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2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2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79845|回复: 209

河南是书法大省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6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是书法大省吗?

: a% D8 J9 |& f9 q! [) r0 G. C1 Y2 _# Z5 L0 o
  看了张海先生在接受《河南日报》的采访时谈到河南是书法大省的指标,他说:“衡量一个省份书法成就的高低,称不称得上书法大省,主要还是依据全国展览获奖及入选人数。这犹如衡量一个省是不是经济大省,需要有若干经济指标。若以入选数和获奖数衡量,河南在全国数届大展中的成绩都在前列,这也很自然地确立了河南全国书法大省的地位。”这种认识和分析实在不敢苟同,把一个艺术门类的发展用类同于经济的指标来评价,实在是太肤浅的认识,而且如张海先生所言“衡量一个省份书法成就的高低,称不称得上书法大省,主要还是依据全国展览获奖及入选人数。”这本身就是一种官本位的认识,因为按照这样的逻辑是可以评的更细的,比如如张海先生所言河南老是在展览中拿第一,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河南也是第一书法大省呢?比江、浙还强呢?还有以张海先生这样的评判标准,退后二三十年,那时就一个书法大省都没有了。因为那时没有国展啊!那时该如何评比呢?

( R, ?( r1 b7 ~7 V( i' T  “书法大省”到底是个什么概念,有时候觉得它是一个很莫名其妙的词儿。是书法的资源多?还是书法的创作实力强?还是书法家的人口多?还是什么?
3 O; \( V, q. g+ q好象最贴近的意思的应该是指书法的创作实力。但仅以某一项参与展览的指标或主要以此指标来评判,我觉得是相当的狭隘。

5 H. r. K! t, m0 ~
  U2 B% A1 m$ w2 w  之所以说这个名称有点莫名其妙还在于,如果可以类推的话,是不是也该有:国画大省、唱歌大省、舞蹈大省、也可以细分而有硬笔书法大省……,这样的称谓总觉得很别扭。0 n! ~0 l1 ~/ g2 x3 {. Z' z

& W, X0 Z3 ^! L/ k  但既然谈到了所谓“书法大省”,我个人的倾向在于这个省份的传统中,是否有书法艺术的习惯、资源和精英的积累,这应该是一种长时间的积累而形成的文化艺术上的认同。而不是短时间的努力成果。举个例子,比如我们说广西是“民歌大省”并不是说河南通过努力经过短时间争取就能成为类似广西一样的“民歌大省”的。因为如果这个逻辑可以成立的话,是不是西藏或土耳其经过努力也可以最终实现“书法大省”或“书法之国”的梦想呢?而且就是可以通过这样的短时间努力争取,河南也未必就是所谓“书法大省”,借用政治的用语,河南没有“三个代表”:. R+ ?1 ?3 l) U: B: Q

6 g; c$ G% e* h- h& R第一, 过去(近现代)河南没有一流的足可以匹敌全国的代表书家,也就是说没有传承和传统的优势。江苏有四老,浙江有沙陆,这种绝对的优势,河南没法比。
2 _/ m, {9 O4 M7 y# l* p  j
$ a. o' \1 ~. P8 j第二, 当代河南并没有开启(出现)足以影响时代的代表书风,所谓的“中原书风”近乎扯淡。二王的复古主义帖学源在江浙;流行书风源在北京,这些都是十分明显而实际的成果,是会写进历史的。河南有吗?实际上整个河南乃至全国都在跟风,从这一点上讲,河南能算“书法大省”吗?' n* N+ Z6 d, W' H: e
1 }! N+ w2 L! U, F4 Y
第三, 以目前的局势来看,自张海先生当了主席,河南的组织能力已成过去,“墨海弄潮”已经退去。河南的年轻一代已经无法如张海先生那一辈借助地方实运作力推到全国,而且在跟风的情形之下,河南已经被同化,很难指望河南年轻一代中出现书坛弄潮儿,出现足以代表时代和未来方向的中坚。如此,正在失势的河南又怎能是书法大省呢?
3 d) U2 H/ X% O9 ~! i/ ~3 X2 P  [" O" r. ~9 b3 A# ?
  那么,真实的关于河南之于书法大省的评价是:河南过去不是书法大省,现在也不是,未来也很难说是了!
: m! O; i  I. k% L; T  h
# N3 Q. b& t$ l+ \5 t: V# n* E% E$ {. E8 e$ F1 `3 y' g
                                         7年6月6日丁剑  时在北京
, H+ z8 D! W& k6 z. h& G# l, X

