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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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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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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1 z2 p- x3 |: j3 a3 z6 B! }% |6 k
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0 X( x  w5 x1 A. ^8 u
"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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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 D. ~$ r5 b1 B; g: b5 b, Y' Q3 \6 H3 R# X9 Z  i0 Z
我不这样认为,/ k5 v1 @7 F( @$ V6 D: L
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q3 e- ^& n9 i; r/ Z
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 \# ?  u7 W4 |! o( C9 v1 Q$ s7 e
9 M# Y$ m9 l  B- a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w0 c: ^2 q" J9 I0 a; z2 o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B, p  ?% r; e2 j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6 I2 z6 ~% |# p: r  c) R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7 `/ z; h9 t9 P7 `3 _/ R: y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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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n+ Y5 f6 q5 e# q' T( ^) u( j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0 I  k: Y0 n& j3 S' S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l, U& V1 ?7 F$ }1 B2 F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 ~2 R/ q1 W+ W8 h% P' F( Q  X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I4 {: d/ Z9 ~4 `5 _' r/ O$ o0 i: t; k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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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q9 j6 y/ ?/ c& `; T, Z3 ~* H  e3 m: Y

* O5 t9 m/ A" Z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U  e  k! }2 a4 o1 A% P1 ^( H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 t- p) G" w3 a+ R8 e  [; d
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 I4 F& _1 ~( o1 k( t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9 r' D1 t  `/ v6 Z
$ L8 d' ]; ]9 b6 n- a# X' {1 E" D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4 Z5 I% n! K: q% U
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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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G" I9 f, I  W
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 j* x( d3 S! t9 h* K

0 C% u8 a, K) O! S[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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