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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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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13 发表
9 y, {0 w: E& h大众在这里到底指什么?这个是红兄提出问题里用到的一个词。" y) W- i* B- Y  m5 G: \) w
他说“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 v- Z/ E+ \- q: v3 w9 @' B. W
请注意他强调了“各阶层”

8 y  D! e! @* m. C3 N“各阶层”≠“各阶层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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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火木子 的帖子

看来论辩已经开始升华了,升华到了“哲学”也就是思辨的层面。# n! V: C( r  {5 |" p
这里需要界定的有这样几个“形而上学”的问题:6 `! r( N4 Y4 ~1 F9 f
一、“标准”——“审美标准”——“大众审美标准”——“精英审美标准”——????
& }& U3 F( v9 P4 |二、“主体”——“审美主体”——“大众审美主体”——“精英审美主体”——????9 _3 ?2 [# ^* D* z  }: w+ ~
三、“客体”——“审美客体”——“大众审美客体”——“精英审美客体”——????
9 [. D4 @. b4 o$ P5 P  m3 E四、“标准”“客体”“主体”“大众”“精英”“审美”??????+ t8 G" s7 l/ `( Z' d0 z9 p
五、......e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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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 s" L" y$ g+ h9 Q6 d- P; e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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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27 发表 $ i, c9 H- e6 T3 E' {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1 u: \; U9 Q, G! z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4 M* H) }4 s2 U; _, z既然这样,兄强调各阶层是何意?殊途同归,玩文字游戏可就没意思了。 em30 e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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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倒!, S8 w# d% y8 O
我以为你那个贴子是否定的意思嘛,原来是肯定哦。em4 " h/ K/ e! I$ k! J  C
7 |' t# \, V- R8 a! B
在4楼,我也这样说过:- H* R& v0 M; X, }' \7 l

* q2 t# F# L9 K& p2 _9 Q1 b1、第一个受众是创作者
; c0 U$ B9 |: r* @1 @2 b+ d2、然后是同行或书法爱好者或书法收藏者或书法鉴赏者,可能还有书法评论家/ r: D. \% e! V  N& b& G
3、最后是普通大众' ?  Q  Y) [* o* U; O. u. q+ b; ]4 f
0 C6 b( x0 [1 u  a& r$ w- ?' X. d

1 }6 R3 e6 c$ e/ F/ C讨论中表达的内容或当时的思考有一点偏差,有一点不严谨倒是可能的,还请丛兄多包涵、请多指教!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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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这个似全面了。$ Z. [( N9 ~7 U
最关键是其之间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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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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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译](大意):% L, L6 ?4 ^" h- E4 B5 B4 r
至于王羲之为卖扇老妇题字,初起是埋怨,后来又请求;一个门生获得王师床几题字,竟被其父刮掉,儿子懊恼不已。这说明懂书法与不懂书法,大不一样啊!" s9 L/ l$ n7 n' v
再如一个文人会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里受到委屈,又会在了解自己的人那里感到宽慰;也是因为有的人根本不懂事务,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 U0 s3 p- c, I+ z就像庄子说得那样:“早晨出生而日升则死的菌类,不知道一天有多长;夏生秋死的蟪蛄(俗称黑蝉),不知道一年有四季。”; \0 L& [: |" j7 R' q. H, ]/ W
老子也说过相同的道理:“无知识的人听说讲‘道’,便会失声大笑,倘若不笑,也就不足以称为‘道’了。”$ h# F0 }0 ]* d; M
怎么可以拿着冬天的冰雪,去指责夏季的虫子不知道寒冷呢?!( }$ y5 A* J. J' n! e, f8 s, f0 ]

. n1 Q: ?4 s' ?( b' c[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3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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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00:29 发表
; j) p! F3 v# i3 U.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8 c& k' u" m  I" v4 Y* W
  M; E8 c1 H0 s$ B+ Z( Q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

2 _! x: V9 e: Q- j8 S1 U

$ l  J' m: C5 r/ @7 u$ j9 R/ h- J5 @你的这种辩解,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错的,但进入辨证(理论)逻辑就漏洞百出了。
9 j0 e8 M; }$ d; c首先是“泛化”问题。
1 c! X2 L3 [' J% j' j( t一、艺术是多元化,受众也是多元化。0 \2 y% q9 Z  |' I" U8 E5 v; [! A
二、艺术当然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但“大众、社会各阶层”是个泛化概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H2 x" U! P+ Q! x
三、艺术的懂与不懂,有其专业学科的眼光,不能以是否“欣赏得了”为尺度来界定。  {5 _/ b$ Z& D# ]
四、如若不能解决上述问题,“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的结论,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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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01:32 发表
$ I0 O4 ]! b. p  v% u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7 z1 u3 D* j& m& q/ Q
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
7 |. ^6 h0 z$ j( \8 H3 [  d
$ |5 c2 h- u2 R9 p8 a$ m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7 e( U5 j: Q- W# c7 `. ^$ H6 j
% C8 l5 F' I4 f1 v4 \" \同意这个观点。其实,理论与创作的分工、鉴赏与创作的分工,古人早就注意到了。在相传为卫夫人或王羲之所作《笔阵图》中,就提出“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的观点。& T# z" U' K' x$ f
' {2 c. U5 u, [5 m4 R
[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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