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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虫甬

尴尬“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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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三多 于 2008-8-14 15:18 发表 ) {/ g4 A9 ]: l3 M2 H
有同行、没同利,同样做网络,有人做的生龙活虎,有人做的成了富翁。
; P% u2 o2 H2 d楼主却做的尴尬,想起来范伟说的“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2 J: w: ^( ~+ n* oem3 em3

0 G3 y9 [2 h& J: U% x0 D. N是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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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6 b/ n/ R$ L5 Y% |0 p0 j
尴尬“网”事的帖子我已经发了。

2 s) |, O6 |  m* C& A" vhttp://bbs.shufa.cn/viewthread.php?tid=89859&extra=page%3D1' K# D) R& r& [& L1 Z
艺术杂谈版主”麻烦给下了。
3 v  v* @9 W/ S9 a, d7 s
留言时间: 2008-8-14 16: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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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k! C: V4 m, ]7 u4 t
    呵呵,真是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兄如此做法,不死也难,你既然发了我们的短信,为什么我的论坛你就不敢带上链接,你既然可以叫置顶,你为什么你先跟我沟通。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你需要的可能就是这些吧。呵呵- W+ l+ h) A+ {- U  n) u$ `# {, ?0 v
留言时间: 2008-8-14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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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 v/ G" `: x1 Z& s* ^' Y
    我虫甬当了两年多的版主,从来不曾在管辖的栏目中将自己的帖子置顶(专栏除外),更不会叫别人置顶。
- l) E6 a6 @: ^& B3 |
之所以给你周总发短信,是想让你去看看,我有没有在胡说。
8 w  ]7 O" J( p. w
我不想给你的论坛做链接,是不想再替你去做广告(当然也很难免,好像已经有人去做链接了)。

# Q1 `' ^( q/ \! s: N6 e8 I另,“艺术杂谈版主”好像还没有下吧。

' S: J% @* v( @0 ~& n
1 ~" d1 Z  K, Y
留言时间: 2008-8-15 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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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2 S9 b1 z) O/ U  ?; \

" j9 v. v% P* ^! c私下聊天变成公开发布,呵呵,这位老兄真有能耐。哈哈哈。我现在郑重声明,此事未经我的许可发表,我有权要求书法网删除此贴关于我的任何信息。请书法网管理员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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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
) t0 i0 |: ?; J+ O) ~: T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6 V8 b+ |& G" G/ g& v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W3 ^' ?$ M; B4 ?7 K8 x9 N

' j" u. R: F6 R( N& {! n+ c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如果不能公开短信的话,我的尴尬如何诉说?
' G  x& ]: M& ?7 B- T2 t! ?% {1 o' e4 a
    如果单单只是发我的一面之辞,也会显得突兀,所为也将对方的短信也公开,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 b8 g% O( v* e& S4 m1 {4 K  (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周总的隐私权利方面的问题,这也是我几天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作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用“□”代替具体人名、论坛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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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 D0 D# L9 S6 g/ j- a. ?5 f0 g; j
2 a, E( Y, c( O% A6 \0 K! g应该是你想复杂吧,复杂就复杂吧,没有什么的。我还是那句话,发了就发了吧。因为我们网站的政策是按我们自己的发展要求来提出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还要感谢这位老兄如此卖力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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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网管理员:
: F2 T1 b6 {. @  k4 Y  g; d/ V; y
原帖由 周样 于 2008-8-15 10:26 发表
, V3 \7 ]7 X" N6 I网站编辑先生,你怎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问呢??不过我来书法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书法网行事风格应一惯如此的。em4
对周样兄言:6 [9 v# @: t/ {4 J" l

0 E4 \! p, u: I- i# g6 {$ {' t5 U周样兄是书法网的老朋友也是书法网目前在职的版主,感谢先生对书法网的厚爱和支持,有关这篇主题的处理,书法网表态如下:) s; e9 P: t+ t- }5 B' S0 M8 U
5 G# j, U3 |& Q
一:尊重网友发表言论自由,在不涉及国家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1 x9 I! W2 c6 G; g" ?

3 ?4 S/ A" W4 R+ q8 a二:事件双方同等享有在本主题和本网站展开讨论的权利
# }  t1 d! R, R% ^) U2 W: ~) K
; _5 }, |: }* Q; i三:网站也将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留对主题的处理权限
0 ^. b1 _7 ^) m3 ^( u; D# ^' Y/ u7 h# u  n) Q0 J; x
四:讨论过程中请遵守本网的发帖规则,比如在非广告专题内发布广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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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9 Q) {/ q, N0 f2 q

) m( d; r' G2 [* z2 r, ]  J引用: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8-15 10:11 发表 ! A4 C* [7 T) l' H) U) ?
# O/ n" `1 k& p5 A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
, m$ ]. h* }2 u6 d8 s- E1 P8 P1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 C3 a3 K3 C! \& S6 M- Y$ h0 T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6 a+ @8 b% O( g" ]" S' Z; r1 M! n. ^' a+ o7 Z) ?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又没有获得我认 ...
  t# O1 {; y* l" T; |4 A
如果仅是发些短信交流,短信里列举了很多没有实行计划(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计划)。就可以算是打工的话,这样的工打得也真的很舒服。如果是涉及我的新论坛发帖的话,我们有出台的带薪制度,达到要求的,工资自然会发放(这个广大网友可以监督,我们第一月的带薪版主的名单很快就会公布。注:我的网站开通时间是7月28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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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玩网络的,什么是创意的概念都弄不明白!
! }# p( l* ?! Y& n3 h% w# e7 m你周总在给工艺师设计茶壶样式是很轻松的劳动吗?" x0 o' Q: B; E8 c
你不会认为,只有类似于搬搬帖子这样计件工作才是最能体现劳动价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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