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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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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13 发表   b7 t. ~, w! a  I, G
大众在这里到底指什么?这个是红兄提出问题里用到的一个词。8 E9 ^5 s; M8 Z7 l2 I
他说“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
- f3 `$ ^: {) b  z请注意他强调了“各阶层”

7 r" ]  r( y6 D2 ]1 f1 C“各阶层”≠“各阶层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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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火木子 的帖子

看来论辩已经开始升华了,升华到了“哲学”也就是思辨的层面。
# \2 b7 k' T8 T: V. F( g) t这里需要界定的有这样几个“形而上学”的问题:
0 V, Z& f- p( }9 w4 ?一、“标准”——“审美标准”——“大众审美标准”——“精英审美标准”——????
! N6 w, [, N! `0 E$ k$ ^二、“主体”——“审美主体”——“大众审美主体”——“精英审美主体”——????2 e( B: l  p( o: P- i9 N/ M# z  e
三、“客体”——“审美客体”——“大众审美客体”——“精英审美客体”——????
+ D& x& I6 W& s! C( V. @四、“标准”“客体”“主体”“大众”“精英”“审美”??????" Q8 \( r+ [$ x# e9 H6 B; G7 y* e: B
五、......e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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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 T) y8 N" Z6 b* j1 X* Z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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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27 发表
7 O- X) A3 N- I7 D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5 p* T" O0 w/ S) Y, O7 l" J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 `# f& L6 b- f; c7 d& p( k, @
既然这样,兄强调各阶层是何意?殊途同归,玩文字游戏可就没意思了。 em30 e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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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倒!( H" Y; h, O' p' w
我以为你那个贴子是否定的意思嘛,原来是肯定哦。em4
( }" E3 l5 ^- u$ }1 a5 u( t
- N3 U; J5 l/ m2 G1 i/ K1 |在4楼,我也这样说过:1 I8 K. {+ i$ R) P

6 ^' K& ^* j+ _1、第一个受众是创作者
/ |# Y4 C# E( x- [7 T2、然后是同行或书法爱好者或书法收藏者或书法鉴赏者,可能还有书法评论家6 j2 l4 ]: p2 ^$ s! q
3、最后是普通大众7 l* |/ X" w+ Y) @( w: s
. S4 W4 h; q0 l
. I$ ~  a/ d- f+ j" g  Y7 p
讨论中表达的内容或当时的思考有一点偏差,有一点不严谨倒是可能的,还请丛兄多包涵、请多指教!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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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这个似全面了。5 n5 D2 q' D% ]+ S
最关键是其之间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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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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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译](大意):
  r9 ~: c4 a4 e( v; d5 C1 f4 J# t$ f至于王羲之为卖扇老妇题字,初起是埋怨,后来又请求;一个门生获得王师床几题字,竟被其父刮掉,儿子懊恼不已。这说明懂书法与不懂书法,大不一样啊!
0 J+ u' s  x0 @6 g: e6 ?/ Y再如一个文人会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里受到委屈,又会在了解自己的人那里感到宽慰;也是因为有的人根本不懂事务,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l: s, Z6 c) I- t3 ^+ B
就像庄子说得那样:“早晨出生而日升则死的菌类,不知道一天有多长;夏生秋死的蟪蛄(俗称黑蝉),不知道一年有四季。”
& B8 X& b! Y* p/ f7 D  F# Y! a老子也说过相同的道理:“无知识的人听说讲‘道’,便会失声大笑,倘若不笑,也就不足以称为‘道’了。”
# j$ X% o9 c8 |: _/ Q: J怎么可以拿着冬天的冰雪,去指责夏季的虫子不知道寒冷呢?!; O. K! H. @& D! y  G2 M4 h2 X

; i7 g$ \, X5 b[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3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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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00:29 发表
9 M" B9 a: ?8 J; a2 d9 i5 H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5 c  V5 x3 f. x" C6 [% r9 N3 ^
+ j) `8 m1 ]2 ^1 b
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
" t) E. ^# x% c7 N
0 s9 l, i' F9 R- H$ u* k
你的这种辩解,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错的,但进入辨证(理论)逻辑就漏洞百出了。
* ~% v, Y& k8 W  t% T5 c! e; A/ {首先是“泛化”问题。
( q$ l0 w5 h7 }  a+ ~2 a* Z2 x一、艺术是多元化,受众也是多元化。
0 v) ~  P: g5 c. O$ e3 ~& q" C, l二、艺术当然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但“大众、社会各阶层”是个泛化概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5 l  k: {1 _0 D- s
三、艺术的懂与不懂,有其专业学科的眼光,不能以是否“欣赏得了”为尺度来界定。
  B2 Z; G9 i" \四、如若不能解决上述问题,“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的结论,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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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01:32 发表 $ x& z9 P  i- M2 b8 [
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 G9 T" @9 ]- C7 {6 X; _" h" L
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 j8 ?" m8 s9 Q) Y

0 H: M% I9 D' Q3 D+ l+ K7 _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 @" e1 [9 d8 h. E% y! f' i

, S. D- \/ u) `6 y% A2 X, X5 j同意这个观点。其实,理论与创作的分工、鉴赏与创作的分工,古人早就注意到了。在相传为卫夫人或王羲之所作《笔阵图》中,就提出“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的观点。
5 t% H8 @0 h( E; J2 Z$ f4 x& w( _4 U* F; _: I; ?8 W1 v
[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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