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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OPE=纪伟|冯印强|奖励积分 6|.|1135824821][这个贴子最后由书法网在 2005/12/26 04:28pm 第 1 次编辑]4 |; K0 J- m7 L6 s6 A
3 y2 `# Z, [% \' ^; j3 q [fquote] 是向书法传统说不的时候了
5 S$ i( O; g. u7 l/ x5 |1 [+ H 今年,关于书法传统与书法本体的讨论依然经常见诸书法报刊杂志,我也曾有拙论参与其中。于明诠先生的《经典传统与明间采风》一文的发表,展开了关于书法传统与继承方法论的大讨论。已近年底,我浏览了关于这一论题的讨论文章,感觉非常的失望。因为这些文章不是老调重弹地重复古人或这别人的论述,就是作者自己设定一个误区跟着别人兜圈子,触及不到问题的实质,甚至不能自圆其说,搞的一塌糊涂。4 y1 J' `) ?- \5 T+ u
我认为书法传统作为概念与客观存在,它既存在于整个书法史的发展演进过程中,也存在于我们对整个书法史与书法本体的认识之中,换句话说,书法传统的概念是根据客观存在的书法传统而给出的。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会把概念与客观存在混在一起解释,但这也往往造成书法传统认识论上的模糊。例如我们要问书法传统是什么? 通常的回答就是:书法传统是整个书法史发展演进过程中的所有状况或总体状况,进言之,则是包括整个书法史中的书法理论、书法实践以及影响、产生这些书学理论与书法实践的历史文化背景,也既我们通常所说的书法史给我们留下的书法资源。其实这种解释只是依据书法传统的客观存在给出的概念,因为书法传统作为客观存在,它确实就存在于整个书法史的发展演进过程之中。没有客观存在的书法传统,概念也不复存在。
6 o9 u3 ^% [1 U& r* @3 ^ 看来,把书法传统理解为一种客观存在并没有错。但这种理解的弊端或缺陷就是,把我们对书法传统的认识永远框定在书法传统的客观存在之中,框定在已经过去的历史之中,只能永远在书法传统旧的认识观里兜圈子,不能利用科学的眼光把书法传统上升到思辩阶层并对其作出科学的认识与理解。也就不能对当前书法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作出另人满意的解释,甚至造成理论和事实产生相悖的尴尬。5 O, S3 ~$ X- r. b
例如,在当今的书法界,我们就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论调:某某人的书法作品比较传统,某某人的书法作品比较现代;或者全国展的作品比较传统,中青展的作品比较现代;更或者某某人的作品完全模仿时人,根本没有深入传统……。看来这些批评者只是把古人的东西视为传统了。由此使我们对传统的属性产生了疑问,难道传统真的就是古人的专利吗?如果这样的话,时人的书法作品放上几百年就会成为传统,天底下有这样的逻辑吗?如果时人的书法作品属于书法传统的话,又会产生另外一些问题:为什么现在全国各地举办的各式各样临帖展中,不见有临摹时人的书法作品呢?难道时人写的真不如古人吗?古代的穷乡儿女造像、惨帛烂纸都有人去取法,名曰民间书法。为什么不见有人从自己儿子的潦草作业里边、农村半文盲的随意性书写里边去取法呢?难道这些不属于民间书法吗?
. e: o/ v% ~- e S$ @, j4 y9 X4 e 上述问题的症结就是我们把书法传统作为历史的客观存在理解了。其实书法传统作为概念与客观存在并不是一回事,书法传统作为客观存在就是书法传统本身,而概念却是我们人为给出的。无论我们对书法传统作出怎样的阐释与理解,都不能代表书法传统本身。而这种混淆恰恰就是产生上述悖论认识的主要原因。如果我们不把书法传统从概念与客观存在方面加以区分,类似上述问题依然还会出现。6 z4 g0 n( J m: e4 s' n
看来,书法传统作为客观存在,对它的认识是至关重要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书法传统的认识理解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什么是我们的书法传统?或者说什么才是我们所要理解的书法传统?它的标本是什么?
