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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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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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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4 Y/ P7 v5 {% g, B! D% Z0 O3 M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 q. g" U$ j9 d* ?4 w5 s# A"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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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 F# a& r+ ?, `" g# f
* M8 R! x) D8 t5 ^- u; M  o, ^' c* v
我不这样认为,
, Q9 O/ i+ U6 f7 s. H* h2 ~/ X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W( b( E# B6 g% B
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 H' D4 R& A" E+ }0 u* J
. t. h  d' v" ~9 I- m9 F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8 `% u3 @' F; D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N& Q" M  {9 L- _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9 C/ e" t0 `$ p0 N, @: g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E+ A8 d  H. ?8 U; H3 o1 Q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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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q" v/ o6 {$ a; E8 `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5 T' w. M6 Z* u- \; S8 U6 O3 d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U" x& Z" D-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F  g$ e1 e6 D  j, A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b8 f! v! [2 p/ \8 j. K8 a6 Y' \! m) A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7 Q$ q( y$ {1 Y7 E3 j, Z1 ?em1 em13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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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f2 ]' K1 j4 }5 D: E9 V3 a

) f. \$ m& `3 R& O  c5 N4 v. B$ W
0 M4 s" Q8 v$ q8 _& C2 [3 _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 @$ ^9 p$ T, b1 c# d, X;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 z, _+ Z3 ^- h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 L5 r3 d1 n* ^+ n  E3 s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i/ p. {, @6 g7 e7 M4 ^* O
3 c! C( c: c& Z" R1 u: H8 r
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 q% Y) B1 d/ ~/ l$ T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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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4 b- J, j. r# y  R: Q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
+ G* e/ r1 E, V. g1 j1 Y5 a9 G+ K7 B% ?3 f6 v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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