  y! ?( g3 @6 V5 S
5 \/ ^+ {7 f8 u! |+ P* ~' b$ x) s/ U5 E

' }+ Z7 N" F( u+ J% @/ A8 i1 G
; y- M( w! M8 T# l" r3 u3 H; p& G
) n0 g4 q% j/ o* A* h2 u
* W1 D/ ]' O  W. M& j( t$ B" X) V! g4 b$ A
7 o/ P4 `8 t: n8 M, w9 P
$ P0 S& Q( A1 A/ P! o4 y3 Z6 P

( j6 c3 X" }% H7 ~: ^9 \
3 d5 D; Q2 ?6 S& H/ n9 T1 f& b3 b. F4 B$ G
相关链接:http://www.shufa.org/bbs/thread-69735-1-1.html
1 b5 Y, Q  w3 \. |& C* @* q' L柳青凯先生对我此文的批评:http://www.shufa.org/bbs/thread-69861-1-1.html' z0 F1 l0 Z5 Q
对于柳青凯先生的回复见http://www.shufa.org/bbs/thread-69815-6-1.html   58#
7 ^) b% x  X: @- j
8 r# @7 U  t" O: H5 `5 I# {! ^/ ?
9 q; z2 D- B2 S+ u

5 J2 G: s# |+ Z0 @! r% n9 z2 |
5 l- f) d  q5 m9 c- Y! h[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6-11 22:21 编辑 ]
单选投票, 共有 161 人参与投票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文字只代表个人观点,并不涉及对地域的偏见或歧视,请勿随意揣度作者用意。欢迎投票,也欢迎不同观点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观望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李立山 的帖子

央美不表明态度,不够意思!em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6 14:21 发表 % z1 [) A4 `; M, ^% R  E8 q
1 e. I% ?* R3 `( R5 \& v/ U7 U
翻翻报纸,又谁不称本省是“书法大省”的?!5 g$ f5 w0 u; k, l" x: F: k
3 k+ `" L4 e& E* m1 H  Z
当然不包括欠发达地区。* L9 I% ~( I) n6 K/ q; M$ z

5 @9 g7 |7 S7 Q) o" u山东,江苏,四川,东北三省,江南各省......em23 “书法大省”、“书法大省”、“书法大省”......em14
5 Q) a7 {) `0 H& O8 A
大布衣的 说法代表了一种观点,普遍的本位主义,印度也说自己是大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荣誉能代表什么??还是好好搞些实际的创作吧。别在这里争名分了。。。。em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过去书法无宗师,今天的张海,周俊杰二位先生,以隶书成名,却都不是浙江鲍贤伦的对手.书法格局最强始终由北京,江浙控制.并没因张海先生在河南大力普及和助推而改变.但我相信在河南没人可以比张海先生做的更好,以后的河南我比较看好周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大省”本身就是很政治、很经济的提法,与艺术无关。, i! O1 d9 f* e) f8 T; d

7 m# X4 n7 D3 R' q它其实是书坛政客们自我吹嘘标榜的幻想概念,是他们借以升迁的手段和政绩单。( t( t$ B% z9 I$ Z7 b8 x
$ t1 G* R8 L/ v9 f- r- }# j
对一般书法人来说,除了满足部分人的“地域优越欲”外,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 h- [; U; w, N: c, B就象一些人常用来炫耀的:“我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学生”“我是某某名人的第几代玄孙”“我曾经师从某某大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个帖子不要演变为贬低河南,争夺“书法大省”荣誉称号的省际之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样的帖子毫无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