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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虫甬

尴尬“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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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三多 于 2008-8-14 15:18 发表
- ?8 t8 r. a9 C+ P+ |* }有同行、没同利,同样做网络,有人做的生龙活虎,有人做的成了富翁。
$ S1 C5 ]) t1 y7 ^( B  h楼主却做的尴尬,想起来范伟说的“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e, X# ]$ m% a- b! ?; s
em3 em3

  J: U! Z( v  C3 [: `4 Q# O! F是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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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8 A; ]8 L) W! L7 q
尴尬“网”事的帖子我已经发了。
9 ?/ k- C0 D4 m0 R( }
http://bbs.shufa.cn/viewthread.php?tid=89859&extra=page%3D1
. U/ U% @8 i+ n; g: F+ Y8 p6 a艺术杂谈版主”麻烦给下了。
. ]" F+ I  j' Z3 a1 c2 L" Y0 G' B
留言时间: 2008-8-14 16: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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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 a) I; D' z( m. |( W/ y6 F    呵呵,真是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兄如此做法,不死也难,你既然发了我们的短信,为什么我的论坛你就不敢带上链接,你既然可以叫置顶,你为什么你先跟我沟通。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你需要的可能就是这些吧。呵呵
7 e$ a9 p( B! e) t9 W8 B
留言时间: 2008-8-14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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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 q; Z$ J0 d4 }& w) f& d
    我虫甬当了两年多的版主,从来不曾在管辖的栏目中将自己的帖子置顶(专栏除外),更不会叫别人置顶。
! B' a0 V3 @5 U6 H+ }
之所以给你周总发短信,是想让你去看看,我有没有在胡说。

" u; H7 f' k- ^; A5 Z我不想给你的论坛做链接,是不想再替你去做广告(当然也很难免,好像已经有人去做链接了)。
( q2 [) Q0 P, g& t8 P6 f: i, y
另,“艺术杂谈版主”好像还没有下吧。
# g3 n9 E& A$ y& Y+ `' X
0 _2 V+ E+ x# B. c
留言时间: 2008-8-15 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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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5 W# n3 s; `% `. j; x/ y6 w1 R" a" K3 x3 ]
私下聊天变成公开发布,呵呵,这位老兄真有能耐。哈哈哈。我现在郑重声明,此事未经我的许可发表,我有权要求书法网删除此贴关于我的任何信息。请书法网管理员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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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4 C9 `# Z- O7 w- m4 ~/ W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7 _5 o, ?& D/ z$ [+ g9 s2 P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 a2 K4 m; ?, h2 A# q" j5 m( h8 ^# i% J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如果不能公开短信的话,我的尴尬如何诉说?6 [6 Q8 S8 q0 F7 ^

3 W4 t/ ~7 @% q1 d( D7 V! N
    如果单单只是发我的一面之辞,也会显得突兀,所为也将对方的短信也公开,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 X3 R3 r/ E! P. A9 h% Y  (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周总的隐私权利方面的问题,这也是我几天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作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用“□”代替具体人名、论坛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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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5 ]: Z- F7 u! W7 r8 _. t

" K" `) L6 ]. V$ e5 R' i" U6 Y& a/ U, Y应该是你想复杂吧,复杂就复杂吧,没有什么的。我还是那句话,发了就发了吧。因为我们网站的政策是按我们自己的发展要求来提出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还要感谢这位老兄如此卖力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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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网管理员:
* C& k( @, T8 u" P! }# R  Z8 r3 T. {$ ~  T4 s- ~
原帖由 周样 于 2008-8-15 10:26 发表 : }. G7 k+ E# w* i0 k; u8 W4 I
网站编辑先生,你怎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问呢??不过我来书法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书法网行事风格应一惯如此的。em4
对周样兄言:
. B0 K3 F2 e* t9 p4 E
% Y( Y- o* C& g6 u周样兄是书法网的老朋友也是书法网目前在职的版主,感谢先生对书法网的厚爱和支持,有关这篇主题的处理,书法网表态如下:- v% Q9 ^& \( C5 f$ T& j
6 d6 J7 k+ U, w% S8 J; f% V
一:尊重网友发表言论自由,在不涉及国家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3 i/ H6 |: u7 j# w6 }8 }6 P# O
$ l8 M0 G' d  ~8 I4 s+ N/ Z
二:事件双方同等享有在本主题和本网站展开讨论的权利
2 Q% l4 X( k; l2 J8 G9 T* q- m$ {# p% Q) Q/ D
三:网站也将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留对主题的处理权限9 }( {$ z- F, H/ A

( M- Y  Q8 @7 e' ^! Z' ^/ n6 I: N四:讨论过程中请遵守本网的发帖规则,比如在非广告专题内发布广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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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8 |7 p1 g, L# z; v" ]1 [: T) g' \3 W* b$ {, D
引用: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8-15 10:11 发表
" B' V% ^( U) j
( w" n. p1 N1 w$ u7 C"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0 n( `8 j- E0 C- O6 J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 F6 H) ]1 j* q6 r1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5 Y/ U; [* _7 x6 O& J) q0 m# x5 C
: `& w1 X( U+ J# K; @, Z$ b' ~( y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又没有获得我认 ...
( S1 i: B8 S: x9 A
如果仅是发些短信交流,短信里列举了很多没有实行计划(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计划)。就可以算是打工的话,这样的工打得也真的很舒服。如果是涉及我的新论坛发帖的话,我们有出台的带薪制度,达到要求的,工资自然会发放(这个广大网友可以监督,我们第一月的带薪版主的名单很快就会公布。注:我的网站开通时间是7月28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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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玩网络的,什么是创意的概念都弄不明白!
8 W; D* _; R8 A你周总在给工艺师设计茶壶样式是很轻松的劳动吗?9 H4 G: k9 l! v3 G
你不会认为,只有类似于搬搬帖子这样计件工作才是最能体现劳动价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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