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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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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13 发表
  C1 X# h: ~1 Q9 c大众在这里到底指什么?这个是红兄提出问题里用到的一个词。% c1 S9 X% \( w( k$ i
他说“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
9 [4 Y- q' a: D' I请注意他强调了“各阶层”

4 x9 P7 x/ b, }' v6 m“各阶层”≠“各阶层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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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火木子 的帖子

看来论辩已经开始升华了,升华到了“哲学”也就是思辨的层面。" ~7 ^9 j8 _) K$ T* }; k* L4 o
这里需要界定的有这样几个“形而上学”的问题:7 i. p6 _; d5 N' P  X0 [
一、“标准”——“审美标准”——“大众审美标准”——“精英审美标准”——????4 K6 Q, o. n' {- Z
二、“主体”——“审美主体”——“大众审美主体”——“精英审美主体”——????% p7 G+ M( o; a* y5 A, v7 X2 V
三、“客体”——“审美客体”——“大众审美客体”——“精英审美客体”——????$ N4 c6 y) \8 z4 e  u
四、“标准”“客体”“主体”“大众”“精英”“审美”??????
8 E1 y# H# ]( L五、......e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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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4 m) |" i! x1 C, C0 S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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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27 发表
  b; `7 {5 y( \+ w/ O  N" t5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9 t+ @/ t: c6 V( T/ ?1 ]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4 Q/ i& y6 C/ \+ v& e/ @3 ~既然这样,兄强调各阶层是何意?殊途同归,玩文字游戏可就没意思了。 em30 e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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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倒!1 n$ X( F" N+ g, I, M
我以为你那个贴子是否定的意思嘛,原来是肯定哦。em4 % g" W7 T1 B3 @/ R5 p

% Z5 J* P9 Y$ N, ]在4楼,我也这样说过:
5 j& V' L* B( Q' {4 ?, r' t$ d$ N/ \8 F5 e
1、第一个受众是创作者+ @+ f2 k# \8 D5 f0 {; i
2、然后是同行或书法爱好者或书法收藏者或书法鉴赏者,可能还有书法评论家+ W/ u# C# d: C& U1 y
3、最后是普通大众
+ A$ v3 U+ K; l
( R% Z+ P% G" n+ `6 ?
- @9 z7 p; S5 I讨论中表达的内容或当时的思考有一点偏差,有一点不严谨倒是可能的,还请丛兄多包涵、请多指教!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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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这个似全面了。1 w& G1 I% t0 A% h0 p
最关键是其之间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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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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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译](大意):( s/ r& e5 t, E2 n- X' B4 d) C
至于王羲之为卖扇老妇题字,初起是埋怨,后来又请求;一个门生获得王师床几题字,竟被其父刮掉,儿子懊恼不已。这说明懂书法与不懂书法,大不一样啊!  {/ k, C! {. q' V' f6 X+ s
再如一个文人会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里受到委屈,又会在了解自己的人那里感到宽慰;也是因为有的人根本不懂事务,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4 F0 h. e$ s; ]3 g& \6 L就像庄子说得那样:“早晨出生而日升则死的菌类,不知道一天有多长;夏生秋死的蟪蛄(俗称黑蝉),不知道一年有四季。”# E! \% j& ^9 k7 B" a
老子也说过相同的道理:“无知识的人听说讲‘道’,便会失声大笑,倘若不笑,也就不足以称为‘道’了。”
% S5 O% R* ^: f* t& e怎么可以拿着冬天的冰雪,去指责夏季的虫子不知道寒冷呢?!0 ^' v4 ?! _8 t! |3 B

1 m! j0 J- ?! P6 N[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3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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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00:29 发表
& T( P$ i( Z2 O& D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o, T% j0 e1 Y

( x$ ?: I/ B2 J7 H- h9 S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

  f* k$ i2 Q4 U# X* x9 X
+ S) N7 W+ a6 d
你的这种辩解,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错的,但进入辨证(理论)逻辑就漏洞百出了。- k& ]; F2 F  n
首先是“泛化”问题。
' t* a4 r) s! p一、艺术是多元化,受众也是多元化。
0 W( y/ n& n6 {) n; U二、艺术当然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但“大众、社会各阶层”是个泛化概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7 v0 `" p# C- H! P/ o# G$ H$ r
三、艺术的懂与不懂,有其专业学科的眼光,不能以是否“欣赏得了”为尺度来界定。
5 v" Q# @- J  l/ ~0 V, n, i& ]四、如若不能解决上述问题,“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的结论,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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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01:32 发表 ; A; E# Q: u  e! v' W
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6 @% }) X$ n: |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
' L! q" C  e! V: t9 }( o5 I; f/ D$ Y( L1 Q+ n0 U( J8 `! ?
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8 s$ V9 T2 v/ {  e$ w9 {: B
) y" ]( L; ]3 ?$ @7 r. M; m/ K同意这个观点。其实,理论与创作的分工、鉴赏与创作的分工,古人早就注意到了。在相传为卫夫人或王羲之所作《笔阵图》中,就提出“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的观点。
; s& B" g! i; J/ |( @2 |$ c
6 s# Q7 ~# Z+ u" ^( i[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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