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儿
发表于 2008-5-28 10:24
看来中国书协举办的这些展览,所谓的“国家级”、“最高成就”就是一件“皇帝的新装”,一顶自己用纸糊的用来骗人的高帽子,而不是中国书法艺术的桂冠。
王堂兵
发表于 2008-5-28 10:48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8 09:2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文联没有在民政部登记,根据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实行年检制,没有通过年检的证书是无效的。中国文化部的社团目录中没有中国文联这样一个社会团体。书协书协在兰亭奖征稿启事中说的经中宣部批准,在国 ...
汗em20
一、果儿是学法的,是真不知道中国行政机构的组成还是假不知道?宣传部是党委部门,怎么可能出现在国务院组成部门呢?
二、你最早找到的资料说中国文联是免予登记的社团,现在自己都忘了。
阿拉木
发表于 2008-5-28 11:13
em4 em4 em4 em4
果儿是越来越往牛角里钻了。看来你现在需要的不光是热情了,更需要冷静一下,将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弄明白。
一
文化部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文联又是什么?
文化部与文联之间是什么关系?
文化部是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对文化事业的管理职责。是一个行政部门,管的是大政方针。
文联是社会团体,是代表党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责任是组织、联系、服务。
从你贴出了文化部职责里看,哪里有文化部管理社团的职责呢?从这看,文化部的职责里根本就不管文联这样的社会团体。
二
按照规定,社会团体均有业务主管部门。
书协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文联,根本就不是文化部,你在文化部网站查文化部所属社团,当然是查不出中国书协的。不仅文联所属的书协、美协在那查不到,外交部、铁道部管理下的社团那里一样也查不到的。
从社团的角度说,文联又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社团。
文联成立于1949年7月,建国前就成立了。文联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起单位之一。所以,中国文联的位置与工会、妇联、共青团是一样的。
阿拉木
发表于 2008-5-28 11:18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自1998年10月25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民政部《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12月5日民发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部分社团不登记和可以免予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不进行社团登记。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二、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有: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
(下略)
阿拉木
发表于 2008-5-28 11:35
先看一下文化部的行政许可有那些项目
转自文化部网站http://www.ccnt.gov.cn/zwxx/whbzfxxgkml/zwgkwhyw/t20080331_52866.htm
文化行政许可 08-03-31
序号信息名称责任单位1外国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来华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市场司2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市场司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市场司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市场司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市场司6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市场司7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市场司8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市场司9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批市场司10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批发)企业的审批市场司11进口音像制品的审批市场司12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市场司13经营性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市场司14美术品进出口活动的审批市场司15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审批市场司16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审批教科司
[ 本帖最后由 阿拉木 于 2008-5-28 11:39 编辑 ]
阿拉木
发表于 2008-5-28 11:41
再看一下文化部文化行政执法项目
转自文化部网站http://www.ccnt.gov.cn/zwxx/whbzfxxgkml/zwgkwhyw/t20080331_52864.htm
文化行政执法项目 08-03-31
序号信息名称责任单位1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的审批政法司2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有关项目的备案政法司3艺术考级机构的评估政法司4对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政法司5对未按《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备案的处罚政法司6对违法进行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的处罚政法司7文化部创新奖评奖政法司8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政法司9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含文化部级课题)的评审政法司10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命名政法司1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政法司12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有关项目的备案政法司13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的审查政法司14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批政法司15设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批发)企业的审批政法司16进口音像制品的审批政法司17外国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来华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政法司18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政法司19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政法司20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政法司21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政法司22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政法司2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政法司2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政法司25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审批政法司26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处罚政法司27对互联网文化违法行为的处罚政法司28对经营音像制品违法行为的处罚政法司29对美术品经营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政法司30对音像制品进口违法行为的处罚政法司31审核并认定全国从事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的经营机构的资格政法司32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定级政法司33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政法司34文化馆的评估定级政法司35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和文化先进社区的评定政法司36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定政法司37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的审查政法司38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的审查政法司39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事项的审查政法司40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审查政法司41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的审查政法司42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初审政法司43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的备案政法司44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政法司45对公共文化设施使用及开展服务的监督政法司46对不正当使用公共文化设施的处罚政法司
阿拉木
发表于 2008-5-28 11:49
文化部无论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执法的项目内容中,都没有举办书法展览、评奖的内容。这是不是可以说明:
1、文化部根本不管书法展览、评奖这样的群众活动。
2、书协组织的书法展览、评奖这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根本用不着去文化部要什么行政许可。
既然这事不在授权、许可的范围之内,再非要人家拿出什么授权书、许可证,不仅是难为人家,也显得自己太不明白了。
阿拉木
发表于 2008-5-28 12:03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8 09:2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文联没有在民政部登记,根据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实行年检制,没有通过年检的证书是无效的。中国文化部的社团目录中没有中国文联这样一个社会团体。书协书协在兰亭奖征稿启事中说的经中宣部批准,在国务院机构中没有国家宣传部这个部门。
文联不隶属文化部,去文化部所属社团中找文联肯定找不到。
中宣部的全称应该是中国***中央委员会宣传部,从来也没有什么”国家宣传部。中宣部是党委部门,国务院这样的行政机构又怎么能找到党委部门?将党委的宣传部划定为国务院所属机构,这玩笑开的也太大啦。以后千万别再这么说了。
果儿真的该对国家机构设置、行政管理等等常识性的问题好好补补课了。
[ 本帖最后由 阿拉木 于 2008-5-28 12:06 编辑 ]
秋石斋主
发表于 2008-5-28 15:05
不错,这样的探讨,意义就出来了!
谢谢,学习了!em1 em1 em1
五林居士
发表于 2008-5-28 17:35
支持果果em13em13em14 em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