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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虫甬

尴尬“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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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三多 于 2008-8-14 15:18 发表 , s1 N0 `; ~0 N' l1 J
有同行、没同利,同样做网络,有人做的生龙活虎,有人做的成了富翁。
. w" r# R$ o; b6 A  t* }楼主却做的尴尬,想起来范伟说的“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0 ^& J4 a; o) d( t3 Q( n, E
em3 em3
5 i$ z/ r! h+ V
是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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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4 k4 |0 k0 w' s4 a
尴尬“网”事的帖子我已经发了。
& f& B& Q8 P5 N# O* k6 X, R! n3 n2 B
http://bbs.shufa.cn/viewthread.php?tid=89859&extra=page%3D1: J' V. L( C0 i. p3 P# A
艺术杂谈版主”麻烦给下了。, E* V4 ]1 ]# q4 W2 F: N$ J
留言时间: 2008-8-14 16: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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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6 W' L7 h7 D- s    呵呵,真是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兄如此做法,不死也难,你既然发了我们的短信,为什么我的论坛你就不敢带上链接,你既然可以叫置顶,你为什么你先跟我沟通。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你需要的可能就是这些吧。呵呵2 e% _; H$ h) S$ V
留言时间: 2008-8-14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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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 ?% T* u8 s" F4 p- \- r
    我虫甬当了两年多的版主,从来不曾在管辖的栏目中将自己的帖子置顶(专栏除外),更不会叫别人置顶。
' A' ]5 `2 h* t# _) j- |9 J
之所以给你周总发短信,是想让你去看看,我有没有在胡说。

2 I* m0 v  c% M( _7 I我不想给你的论坛做链接,是不想再替你去做广告(当然也很难免,好像已经有人去做链接了)。

( a4 l! F, d8 o  E另,“艺术杂谈版主”好像还没有下吧。
$ }: I. m- w+ M  s# W3 w* W4 A  I! q

2 n) c4 b4 Q' K6 ?1 N5 Q5 `& u+ t
留言时间: 2008-8-15 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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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 C) G  y+ c& y8 ~
- a3 Q0 D, H% C+ E$ ?" k私下聊天变成公开发布,呵呵,这位老兄真有能耐。哈哈哈。我现在郑重声明,此事未经我的许可发表,我有权要求书法网删除此贴关于我的任何信息。请书法网管理员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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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1 s; n2 V9 N( }! w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9 d/ |* a+ w- u; W! {0 r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 v3 T5 I. r: P1 p$ R
9 Z8 q6 J8 \9 a$ h" B1 V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如果不能公开短信的话,我的尴尬如何诉说?- m) [- e8 D# I. v7 p, {# H7 p
- Z4 k) @3 f' \
    如果单单只是发我的一面之辞,也会显得突兀,所为也将对方的短信也公开,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 f9 K3 f& k2 H7 H8 k
  (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周总的隐私权利方面的问题,这也是我几天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作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用“□”代替具体人名、论坛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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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8 R  q+ b) z# H. B( R& ~
$ S$ G3 a3 g) T4 t& v# l# e  A
应该是你想复杂吧,复杂就复杂吧,没有什么的。我还是那句话,发了就发了吧。因为我们网站的政策是按我们自己的发展要求来提出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还要感谢这位老兄如此卖力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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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网管理员:
2 [- D. U$ T$ G# W7 J5 e: }' K. v9 r1 @) X# L5 O# Z& a5 I
原帖由 周样 于 2008-8-15 10:26 发表
! Z( f4 V1 n' i% h5 M/ C; k! ^) r网站编辑先生,你怎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问呢??不过我来书法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书法网行事风格应一惯如此的。em4
对周样兄言:5 _! Z7 s5 q3 r; o/ u
5 m& F* c, ?3 H0 i' z. o
周样兄是书法网的老朋友也是书法网目前在职的版主,感谢先生对书法网的厚爱和支持,有关这篇主题的处理,书法网表态如下:+ y5 `- r% `" S0 E7 G9 @" |& j( ~
/ V1 q% r8 E0 e0 A5 Q
一:尊重网友发表言论自由,在不涉及国家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
  P. X1 n$ V9 }% A- y$ Q3 y5 F; D  x6 h0 Y
二:事件双方同等享有在本主题和本网站展开讨论的权利$ x& F+ D* F! T# ?+ {$ r
+ g# A7 V+ T# p/ ?( a3 y. i
三:网站也将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留对主题的处理权限4 e& b" l& ?! T) a0 a3 S$ d- \

" r! i' X  I; A" u% w. J3 i四:讨论过程中请遵守本网的发帖规则,比如在非广告专题内发布广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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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8 |5 E% R2 h1 J) X  i' m4 y1 `( T& H* v6 |+ f2 \
引用: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8-15 10:11 发表 , s6 {0 j1 f. O. S  `- A
6 h: o+ o/ X2 j" B$ H' C! Y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4 h5 L5 q- L+ Q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f) K. p; ]( v+ w1 I! Y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1 _# R& h+ Z& Q. u, F; ~

) n" v8 l6 O4 i' J  N3 b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又没有获得我认 ...

$ i- ?5 K) P1 h4 M# V如果仅是发些短信交流,短信里列举了很多没有实行计划(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计划)。就可以算是打工的话,这样的工打得也真的很舒服。如果是涉及我的新论坛发帖的话,我们有出台的带薪制度,达到要求的,工资自然会发放(这个广大网友可以监督,我们第一月的带薪版主的名单很快就会公布。注:我的网站开通时间是7月28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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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玩网络的,什么是创意的概念都弄不明白!* ]8 i& ?! m4 O4 ]) I1 M0 m& }
你周总在给工艺师设计茶壶样式是很轻松的劳动吗?
2 A! ?# m4 l- }$ `* m你不会认为,只有类似于搬搬帖子这样计件工作才是最能体现劳动价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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