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y2 ^/ `* X' x# l, ^
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 Q" {4 S" U/ `, S3 A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H  w& p- F( O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p+ ]2 n9 Y; K# J  R0 {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4 ~$ S: t3 H" R3 R( V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7 o7 }7 l: i" W) I+ U! N+ N
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9 c* P0 v. `- I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4 U- G+ d) h. D; C7 E1 Y: S
! j: w* r0 e3 U; a8 [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6:0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7 I( N2 R! ~9 T- b; q! y

7 Q% [- i0 W1 T! J5 ]0 N7 Y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所有关注、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 M3 D4 z" p' N0 d6 A3 I

. w: {5 X  G8 F0 J3 n: G: ^' p( \2 P因此建议,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以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6 `: _1 U% X+ D. V0 t

( o7 U& N7 d: ], b/ d4 m6 r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通过讨论,能引发些思考、学点知识足矣、足矣。4 u' T7 q" Z7 e+ s$ C2 y2 y9 s) x7 r

+ k# |3 C. O# a2 A这里楼层太高,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
2 o/ d6 Z: s+ t! b& x& g9 t* \
. W6 `6 i2 Q+ S! ^当否,请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j; ^% T7 p, l  E, Y* H7 W; p. a& {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 ]6 ?8 ~% M  v9 P, \
( z  d0 Q9 n2 F2 b9 T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s. ^1 t9 E. {4 S& b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进行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R, ?2 ~9 C2 R. V* ]9 r/ A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有一个,但名称记不得了)。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而搞书法的人,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quote]9 Q; W" T+ o0 z* r# M- H
王堂兵的这段话,与刘正成的这段话“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好像有暗合的意思。
, H1 o9 u6 k: R% w, I8 R 5 f* Y4 G* j) }! [1 P
但是,拿“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与“中国书协的全国奖”相较,我看是欠妥的。不仅从体制上,还是从艺术上,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是不具备权威性,代表性,学术性等。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H/ C6 u1 y! W+ R+ \/ e/ m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d1 X: q7 F- I; h
9 W* d- q! j+ H5 h: y* m% j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3 B6 s  H0 b( i
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我表示支持!e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
* D+ v) ~0 H: I, s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R- e1 ^2 U1 n/ D$ s( Q
地址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90948&fromuid=44767: Y: Y8 y: X! M; N7 r  i6 M
帖子的延伸,许多问题,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9 15:58 发表
7 K1 h3 R" k7 z[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5 j1 O2 }5 l3 D  V( r# n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 ...

+ \, n0 T  {7 q/ z' N/ ~奖励主要有:6 j, v& {  G! Z% c) H1 o+ H
1、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
' ]. F) T3 [/ D. }" {9 y# X2、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如商会、旅游协会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45 发表 $ f& h7 M, ?0 B- d9 R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T9 n8 p: B0 L( @" s4 t1 W) k
& E  m+ w; R- F$ u4 a+ a( ]0 Q8 H
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 P* c1 H$ R4 ?/ w5 K6 ?6 X
/ F* L# F. p, U. N, n+ x4 |/ I
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1 U% \; s8 ^( i5 V4 U" g
1 }- q1 @2 u- r# C9 A+ j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 o4 w) [- w5 M4 Q' `# @
1 C& l, q6 u3 ~( |( u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 J2 i) ~: B; }  i! K# t9 {) \# z) I! o0 }# E# L
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1 s/ b5 ^6 I" m- x, l3 z" }+ P5 r+ P2 d
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N* U; n5 v( b7 ]

0 N; x. f& e6 i, T( U" ?+ _9 {9 i
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 i! v  Z8 _+ k. S, l

3 k, i6 d3 o/ G2 c! Z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6 n# J" O$ d+ W; D& z+ h; H

+ p; c# ?  P5 L" S" Y' N; ]- I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1 H; v% Z9 x2 g9 Z; n# V
em1 深刻!犀利!!尖锐!!!em14 5 I* u. \9 b( [! \& {. G) 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是政府部门,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体验生活,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联合举办”展览,统称“国展”。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富商都有幸入选,成为书协会员,手迹的身价陡增,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名烟、名酒的方式“结算”,只要问官员“卖字”就可以,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合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