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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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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8 b( Z2 V' V" L6 `8 u2 C# k" E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 |$ u  F. s3 b$ ^; y  a6 B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j/ S2 G8 T. m# j5 k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7 A& S, _" t! b7 t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o: y# K1 n6 c. s# x6 i
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k: f5 `; z! Q6 r7 U! U
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4 O, v8 L' G& i4 Y% }0 [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 w' m& b2 ]+ `  e* S* P

! T5 z. H2 m) Z2 p; ~: i[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6: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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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2 `$ E7 l  E9 I* G( ^

, E, o3 y1 h: `1 n( S* r* R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所有关注、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
1 u- f; H. N* T1 [- {+ @; m
# R1 S6 n6 D  p( |5 n! W1 E因此建议,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以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
% t4 Y7 A! z: l+ [4 j# _: \$ D/ A' c1 @3 ?& j2 M
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通过讨论,能引发些思考、学点知识足矣、足矣。
/ u8 S+ E" p( Z$ {  T- ^/ U5 F2 L1 j6 v
这里楼层太高,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 u4 ]% i! m* }! |7 g
2 ^7 N& z" t. b6 F% G- @
当否,请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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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e1 j: w1 i9 L9 e, s. x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 X+ o3 H9 v) p4 z- W8 X; n* ]* q3 m, t' y: [  C. g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3 n8 G& i4 |$ y' W6 [! R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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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3 Z, C. I# A- w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有一个,但名称记不得了)。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而搞书法的人,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quote]
) h5 r( C" }, d6 U& f1 g* U王堂兵的这段话,与刘正成的这段话“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好像有暗合的意思。" i9 ]  ^5 t3 t3 m

( {  V$ d$ }9 ]3 X" s. D* \但是,拿“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与“中国书协的全国奖”相较,我看是欠妥的。不仅从体制上,还是从艺术上,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是不具备权威性,代表性,学术性等。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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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5 \% ]! g5 C: ]: y1 N& Y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 J5 c8 ?2 w8 T. g3 x5 l
8 F8 H7 B0 x! w0 e& N8 c1 \' I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j0 Z, }9 ~0 z- E: @8 x. b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我表示支持!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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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 n2 x" O5 [; P- D! x/ Y
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8 m& M8 |8 O+ y
地址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90948&fromuid=447677 {  h3 s" j) `# C2 e
帖子的延伸,许多问题,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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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9 15:58 发表 . V0 o) J' R+ n; D$ G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5 S; S- o8 i' \1 N* Y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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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主要有:/ I) i5 Q, }8 f
1、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 g9 G1 n+ Y4 l* M# l- U, A3 w
2、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如商会、旅游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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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45 发表
6 Y- i: U9 \, t  J- {) I" U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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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5 e1 j6 o7 G  d4 y.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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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H' n9 V7 a7 m4 |+ K* ~, p. R+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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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 S3 U) a/ H% r. z) |3 U# f4 |. {  P3 i: _+ g# [5 ?. w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4 g! y: X' |* A

% T# U* l1 l7 B1 F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0 v9 v4 p  n3 ~9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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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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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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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
. B3 ]6 U5 o, V$ p
+ p% R- a2 N2 f4 h0 m7 U% E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8 p7 ~* K7 g# n; m- _  Jem1 深刻!犀利!!尖锐!!!em14 2 a" @3 a* n4 h$ n; W2 |% h*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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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是政府部门,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体验生活,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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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联合举办”展览,统称“国展”。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富商都有幸入选,成为书协会员,手迹的身价陡增,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名烟、名酒的方式“结算”,只要问官员“卖字”就可以,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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