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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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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红荆藤 的帖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地看你在67楼所发的帖子!”?你的观点我早已了如指掌,在流行书风的辩论会的时候。问题是,你没有很好的阅读有见解的网友的跟帖,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认自己的“理”,这样论辩下去,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要是一条条的反驳,那得写长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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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0:37 发表   m- f1 `. R9 T! |5 P" K5 R" ]
还有你反复引用的“老姥遇题扇”的典故,它也能说明书法为普通民众服务的道理。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2 01:27 发表 9 l0 H  P; F) \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z% a7 j5 r9 f; D* f$ W
% @, D4 O# |4 ?( t/ \0 Z% b
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
* p% I  a, _2 w, H* W/ f9 \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x: F: d" F2 y2 M  J' i
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 m. s0 u9 M" g" Y* ~4 U5 Q+ D( v2 J

! @+ o2 D8 |( ?! K

5 V% m: f, v/ |6 V5 F; U2 \这是你对“老姥遇题扇”典故的解释,它是孙过庭的原意吗?
2 g5 s4 E, H% R  C/ c! X+ P6 A老姥为何会“初怨而后请”呢?因为她不懂,“怨”是因把扇子搞坏了,“请”是因可以卖钱,老姥认得是钱,否则就不会有“怨”了。这都哪跟哪呀?2 l8 G6 f* [; I1 q; m
若连这个“典故”都未搞清,又何谈宏大的理论呢?!

. E- q  A7 R: A4 n) r
. M' G, J* o/ |# x/ H' Y[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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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我两样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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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
5 x- ~% p4 e, K/ A
) b  n/ V1 F# ?8 e
* M9 a% D* B; |6 V$ R3 n, S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8:21 发表
9 \9 {2 }2 V% b# r- d! \* ^
: P3 r3 j) `% ]4 I; E$ u“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6 R- R2 R7 b. n1 b$ j! I; e* G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 Q& f4 ]- r7 {; r, h" X& p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k' x, ^+ ^) ?/ z! u; y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8 r1 S8 f3 a6 r0 s5 _6 W我所提的问题你 ...

9 j* C& U( o1 x! G) s, y8 k
" J( Y2 M, ^' c) K# n- F0 J; w
在这个主题讨论上,我是守擂的。我已经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的观点,这不都是正面回答吗:
7 m2 @: E/ V3 ~  G* q/ n, N2 t6 i' O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以大众为主,这里的“大众”不是所有人,而是书法创作的相对者,是书法欣赏、消费、收藏、使用以及所有能够享用书法作品的民众。这与“书法是精英自娱工具”论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 o/ e& U- k8 [5 r7 E6 Z# _5 M. C1 g7 v9 X/ \6 b
本人认为,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社会的、市场的。我这里提出讨论的主要的是社会标准:即能否被大众所认可、为百姓所接受。一个社会在一个历史时期,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偏好,这个偏好所反映的是大众的喜好。# C$ c; w; Z* y2 A

/ C5 o  x/ C4 W1 z7 ~4 z书法是艺术,艺术创作是艰难的,但艺术审美并不困难,普通大众并不缺乏对美的欣赏的能力。正像经典戏曲能被大众所欣赏、接受,红楼梦能为大众欣赏、接受,哈姆雷特能为大众所欣赏、接受一样……
/ o: L& z0 v* p' Q2 C6 o7 `* G* Q) s6 \
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早已被古人所发现,把创作与鉴赏混同一淡实在是我们某些书法创作者的短识,只创作自己能欣赏的作品,只为自己而创作,那还不等于葬送书法吗!1 O) Q( {9 Y# i& l- I, ~% ?

  b) ?( {2 _. G. Z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
+ [8 j3 l* _; e# o$ Y8 [. c3 _4 S. M! X0 I! Q* E% s6 I3 S
……% R! G4 x' f5 j6 c8 \

. Q- P" n3 J) D5 T0 A, A0 O对布衣所提问题,我也都作发回复,不过,咱们并未马上达成共识而已。
( @% f( s: |2 X0 w! B* H
5 B5 ?: I( `! k1 R2 H
: {8 q8 k. N/ ^/ `7 T$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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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各持己见吧!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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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 V- d# N  A' K. i8 ^8 l% \: k9 |3 h/ d
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但很明显教育的脱节 把书法家充实在教育一线 要不然书法艺术就是越来圈越小 到最后消亡 很明显书法艺术的教育不普及 所以造成好的作品没有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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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复兴 书法是我国的文字 文字产生的书法是思想审美的载体 搞到现在书法的审美变成 听 不能说不是书法教育的失败 一个民族的思想审美的载体 书法中国人自己都是em6  听 天天看报纸电视都是文化复兴 文化可能复兴吗em6 又是讲故事 一千零一夜 美好的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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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勇 于 2007-6-26 10:58 发表 ( V, R1 e! r. d. G: c) t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 ...

* s% g+ r5 f% {9 D5 `' n' i如此下去...伪书法,伪精英们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艺术和艺术家自居了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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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em14再想一想,写点想法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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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j/ t$ {: V) [  q$ i2 n7 L1 t  k* k  Rem1 欢迎~
五林居士 ~写点想法~em14
4 ?1 }0 S& E, P' b+ x( u$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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