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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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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n! P9 K5 T/ ?. H; U; J- W3 V
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6 O& c! f: |) `7 _, A7 s7 ^! u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 b( o' ]- E* C9 z4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N9 u& J: t" i: s) ~: ]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9 m* n! G3 ?8 Y3 O; v3 Z) d: m
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4 ?- G5 b. v( E* C( x, Q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0 \/ d) U6 V! n- |4 e4 w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9 _( l* s* {- C/ y$ p+ U

8 {0 O* V4 Q* v" v& N[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6: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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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U: J0 W: E: D
/ L- ]( v" k" D8 F5 |$ f6 L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所有关注、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6 o, T6 Z2 ]/ E& G7 a

3 b$ I6 }% s: x( [因此建议,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以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 W6 i7 O1 A" E9 B; ?( i3 A; x
7 h" N" ]+ d! G- Q
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通过讨论,能引发些思考、学点知识足矣、足矣。
. `  ?% |+ I% H' z* K# [6 q3 X/ N+ |* v, k- G
这里楼层太高,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
& _. R3 v' j6 R/ u, W2 D# u, d/ E* f; s3 }/ g
当否,请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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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e$ U. W6 G" y3 ]2 y7 {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6 G2 v. z3 ~5 G% w
1 |! y: ^7 E7 a; l& P7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H  m, a2 m- B! n; P' T; H  t
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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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y8 q; v+ m1 D* ]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有一个,但名称记不得了)。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而搞书法的人,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quote]
( ~. |4 u1 y. l7 E/ k王堂兵的这段话,与刘正成的这段话“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好像有暗合的意思。
1 p: S7 U$ E' q4 b! Z& i & `9 G0 v$ }7 ?* K
但是,拿“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与“中国书协的全国奖”相较,我看是欠妥的。不仅从体制上,还是从艺术上,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是不具备权威性,代表性,学术性等。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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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p1 n+ y! _' D" C& A  M% |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Z- N1 V+ A; x/ Y( u7 w, L4 C" B

$ ~2 V' n0 q( A8 V% j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L* O2 ~7 }+ T4 p# v2 V8 r' J1 r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我表示支持!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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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2 Q1 B- d: s1 V3 y2 T
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 t4 b$ Y6 n' W" `
地址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90948&fromuid=44767
7 T; Y! T0 ?6 A帖子的延伸,许多问题,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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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9 15:58 发表
- Z+ Z( ^: i$ X8 B& _: T; c[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W% T/ |3 A2 I# p( a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 ...
% r) r4 x7 j, T' P) {) x
奖励主要有:
" [6 C) z) u6 ?, K/ B1、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5 Z, P4 u: W- D0 }0 p  B: C7 g. K
2、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如商会、旅游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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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45 发表 ' `! g' z1 _! C/ X+ C7 D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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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6 T8 M% x2 R5 M. B( ]" V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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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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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U) K  k/ }, f( [; W+ @% h2 I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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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p( ?( T4 _: s7 p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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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l( h) S* B! L  {. v0 Y8 }0 I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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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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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6 X2 `: y8 o# q- K;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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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
, t" `7 O  ]$ L
( d! O" j  ~; U3 f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 C2 }' D. S3 ]4 i; `: |em1 深刻!犀利!!尖锐!!!em14
: a9 f" M4 t.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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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是政府部门,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体验生活,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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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联合举办”展览,统称“国展”。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富商都有幸入选,成为书协会员,手迹的身价陡增,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名烟、名酒的方式“结算”,只要问官员“卖字”就可以,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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