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3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3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书艺公社

[其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10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0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我好就就希望是这样了,我曾经听到有人说写草书的人是不会写字才那样的,对于这样的人很可能他就写不出草书来,或许他就不懂这种艺术,小城提的那个建议我觉得很好,有些书法家的字收费过于高些,我想对于他们来说些一幅字是轻而异己的事,应该适当一 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1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我想还是设定一个诸如“楷书资格认证”“行草资格认证”比较好,这些认证的要求要高一点,评测要严一点。
任何专家唯有持有相应书体的认证才能从事评委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1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合理性:专则易精,让古人害怕
不合理:易让人路子走偏
影响:实施才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1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张海主席的提议很现实,过去书法以各种书体混在一起评比,体现不出获奖者的真实水平。如今后以单项竞技方式评比,总冠军以五体皆精为评比标准,更能体现其获奖者的真实水平,令人信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1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我觉得这样很外行的.
书法的发展是不应该割裂书体的,研究当然也必须是融合的进行.
有人一体特长,不等于不借助其他体的力量.
所以,如果要成立专委,还是应该按时代分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张海主席的提法好,但应该更好的加已完善.
大家知道,我们的身边有好多爱好写字的,隶书写的还可以,但写的行楷,就不敢恭维了...
在现在,也可以称其为"家"么?
我认为,没有行楷的功底或行楷书不过关,其他书体写的再好,也不能称其为"家".
[br][br]-=-=-=-=- 以下内容由 长白山金狮2006年03月12日 09:21am 时添加 -=-=-=-=-
如果若称其为家,就应该再设几个称谓,依次是书法家,书法大师,书法特级大师或别的称号等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赞同! :em65: [br][br]-=-=-=-=- 以下内容由 ycwys2006年03月12日 00:09pm 时添加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下面引用由人间四月天2006/03/03 01:41pm 发表的内容:
关键是否有可操作的方案!找到了这个方法也没什么不可以!
赞同二位观点,不过如果把书法艺术搞成民间的“乐知”形式,岂不美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拟增设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专业委员会的构想调查与讨论

会写几个字,就想书法家头衔,有了这头衔就去圈钱,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中国书协的任务就是创造各种机遇平台,让这些人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表面看起来是很好,结果是南辕北辙,你越接近目标,却离书法艺术越远。只要能圈到钱,写不写字,字写得好不好已经不重要了。大家扪心自问,是这样的吧,所以,书法已经没有它原来的境界,意义蜕变,功能异化。就象秦始皇的万里长城,即便现在修饰的更好也是为了旅游赚钱,它的原本意义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