, B8 P- D4 ], j/ | 我认为,我们既不能把我们所理解的书法传统代表书法传统本身,也不能用书法传统本身来框定我们对书法传统的理解。正如我们既不能把我们所理解的书法史代表书法史本身,也不能用书法史本身来框定我们对书法史的理解一样。这就需要我们对书法传统的认识从观念上加以调整和转换,抛弃原有对书法传统的理解,既把书法传统理解为整个书法史发展演进过程中的所有状况或总体状况,也既书法传统是什么的旧的认识观。转换为从整个书法史的文化视野与书法本体的认识中去解读书法传统,既什么是书法传统的新的认识观。
8 c, E) i# f/ f8 `/ L9 b建立新的书法传统认识体系,不但及时而且是必须的。而建立这种新的书法传统认识观,则应该有敢于否定或抛弃传统的书法传统认识观的胆量,有敢于向书法传统说“不”的勇气,有指导书法创作在新世纪实现突破性发展的能力,有把任何书写痕迹作为传统关照的眼光。不这样,我们的书法永远不能有突破性发展。* q& ?- l0 `/ ]. D, Z% S, g4 t1 X
看来,建立新的书法传统认识体系,不是一件那么简单的事情。因为书法传统作为概念,它就是存在于我们对整个书法史的文化视野与书法本体的认识之中。
* d: |! c1 K& i# r前段时间,白谦慎博士就“与古为徒”这一论题作出的论述新颖而深窥,引起书法界不小的轰动。白先生在其论述中只是把“与古为徒”作为现象从文化反思的角度提出的,并没有进一步涉及问题的实质。我想白先生既然把“与古为徒”作为问题提出来,更多的会关心“与古为徒”的社会机制与历史根源。我们期待着白先生的深入性研究,并对我们进一步认识书法传统,提供参考与帮助。0 Z Q0 d$ X* B$ [% z' h
如果我们从书法传统的角度讨论“与古为徒”这一现象,仍然不失其新鲜性。# C& @8 o) k6 S4 N' C% e) ?6 x3 u
比方说敦煌书法,严格来说大多数只是古人一种非理性的随意性书写而遗留下来的残帛烂纸,因而其整体特征自然就是丑拙、怪诞、荒率的,同时也就缺少了经典书法的理性与法度。沃兴华先生独具慧眼,站在时代的美学立场对敦煌书法作出理性的分析与评判。因而他的创作实践几乎就是以敦煌为基,从敦煌书法原始自由的形式中获取新颖的空间灵感,并掺入理性的书写成分,整体显示出拙、大、野、狂的审美意趣,形式上注重造型空间的新颖性以及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势态与意境构成。“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写关系,因而自我情感和想象成为书法创作的最高原则。沃兴华先生把这种得自敦煌的启示,坚定不移的贯彻到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并大而化之,把它视为中国书法的创新思维,在书坛造成一定的声势和影响”
! v; f' | U# }6 O" o# i我想,沃新华先生作为取法古代民间墨迹、形成个人风格的成功案例,向我们召示着这样一个议题——古代名间的随意性抒写、残帛烂纸,经过取法提炼,能形成适合当代审美情趣的书法风尚。我们当代的民间随意性抒写,为什么不能取法、从而形成新的书法风尚呢?
7 [5 N* T& o7 j4 M( E; p 想一想自己五岁儿子的天真幼稚书写吧,想一想随处可见的“此处禁止大小便”“***与我联系”等的随意书写吧,我们会惊叹书法传统随时随处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我们不去取法这些来自民间最基层的随意性书写,以及由此折射的自由精神,这难道不是与古为徒吗?我们身边有这么好的东西不去研究取法,还取法什么历史上的残帛烂纸、穷乡儿女造像,还有些书坛所谓的权威人士总是叫嚣着,传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样下去,中国书法能有什么样的飞跃和突破呢?
5 y- ]- K6 u* j; L/ B3 B 当然,在下不是在拒绝传统。以上所言,初衷就是想把问题引向深入,对传统本身提出更多的疑问,敢于向书法传统说“不”,从而建立新的书法传统理论支点,引导我们的书法创作,在新世纪实现书法的现代化转化与突破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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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 a. N; O& Y& d) G) i5 N冯印强 2005年12月13日夜于悟玄斋 [/fquote]
) L d) a( e6 J: c Z' E3 b" [, k[fquote]: P, \8 n( T. F# |: D9 f: N5 i
关于《是该向书法传统说“不”的时候了》的答辩 ( k- F& O( P$ _6 P
http://www.shufa.org/cgi-bin/bbs/topic.cgi?forum=57&topic=1971&show=0 [/fquote] , g3 F6 V7 E( c7 n& A8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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