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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生书呆子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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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逐渐的在向传奇上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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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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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8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第三篇刘正成嫖娼了吗
关于这件事情,我有一定的发言权,因为我比一般的网友幸运,我亲眼看到了嫖娼事件的一些关键材料,特别是警方撤消嫖娼案件也就是证明警方给刘正成平反的〈行政复核决定〉原件,还有就是我有法律专业背景,能从专业角度对案件的真实情况作出判断。当然由于我不可能掌握全部情况,有些问题碍于面子我也无法开口向刘公求证。所以我这里仅依据我掌握情况做出判断。限于篇幅,我不对案件做判决书似的法律分析和论证,我只就一些网友质疑的几个问题进行简要分析,我相信这几个问题分析清楚了,刘公是否嫖娼的问题也就说清楚了。
到现在为止书法界朋友对嫖娼案件的质疑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1、刘正成为什么去波特曼洗浴中心?
分析:问这个问题的潜台词是,洗浴中心就是妓院,到洗浴中心就是去嫖娼。这个问题其实的最好方式就是质疑者自己去几个洗浴中心去体验体验,看看里面是不是跟妓院一样,如果所有的洗浴中心里都是除了提供小姐服务就没有别的,那么刘去洗浴中心就是去嫖娼去了。如果洗浴中心除了嫖娼外还有别的正当的服务,你就无法认定刘去洗浴中心就是去嫖娼。在这方面呆子有过两次因接待客户去洗浴中心的经历,我的判断是在那个地方想洗浴按摩可以,想要特殊服务也可以。
我们看看报纸的报道:
今年57岁的刘正成2001年5月15日,从北京到甘肃讲学回来,途经西安时,因旅途劳顿,肩周炎复发,晚饭后与两个朋友到位于西安市南大街的波特曼洗浴中心洗浴。
怎么样,这个问题我是不是回答清楚了。
问题2、刘正成被警察“抓”住后为什么用“刘文正”这个假名字,用假名是不是心中有鬼?
分析: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也很简单,如果刘确实在嫖娼,那么他被抓时用假名字确实能说明他心中有鬼。问题是假如他没有嫖娼,但却被破门而入的警察硬诬陷为嫖娼,这时候从保护自己出发,他是说真名好呢,还是说假名好呢,假定质疑的人遇到这种情况愿意说真名还是愿意说假名呢,再假如有100个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有多少人会说真名多少人会说假名呢?再极端一点,如果你被绑架了,你是把你的存折密码诚实地告诉绑匪,还是撒谎呢?
有一点大家可能没有想到,据司法系统的朋友讲,其实一些假借抓嫖娼真要罚款的警察败类为了逃避责任是不愿意被抓者讲出真名的,你讲假名了,将来你控告他的时候,他可以说我没有抓过你,这是惯用的招数。
基于以上原因,说刘正成用假名就是心中有鬼,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
问题3、公安部门对刘正成嫖娼案件的撤消原因是警察在执法程序上有错误,程序上的错误不等于实体上刘公没有嫖娼。
我看到的撤销案件的〈行政复核决定〉确实是列举了警察在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六个错误,但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法律,并不是一般的程序错误就会导致撤消案件的,必须程序错误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影响到了对实体情况的正确判断,这样才能撤消案件。
我再说明的是什么是撤消案件,撤消案件通俗地说就是相当于没有案件,就是警方不认为有嫖娼发生。
另一个证明就是由法制日报组织马怀德、应松年等中国行政法领域泰山北斗进行的专家论证,这些专家意见是虽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判案的参考,但专家出具意见一般是以专家的威望和名誉做担保的,作为读他们的书成长的我相信他们关于嫖娼案件实体和程序都是错误的判断是可靠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中国的实际,警方纠正自己的错误就相当与在人民面前自己打自己一个耳光,没有明显的错误是很难纠正的,况且在嫖娼案件的背后还有那些无形的手在操纵运做,有一点把柄抓到他们手里,案件也别想翻过来。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以刘正成的身份和性格和精明,如果他真是心中有鬼的话,他是不会这么折腾的,因为万一折腾出新故事,他将付出更大的名誉代价。
问题4、是不是有人给刘正成下套?
分析:这方面的材料我知道不多,但依我的判断可能性不大,因为从2001年5月15号“嫖娼”事件发生,到2002年8月30日刘正成被书协处分,跨度达一年多时间,谁能等那么长时间收网呢?况且要真是设套的话,谁能设水准这么低的套呢?只要拍到一张照片,刘正成就永世不能翻身。
最大的可能就是警方的一个错误执法案件,被一些人利用了。

通过以上几个问题的分析,我个人认为刘正成没有嫖娼,在这件事上他确实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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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8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高潮迭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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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8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哈哈,老烟也来参与了,开始热闹啦。请继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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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8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古代文人嫖妓算啥,白居易还把这档子事情做了诗,收入白乐天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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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8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有点辩护的味道啊!精彩!~开眼界,开耳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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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8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一切都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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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8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欢迎呆兄!期待后文。
看这里还够热闹吧,烟雨楼先生来了,你有对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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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9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一:刘正成面面观

不出奇。书法是与墨结缘,古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倘属违法,消费者抓了,经营者是否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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