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儿
发表于 2008-6-11 16:54
谢谢先生对我的文章提出宝贵的意见,我在论坛上都是即兴发言,许多内容是根据网友的意见作出的回复,部分内容没有连贯性,甚至还有错别字,标点符号有不够准确等问题。这里的发言仅是我对一些类问题思考的笔记,是一个草稿箱。
在我评说这个问题之前,对中国的文艺体制、书协的性质的了解都不够全面,有些资料都是后来才看到的,这样我就要对问题重新进行认识,前后肯定会有不一致的地方。
不当之处请前辈指正,望海涵。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6-11 16:56 编辑 ]
戴永涛
发表于 2008-6-11 19:14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1 16:5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先生对我的文章提出宝贵的意见,我在论坛上都是即兴发言,许多内容是根据网友的意见作出的回复,部分内容没有连贯性,甚至还有错别字,标点符号有不够准确等问题。这里的发言仅是我对一些类问题思考的笔记, ...
果儿有这种胸襟,我很欣慰。em13 em13 em13
戴永涛
发表于 2008-6-15 16:04
果儿认为,以中书协名义举办的“国展”,不能代表“国家”,这个看法很正确。窃以为,它只是一个群众团体的行为,即使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也是团体行为。这与在北京的同类团体面向全国征稿办书展,没有本质的不同。真正意义上的国展,不能由那个群团出面,而应以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出面。因为他们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书协仅仅是个细胞!
近年来,中书协办国展多采取与有关省市党政部门联合的方式,这更让人费解。它有两个错位:
1、书协与各省市党政部门,不是同一平台。
2、不论那个省市的党政部门,都不能代表国家。
所以说,以中书协名义举办的展览永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展!
[ 本帖最后由 戴永涛 于 2008-6-15 17:42 编辑 ]
果儿
发表于 2008-6-15 16:14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5 16:0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果儿认为,以中书协名义举办的“国展”,不能代表“国家”,这个看法很正确。窃以为,它只是一个群众团体的行为,即使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也是团体行为。这与在北京的同类团体面向全国征稿办书展,没有本质的不 ...
支持!em1
秋石斋主
发表于 2008-6-1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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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永涛
发表于 2008-6-15 17:24
(接203楼)
真正意义上国展应当这样操作:
由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题为“关于举办第x届全国书法展的通知”。
它的内容(提纲)应大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省、市、县各有关部门(与文件对应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国展的预备工作,市、县级可采取国展预备展的方式(设定参展件数),最大限度地把所在区域的书法专业工作者和业余爱好者组织起来,精选作品向上推荐。以确保国展质量,
2、中书协及各级书协要做好服务、协调、指导工作。在省级设立国展展区(设定参展件数),凡由县市经过精选推荐到各省展区的作品,可视为参加了国展。在这个基础上,由各展区再精选作品(设定件数)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国展精品作品展》;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在精品展中经过严格筛选产生。
3、各地预备展、各省国展区的评委人员,要在所在区域的媒体上公示亮相。综合水平要经广大群众认可。各级参展作者也要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除作品外,还要通过现场演示,面试、考察等环节产生,力求做到,不认名气认实力,平庸之作进不来,高雅之作漏不下,以确保那些有综合实力、有创作水平、有贡献、有道德、有威望的书法作者参加展览。
4、参展与获奖证书由发文单位颁发。
这样构思国展,体现的是国家行为、政府行为、全民行为。
这样产生的作品质量与现行模式产生的作品质量立分高下!
因为办展名义与评审主体变更了!
这样做并不减低中国书协的工作难度和力度,它的具体工作量和责任反而大大地增强了!
[ 本帖最后由 戴永涛 于 2008-6-16 00:04 编辑 ]
果儿
发表于 2008-6-15 17:46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5 17:2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接203楼)
真正意义上国展应当这样操作:
由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题为“关于举办第x届全国书法展的通知”。
它的内容应大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省、市、县有关部门(与文件对应 ...
这样的活动才有公信力。很多人付出很多时间、精力和钱,获得的证书都是组委会(一个不存在的组织)自己填写的,是文化用品商店1块/张就能买到的,没有任何意义。
戴永涛
发表于 2008-6-18 19:04
原帖由 秋石斋主 于 2008-6-15 16:2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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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害死人
发表于 2008-6-20 16:02
是你让F•B者、庸者无处遁形,为书法人声张正义。我们感激你!em1 em1 em1
秋山新雨
发表于 2008-11-18 17:43
高论啊2007_BL 2007_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