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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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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红荆藤 的帖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地看你在67楼所发的帖子!”?你的观点我早已了如指掌,在流行书风的辩论会的时候。问题是,你没有很好的阅读有见解的网友的跟帖,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认自己的“理”,这样论辩下去,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要是一条条的反驳,那得写长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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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0:37 发表
( t+ j1 ~) i8 \- D( O% p. c还有你反复引用的“老姥遇题扇”的典故,它也能说明书法为普通民众服务的道理。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2 01:27 发表 / ^3 m' |6 t( K) N# B; @, y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y, Z- [5 |8 ?* F7 K9 e( ^+ ~5 F. s5 \; h5 r
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
0 j& |& J! S% v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2 y3 @! {8 Z0 v& \/ L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
2 ]) Y1 h4 O2 O( D7 d
5 I0 B: I: x" v% a
- p3 y; i6 h) d5 }- d
这是你对“老姥遇题扇”典故的解释,它是孙过庭的原意吗?
/ l$ ~; V2 g/ a/ ]3 G老姥为何会“初怨而后请”呢?因为她不懂,“怨”是因把扇子搞坏了,“请”是因可以卖钱,老姥认得是钱,否则就不会有“怨”了。这都哪跟哪呀?; j- }( F1 g& i' ^
若连这个“典故”都未搞清,又何谈宏大的理论呢?!

2 i3 o0 t1 J4 H; k6 s
% R* ^. N2 V9 [. {! L, i1 R" G4 Y" x[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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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我两样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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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
; y& W- |% }! e. Z  T1 z( L# T

  Z) g9 {+ r; b+ A+ T- a! n0 p

) \$ ]" M0 d: V4 N! o; d5 [; X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8:21 发表
8 L; `- Z  @* `# Y. K3 W; R% a9 K4 [2 `+ G" k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 v; q$ Q; |0 K  {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x* ?& @" J& ~5 l+ v( R# X
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U6 q. D3 V+ a7 u3 y& G. ~3 ?+ N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 {4 D, C! `& [3 @1 X
我所提的问题你 ...

( O2 D# }; v2 E* l8 i
: S5 s2 ~! p7 V- h, B- v- @
在这个主题讨论上,我是守擂的。我已经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的观点,这不都是正面回答吗:
$ a2 |) j/ e: B/ O$ a! V
  f7 m- v5 T* C, v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以大众为主,这里的“大众”不是所有人,而是书法创作的相对者,是书法欣赏、消费、收藏、使用以及所有能够享用书法作品的民众。这与“书法是精英自娱工具”论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 n3 x  A4 \. Y$ `  @& I' G% H1 |2 |/ A$ n/ g" B' n+ Y
本人认为,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社会的、市场的。我这里提出讨论的主要的是社会标准:即能否被大众所认可、为百姓所接受。一个社会在一个历史时期,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偏好,这个偏好所反映的是大众的喜好。
% \& z% Q# v& s& X4 t/ n( t
# e  Q5 [5 W. ~' e4 N2 d书法是艺术,艺术创作是艰难的,但艺术审美并不困难,普通大众并不缺乏对美的欣赏的能力。正像经典戏曲能被大众所欣赏、接受,红楼梦能为大众欣赏、接受,哈姆雷特能为大众所欣赏、接受一样……
( y1 D7 X! f; o' c6 u9 j2 X! E6 Y1 K6 P( S# {* _& k# u
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早已被古人所发现,把创作与鉴赏混同一淡实在是我们某些书法创作者的短识,只创作自己能欣赏的作品,只为自己而创作,那还不等于葬送书法吗!
1 \! F' @9 W! g( x3 y* J# L+ K1 a2 Z/ ~; J
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
7 s$ |5 p8 e: _, J9 j3 g0 ?2 P% Q  Z; ^, w" O
……3 Q8 F0 Q% p8 B- }

1 ]- H) B2 |, f对布衣所提问题,我也都作发回复,不过,咱们并未马上达成共识而已。
/ n, D& ^0 _$ |

5 o' V* E# C, P! S' h( f# y
/ T, ]6 i( J- C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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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各持己见吧!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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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9 }5 H! |; r. P5 W) ?  F( g' b" b5 u6 \: L
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但很明显教育的脱节 把书法家充实在教育一线 要不然书法艺术就是越来圈越小 到最后消亡 很明显书法艺术的教育不普及 所以造成好的作品没有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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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复兴 书法是我国的文字 文字产生的书法是思想审美的载体 搞到现在书法的审美变成 听 不能说不是书法教育的失败 一个民族的思想审美的载体 书法中国人自己都是em6  听 天天看报纸电视都是文化复兴 文化可能复兴吗em6 又是讲故事 一千零一夜 美好的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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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勇 于 2007-6-26 10:58 发表 9 G& _# r. f' i$ y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 ...
9 }; J5 Z3 d9 t- `. d! J  Y
如此下去...伪书法,伪精英们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艺术和艺术家自居了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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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em14再想一想,写点想法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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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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