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18 果儿 的帖子
你只能代表你们,,还能代表人民?你唯一的主题就是:说中国书协违法了。。但你也没有拿出证据,你就是有证据,那也不是你的权利。 法律条文不是证据!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7:3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但我们没有见到你提供的证据,,这些都是你的一面之词!但是你没有权力和资格判定中国书协是否违法!·这是起码的法律常识。假如中国书协真的违法了,你也没有这样的权利!广大的网民朋友,你从开始看看:到底有 ...
应该有中国书协提供征稿启事中所有内容的法律依据,如果参赛者去法院起诉中国书协,只要提供那张征稿启事的复印件和自己身份证复印件、邮局给的邮寄作品和评审费的回执就可以立案。这就我作为一个参赛者应该提供的证据。
看来,你要么是记忆力和理解能力确实有问题,要么就是无理纠缠。如果你再提出内容相同的问题,我对你的问题将不予理涉。请自重!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6 17:56 编辑 ] 好笑,违反了法律条文不是违法?!那什么是违法?!
回复 #221 寒石人 的帖子
同意同道观点,,去写字!我申明我的观点:我尊重事实,尊重证据,事实说话,证据说话,法律条文不是证据!回复 #224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你说了算? 你是法官? 可笑吗回复 #223 果儿 的帖子
请说话有礼貌:你说了多少次中国书协违法了,你记得清吗? 你有这样的权利? 你看看你的发言,你没有说过中国书协违法了吗,,不用我来找吧! 你没有这样的权利! 还是请你自重,没有证据,,拿法律条文当证据, 你说中国书协不具备法人,这是你的主旨,,没有看到你的证据 ,你还敢说中国书协违法了,能这样吗?不能对你的观点让人心服口服,就不要假冒律师招摇撞骗,,还是你自重!!!!!!回复 #215 果儿 的帖子
版主是人,网站是物,能类比吗。这点常识也没有。版主和网友没有区别,那不都是版主了?此观点感觉不能成立吧! 支持果果!!!!em1 em1 em1 em1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7:5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你说了算? 你是法官? 可笑吗
你最好去照一照镜子,看看你笑的样子。如果你用这个形象来维护书协的利益,大家也觉得可笑。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7 11:19 编辑 ]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8:1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是人,网站是物,能类比吗。这点常识也没有。版主和网友没有区别,那不都是版主了?此观点感觉不能成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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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6 18:3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