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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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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13 发表 3 ]1 S! Z) m& `" N" P  x
大众在这里到底指什么?这个是红兄提出问题里用到的一个词。
7 l) R2 W# ]# J0 y. t& K# m+ G他说“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 ]4 ]" A$ L0 u
请注意他强调了“各阶层”

5 G) |: g( ~* a0 o% h“各阶层”≠“各阶层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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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火木子 的帖子

看来论辩已经开始升华了,升华到了“哲学”也就是思辨的层面。; V/ Z; k& r2 r- i% Z
这里需要界定的有这样几个“形而上学”的问题:
) ~3 I. o. O4 I7 \! q  B: Y1 w一、“标准”——“审美标准”——“大众审美标准”——“精英审美标准”——????) E, C: {$ z% }6 o, k4 I2 ]# A
二、“主体”——“审美主体”——“大众审美主体”——“精英审美主体”——????
" t( C9 q$ h5 `& z) c  N3 c* Q% V三、“客体”——“审美客体”——“大众审美客体”——“精英审美客体”——????8 w( {0 l5 K3 |( R4 v  j
四、“标准”“客体”“主体”“大众”“精英”“审美”??????
9 w2 d; I" |1 U* ^- y0 w( ~  n五、......e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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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6 S  r9 S1 o! I3 c" M7 U1 D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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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27 发表
2 R# P) @: a" e- ]7 Y1 e& k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6 j+ x( J# |3 W6 V9 x$ J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 c! k$ v) n- @1 l& K( q
既然这样,兄强调各阶层是何意?殊途同归,玩文字游戏可就没意思了。 em30 e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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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倒!/ Q# n4 R5 Q! [- O+ H1 B8 M
我以为你那个贴子是否定的意思嘛,原来是肯定哦。em4 ' `$ B) T3 h' o* D& B! z

; L  V* o7 O7 r# }5 h2 S' Q* j. c在4楼,我也这样说过:: ?' Q2 U- H& P5 W
  n. I% S, J, X/ l3 x
1、第一个受众是创作者
1 j! i1 |1 U9 \5 ], T1 a2、然后是同行或书法爱好者或书法收藏者或书法鉴赏者,可能还有书法评论家
  N4 U; f+ r1 Q5 j& l3、最后是普通大众
' X1 C4 q1 R8 [# y+ J  O* g' b0 U3 M, q/ }6 C; ?
) S$ |0 a  F! ~/ Y( I
讨论中表达的内容或当时的思考有一点偏差,有一点不严谨倒是可能的,还请丛兄多包涵、请多指教!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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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这个似全面了。7 e9 i' \- C' O1 M( ~$ |' c& i! |: w
最关键是其之间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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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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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译](大意):
; l" {2 ^- m- q6 v. ~4 U" c& ]1 n至于王羲之为卖扇老妇题字,初起是埋怨,后来又请求;一个门生获得王师床几题字,竟被其父刮掉,儿子懊恼不已。这说明懂书法与不懂书法,大不一样啊!
; e9 n4 L* o7 A" l- k' M再如一个文人会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里受到委屈,又会在了解自己的人那里感到宽慰;也是因为有的人根本不懂事务,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 h! N  E$ }# Y- H# b3 P就像庄子说得那样:“早晨出生而日升则死的菌类,不知道一天有多长;夏生秋死的蟪蛄(俗称黑蝉),不知道一年有四季。”
0 ~+ o, |0 ?8 C, v# O老子也说过相同的道理:“无知识的人听说讲‘道’,便会失声大笑,倘若不笑,也就不足以称为‘道’了。”/ A; o+ {( I% `1 t, b! ?
怎么可以拿着冬天的冰雪,去指责夏季的虫子不知道寒冷呢?!
# F& l3 G* n0 J3 q8 G& @4 L! x
+ c3 E/ K8 U2 O# H8 A- Y4 G, h[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3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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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00:29 发表 2 c/ f* D$ a/ ~: }/ B' E7 c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z  I2 o8 d, v5 h

9 Z( J8 I% ^' q6 t% T  o1 ?6 Z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
- T8 o2 m2 u+ [' W6 q0 _' K. N; y
% K' b( O0 P! V$ u! A
你的这种辩解,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错的,但进入辨证(理论)逻辑就漏洞百出了。$ A7 u0 s7 x) O8 p: O0 Z, ~
首先是“泛化”问题。) m+ J0 S9 r6 Z  ]% `! b9 j
一、艺术是多元化,受众也是多元化。
% g) \8 N+ [1 {6 ^) a二、艺术当然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但“大众、社会各阶层”是个泛化概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6 Z: g9 k$ j2 S1 x9 ^: i5 D" j
三、艺术的懂与不懂,有其专业学科的眼光,不能以是否“欣赏得了”为尺度来界定。
- q$ G7 y( D& Z6 D四、如若不能解决上述问题,“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的结论,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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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01:32 发表
. M& z; R/ v( M2 m; z3 L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 X/ S5 Z5 r. H: w4 @
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1 B% D  k7 b3 |0 E

; J3 z" e" I7 G6 O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 w% R. C5 H! n$ e6 r

: I# {0 T8 c$ B3 o/ c9 c) j* c同意这个观点。其实,理论与创作的分工、鉴赏与创作的分工,古人早就注意到了。在相传为卫夫人或王羲之所作《笔阵图》中,就提出“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的观点。+ v( j( p+ w& d  q. j7 x% x

6 {4 k% c' j' B* r/ V' Z[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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