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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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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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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 M' K. Q6 O, \; [1 i) n* E, Q
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 I4 `9 c0 s9 a! p, e  @' {+ Q* m6 m
"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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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 ?$ h7 _6 C0 Z: B8 {; A& z+ K( H
- L5 d" e: z  o8 n我不这样认为," a- N+ L- q- _. V7 p
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7 m. Q- W& d+ G" e7 {! |, {
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 |, o! v7 A$ ~7 h$ T
9 X+ g3 f, ~- L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 a$ W7 k1 Q* M0 `  Z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9 X; A% y7 }; T* T% |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 L" p. {/ {- t: i* a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w) ~" ]& K& ^& I* k( m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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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h' b' K, e) J) [  m1 B' e3 `& B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3 K( ^4 A& r$ q- U$ f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3 w! ]0 T1 Z! \- |3 e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k( f' M3 H# C/ q8 Y& ?  X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5 Q, V, a& [4 D5 s) h( _/ k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1 X! Z+ d3 l3 ^/ L) I
em1 em13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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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m3 ]! e, S5 _3 _1 |- q: @/ Q* C2 ?% R( H
2 A7 k# i$ @2 a- t; V* i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q4 W. B& H: l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 S: _6 k) C& Z# a, v- h9 J6 t- q
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 \8 C8 c  h. f) ]0 q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6 f; h/ Z  h6 w8 v. c( A
8 [; A! S; c! t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 ]) ~' v: [. h: n# T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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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 n4 X; M8 v/ v& u" X; L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
5 P3 Y) g. X2 T# C; J# U8 K
, y/ M- i6 O3 j/ V- o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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