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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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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红荆藤 的帖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地看你在67楼所发的帖子!”?你的观点我早已了如指掌,在流行书风的辩论会的时候。问题是,你没有很好的阅读有见解的网友的跟帖,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认自己的“理”,这样论辩下去,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要是一条条的反驳,那得写长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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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0:37 发表
/ M2 e( }: f' H% r还有你反复引用的“老姥遇题扇”的典故,它也能说明书法为普通民众服务的道理。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2 01:27 发表 + ?8 t4 k- ?# _, k: o) o& L- ~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E, H9 O4 v/ o& p" \
$ y" e5 a3 }% p9 r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9 d# X" x( k- \9 P- l4 _+ z3 j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2 f! q9 E/ k( J
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 h; k3 O! x- Q5 o

  w8 @) D6 A8 V( w" H
- Q6 K, |4 D2 O
这是你对“老姥遇题扇”典故的解释,它是孙过庭的原意吗?* k8 ~$ X: l6 g/ C
老姥为何会“初怨而后请”呢?因为她不懂,“怨”是因把扇子搞坏了,“请”是因可以卖钱,老姥认得是钱,否则就不会有“怨”了。这都哪跟哪呀?6 G2 d2 {1 ^$ r- W8 `9 Q2 a
若连这个“典故”都未搞清,又何谈宏大的理论呢?!
" a% z& s0 t. H
7 l* R+ }+ ?8 ~* e% L$ a- Z/ \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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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我两样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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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 6 ]  i9 }& u. l+ r( |7 E& s: b) z

' T6 j8 D# {+ s: H) R( y* e

- h7 ~  U3 M! y5 }3 X4 o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8:21 发表 & K- j6 I% Z6 a0 `2 X) L7 J4 W
5 Z" u+ n" U. ?5 J' v5 ~. Y8 t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3 a" h$ f( c9 S2 o# R# h
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4 E8 Y2 a, X# J, n! s
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5 c$ Q5 D, e/ ^4 }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4 \4 C. |1 q& u3 k  ?+ ^% \0 b我所提的问题你 ...
# v) R9 _4 C. p0 t: J9 {- M
0 o+ }$ r( D  e# C2 @8 E/ W$ d9 [
在这个主题讨论上,我是守擂的。我已经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的观点,这不都是正面回答吗:
5 P( n9 o: k2 m3 Y
8 t7 n6 x" @& o# U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以大众为主,这里的“大众”不是所有人,而是书法创作的相对者,是书法欣赏、消费、收藏、使用以及所有能够享用书法作品的民众。这与“书法是精英自娱工具”论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F4 ~. L) ^, {7 Z5 o  K% J
  q  y! p' s- m# g7 E& _
本人认为,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社会的、市场的。我这里提出讨论的主要的是社会标准:即能否被大众所认可、为百姓所接受。一个社会在一个历史时期,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偏好,这个偏好所反映的是大众的喜好。
. l7 r8 F$ H2 d6 B; z. M, [- L2 ~) O
3 _( D9 P$ o) U  l书法是艺术,艺术创作是艰难的,但艺术审美并不困难,普通大众并不缺乏对美的欣赏的能力。正像经典戏曲能被大众所欣赏、接受,红楼梦能为大众欣赏、接受,哈姆雷特能为大众所欣赏、接受一样……
9 `" ~- }( W& L2 l/ Y. B# B/ C+ e- i. y5 B+ ]: I
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早已被古人所发现,把创作与鉴赏混同一淡实在是我们某些书法创作者的短识,只创作自己能欣赏的作品,只为自己而创作,那还不等于葬送书法吗!
# K% ?* ]2 q6 _5 ?, q% n, N
& [0 b& S/ }7 D; U7 C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 E% c3 k7 z; K; H! w7 ?
( _5 b$ A6 I4 O$ t. F' N. I
……# @, `/ V/ @8 A

) a, u9 G# x/ D) h/ `- D" g% U对布衣所提问题,我也都作发回复,不过,咱们并未马上达成共识而已。9 S. P+ n3 G8 z8 b8 M3 Z
0 N/ s7 v. v" r6 X. q

, K- |3 r' Q;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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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各持己见吧!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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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 {) S/ m, w& w7 T9 v
" o) M4 `- U1 h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但很明显教育的脱节 把书法家充实在教育一线 要不然书法艺术就是越来圈越小 到最后消亡 很明显书法艺术的教育不普及 所以造成好的作品没有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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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复兴 书法是我国的文字 文字产生的书法是思想审美的载体 搞到现在书法的审美变成 听 不能说不是书法教育的失败 一个民族的思想审美的载体 书法中国人自己都是em6  听 天天看报纸电视都是文化复兴 文化可能复兴吗em6 又是讲故事 一千零一夜 美好的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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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勇 于 2007-6-26 10:58 发表 / \. J8 P' R. d% ]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 ...

* {+ l5 f9 _0 V4 q" g3 c如此下去...伪书法,伪精英们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艺术和艺术家自居了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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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em14再想一想,写点想法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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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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