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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黔墨

写给石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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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7-18 20:46 发表1 w$ _& D' v. b! u

/ \2 I+ X3 V: C' _8 i* O一看就是你在捣乱,把道理摆出来比什么都有说服力,光喊口号不好
1 C" U  S* N0 c! H) R0 v/ f- Q
道理摆得很清楚了,宫版没看吗?:@:@:@:@
6 [! Q' C/ p& C7 U( }' E我看你才是在捣乱!!看样子,林版老虎屁股摸不得。你们版主相互维护。没劲!:'(:'(:'(:'(& t/ E3 u8 n+ \- H
; d& V% {' r3 G3 b' M, r8 l
[ 本帖最后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7-19 01: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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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宫版:
3 w1 `3 k# b7 [0 U) v
, t+ ^# X" J: B5 d      你缺乏宽容。
( N" Y4 m. Z+ Q- v; S/ P      网络尽管有其虚拟化的本质性特征,网络尽管每个人可以虚拟的化名来发表自己的言论,畅谈自己的看法;尽管我们尽可能的利用网络赋予每个人相对自由的话语权,但是我们希望书法网论坛的每一个网友都要有一个良好平和、客观、理性的心态,做一个文明的网民,遵守互联网络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事件和每一个学术争端,要有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的态度。在对待任何网络以及现实中的事情和观点上面,以冷静、宽容的态度待,不要恶语相加,不要出言不逊,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同时书法网论坛更不会也不允许成为个人发泄私愤的场所和工具。虽然我只是一个网友、书法爱好者,但我更是一个书法网论坛的参与者,书法网论坛是属于整个书法的,不是属于你们版主私有的!
. N# j& s9 O' [) f& D     我不会喊口号,更不会捣乱!我只是表达我个人的意见而已,从客观正直的角度。不行吗?
, U) ~0 c( y) n% |: a+ Z" D, P: h     :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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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三槐堂主这头像/ U2 r# _; K! [7 U7 h8 P: j
养眼啊
0 ^1 r- a" t/ g! P' ~: z比当今书坛看着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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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你的批评,真的很感谢。8 X) g' b0 a/ }" K# E
  这几天老宫总在看帖子,发言少,打从一痴先生《……绑架……》帖子后,就算今天仍然是--看,作为版主有些事也会不由自主产生逆反心理,但不是针对莫一个人,总觉得我们有更多的义务去引导,而不是激化观点,好多网友都可以直抒胸臆,表达观点,说些让人印象颇深的话,但总有一些哥们带着点情绪,发几句牢骚,言轻语重本无可厚非,只是当出现虚假空洞的不关痛痒的口号时读来就没劲了,更何况带着点攻击意味的非争鸣帖子,还带着些许攻击读来不是让人很提气,这不是你我和更多网友所希望看到的,既然争鸣都希望有个结果,但这个结果的方向会如何,很难有答案,当演变到以过激的言语表述观点时,就是无观点,没有观点还论结果,是不是捣乱,如果不是也行,发表见解,独到的见解,使人人都心悦诚服,呵呵,那就好之极亦
& ]8 Z" j& X5 W; V  Z  说道这,老宫非常感谢你的建议,这也算老宫应该引起重视的一条建议了,老宫正在学着宽容,更大的宽容,但同时也希望网友们都能够理智的对待你自己的帖子,那毕竟是你的心血滴: I+ v1 L! 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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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7-19 01:04 发表* x+ v6 n: u4 }2 ?" @  Y
宫版:, K( ?: t8 a3 P) V: C: ?

/ b0 o, T* S5 s9 `      你缺乏宽容。
" q% l4 [6 U5 `- R9 n9 o0 ~      网络尽管有其虚拟化的本质性特征,网络尽管每个人可以虚拟的化名来发表自己的言论,畅谈自己的看法;尽管我们尽可能的利用网络赋予每个人相对自由的话语权,但是我们希望书法 ...
/ h. T2 r6 M' [7 ~. M: m0 z& H
支持三槐堂主1 C" f, K: |  y7 G
这个建议很好  / Q5 Q# F% C; E3 e* t& D
这个论坛是广大网友的,也包括那些大虾们$ O; N( G9 x5 U
这个论坛不是斑竹的,不是精英的,更不是所谓的天才的7 B) t4 \: X( H( }% O! |- W
每个网友都有在这里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只要没有三槐堂主以上所说的违反规定的情况
# S9 \. V( Y/ t斑竹有义务引导网友遵守网站规定,有权利处置不听劝阻违规所发的帖子;而没有义务引导网友的讨论方向,没有权利要求网友同意自己的观点$ @# E  U+ o: m. M9 }) [
斑竹的观点谨代表个人,不代表网站或所负责的版面(这一点一痴坛主做得很好)
' p4 S7 h  I3 `& M; H斑竹对不同意见者不应带有情绪化的语言,你确实想加点情绪建议用匿名发表
1 s9 k# c4 _1 K, G( M# p斑竹的水平不代表网站的水平,也不一定高于网友水平,所以网友采纳斑竹意见时应慎重并对其后果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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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7-19 09:51 发表
! i3 s  W/ B# y5 B8 F# i非常感谢你的批评,真的很感谢。# V, U& ^9 m4 t6 t, M6 s* {
  这几天老宫总在看帖子,发言少,打从一痴先生《……绑架……》帖子后,就算今天仍然是--看,作为版主有些事也会不由自主产生逆反心理,但不是针对莫一个人,总觉得我们有更 ...

: E7 @$ E% W9 B. t" c$ F2 P/ ?0 t/ D& T# r$ ]7 M
谢谢你的回复!这才是我想看到的“宫版”!9 H& ^/ f5 C# `) o3 c% m: E! x
是的,我同意你的发言。有些是可以理解的,人心都是肉长的嘛!4 l" h' Q+ |, r" d/ L6 L/ |
做一个活生的自我,才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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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7-19 19:18 发表' o# F0 H0 r0 Y. r3 f

3 w& ?0 X' o9 p: q6 c0 x2 D8 `支持三槐堂主
( T% X3 {5 }7 l) O8 t这个建议很好  + v3 C0 T+ `+ j5 m
这个论坛是广大网友的,也包括那些大虾们, b$ C6 w5 m% g5 k: n& x, W
这个论坛不是斑竹的,不是精英的,更不是所谓的天才的
6 r* }* a* y) ^7 J/ T4 f+ t* n. U每个网友都有在这里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只要没有三槐堂主以上所说的违反规定的 ...
0 h. f4 d1 b( v8 J

) k' Q1 p3 y: G  V你的贴我看得很细致。你真的是很聪明、有才华的“斑竹”。不要赞扬我的贴,我也是跟着学习的,谈不上什么见解。以后还请多多教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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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6-7-13 13:19 发表
/ _- i! U$ M$ `; w+ k* i9 ]& }1 c1 i: U: U, z+ r" ~8 U4 |4 F
$ _/ b0 v' l' y- r
致林荫下 (论坛版主?):, p# V/ E! X* M
6 j6 s; }7 p. B# Z4 S9 T/ P. j6 \
就见您一个人断断续续、罗罗索索地说个不停。说什么哟~~
, B( o  N; l9 `4 M; i您说我发的《写给石开先生》有点丑?您说:"我今天第二次看了此帖,觉得真的有点丑。.......我觉得,这个文章真的是幼稚 ...
) _# p7 J5 r# R1 X" S
支持黔墨!!!这么恶心得人还斑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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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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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都十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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