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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荆藤

与丁剑讨论: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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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6 ]6 q; i: J' Y( Q
这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这里也涉及两个问题,一是道德层面,二是艺术理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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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句话,同一幅作品,同做一件事,在位与失位的社会反应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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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匆匆所思

青藤说“高书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必非高书。然此言亦可与知者道,难与俗人言也。”" x' v% E/ e+ X6 W: q
我觉得这主要是他对自己满腹才华却无人赏识的几多无奈感叹罢了。青藤自负“书第一”,其郁而愤者如此也。# p: N: [: c3 N
又,青藤此语本非严谨的学术见解,人欲出此言,似应先比其与青藤之人生际遇如何?与青藤学识艺术水平高下如何?不自量者,但恐被青藤所笑吧。3 {7 n, Z0 l: \  Q3 H
* J2 S, x$ \6 x2 s
, d; i, ~: [5 p2 w) `
从逻辑上看,有两个命题:高书    ---  不入俗眼;  命题:入俗眼者  ---  非高书5 L4 k% J, Q3 c
其实,即便当这两个命题都为真(正确)时,“不入俗眼”也不是“高书”的充要条件。因为不能得出:“不入俗眼者”一定是“高书”
6 {: W! x; J* ~& w1 Z
因此,俗或不俗,岂是自己说了算的?
2 }' ~& s% ^4 J$ K1 P
( ?/ V% a1 H) O5 _
古往今来,料想说此话者不少。下一个徐渭是谁?; x; E; K2 ?7 O; n0 r# e
% A1 E' T, m8 ?; q+ z
这句话中的“入”字颇有些趣味。
& ^$ X9 I; [4 d/ v“入”是否有层次呢?眼高者是如何登堂入室而“入”得法眼呢?
, I# x. N" _. Y& o* d) [" a觉得兰亭序、怀素狂草看起来漂亮就叫“入”了吗?就真”入“了吗?要真入,书法家也很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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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书法是中国最本土的一门艺术,而国人对书法的理解,在音乐,舞蹈,雕塑,绘画诸艺术门类中恰恰又是最混乱的,不仅表现在大众层面,同时也存在于书法“精英”之中。
. K9 T* E7 }& I* C. ?' k3 f7 M书法的美有不同的表象,有适合大众审美和少数欣赏之分;有一时之美和长久之美的区别,更有时间与空间的局限以及因“名人”误导而产生的偏差。比如“青歌赛”上的原生态民歌,在近几年之前有多少人认识他的价值?在这一点山,丁剑和程凤子都有认识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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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0 12:07 发表
4 x' d4 |6 E% ?0 n* x
6 ]( o& B. o7 R7 Y9 m- u需要理解一个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难道程风子先生的话,您不明白真实的意思是什么?
& \! G1 Z. [# I& n+ n/ Z4 s4 ^& p8 ^3 k! n" v
我向来认为真正的艺术不能用“丑”来形容,或者说说某种艺术作品很“丑”与生活中真实的“丑‘是有区别的。
6 S9 n5 u- r0 c) p
* j; M/ B$ \: {$ g我个人认为 ...
, G+ ^- G* B# f% L- N
程的那句话肯定是有问题的。但问题的症结不在我们经常听到的类似于程的那句话,是那句话背后的谬误认识。我又怎能从一个存在谬误认识的话语表述理解一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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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灵芝 的帖子

一个人生活中说话如果都像写论文那么严谨,那还是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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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0 12:31 发表 3 S6 `4 f% G/ l/ t

8 y2 W/ @& G0 h4 P$ n; O[quote] 8 t8 J5 V3 c. p; x. n# ^  l* t
对于灵芝女士的这段话,我觉得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艺术成为艺术形式
2 W  @2 G0 S* L; L- A8 Y8 O
4 v3 x! o/ {- R0 c" e- j8 C本质上讲精英和大众是不冲突的,因为方向是一致的。但请注意精英们“引领、领导”一定是带有强制性的,是绝对不平等的。因此你所说的“强求书法为大众所认可和接受”恰恰是正解。这一点在政治上有个很形象的词语叫做“统治”。
" h. `) u  e4 Q6 w+ W3 @1 y2 k
丁建的这句话有些脱离事实。我们今天已经不存在毛笔的大众日常实用书写了,也就是说书法已经不象在传统语境下那样有着广泛普及性了。这样,就会使当今更多的人不会使用毛笔书写。没有毛笔书写的训练,又怎么强求这些芸芸众生都理解书法呢?不能理解书法,那强求书法为大众所认可和接受不是强人所难吗?$ N/ b- @  z/ s" S1 h* \
, F- S* l; z' \
[ 本帖最后由 灵芝 于 2007-6-20 15: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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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怀玉 于 2007-6-20 15:19 发表
# l- I8 u$ A# R' F' {9 R一个人生活中说话如果都像写论文那么严谨,那还是生活吗?
) }% r* {- g$ y! N3 e# m
哈哈,我没有咬文嚼字呀,我只是想澄清一些问题而已。e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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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灵芝 的帖子

所以说书法日趋小众化了,但精英还是精英,作用还在发挥。只是效果和作用在减弱,. W: e( s+ _7 |* c
你现在看古典小说吗?不看是吧?看不看古典小说改编的电影?,看!就是这个道理!你所顾及的其实是方式方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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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B' e0 F' @+ C
地址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70790&fromuid=4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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