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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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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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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 N% c! I" G! {) }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 B! e6 r  ?7 l  }$ J
"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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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 d4 s2 ^2 _' {6 Q1 P! o3 \5 v2 ]" v
我不这样认为,
5 X  u- @3 j. x; w* {6 n+ q8 d9 I6 {  p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A: ]# ~' S0 e0 K& z
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 m& c: T# l5 u1 j( W
+ n: P: z/ S% s. J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v' E. t, y: ~7 C7 N! p$ U7 w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4 P3 J1 \8 F: w! g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 z2 I. Q6 R5 c1 `0 C! k4 _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4 J1 i% V- f! D, R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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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 |' @# `: x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6 L# P4 a# l  n0 l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k( x$ A; S) t7 {0 ]' `3 a# n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 {& R0 Z6 Y" h) o+ q: m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3 f) U2 d7 r. Z, ?) o( D! \5 ~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 K- s6 d( s6 u( f& ^, B1 m1 X3 Aem1 em13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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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 a  q4 B8 b; @6 {% F6 b
; n, E/ Q7 z% \! a; E  H
: o& C; j2 N6 Y0 p( o8 j$ ?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6 K  E" Y8 M+ A* W. g0 B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5 W' J" m2 R7 H* R& k$ A/ r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1 N- D5 L- C8 s$ h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v' x/ {5 F6 y9 H8 ^/ \
: o4 @) X' ^) j/ \1 u! f7 w  I
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6 c/ U: }4 a, a* \, p2 n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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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C7 m" t0 z0 @+ n1 _# @
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8 h0 ?- p+ y7 O* q' Y( t5 t( `6 j
8 f# q$ F5 U- g8 ^0 R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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