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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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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1:49 发表
% J2 h) U# e5 R& a# H8 a( K% n6 o7 A
我们看待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谢谢老先生的劝导,我是一个可以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成年人,我对自己在论坛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我希望中国书协或其他行政部门对我发表言论的产生疑义,并且与我根据法 ...

/ W' p* K+ W, G# d) N! k至少我现在还没看到书协是个“死猪”,它也没觉着烫,它依然很活跃,照样举办它的展览,接受它征稿条款的书法爱好者依然投稿。em13 em13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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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1:54 发表
. x6 M6 _, S- W! [1 [; T+ K  p1 V. P' j+ v, }
请仔细阅读《行政法》一书,上面有你的答案。
# o- |0 C  K) U; C: P* M5 f
我早就阅读了,里面没有标明“全国各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的广告、启事,必须加盖公章并公示资格证书”的答案。也可能我老眼昏花,请您给我标出来,好接受普法教育。em13 em13 em13
# O* X3 G# \; ]% M. r1 {$ t# K  t8 Q' c* ]! G3 _) @
[ 本帖最后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1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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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12:01 发表
: f" n) r' N9 I% B9 d, y$ _4 G% j
& L' y; O0 t& k: q( I% P至少我现在还没看到书协是个“死猪”,它也没觉着烫,它依然很活跃,照样举办它的展览,接受它征稿条款的书法爱好者依然投稿。em13 em13 em13

& d/ L$ m8 w0 o5 X! |; Y老先生是否听说这样一句话:上帝要让一个人死亡,就先让一个人疯狂。
* M/ W) ]% o( K7 h: C这是他们最后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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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12:14 发表
8 b; @$ q$ p- k1 ~6 Y. \$ _7 L; A  b. ]$ {
我早就阅读了,里面没有标明“全国各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的广告、启事,必须加盖公章并公示资格证书”的答案。也可能我老眼昏花,请您给我标出来,好接受普法教育。em13 em13 em13
: t& C  P) W$ |( A& e" T
看来你要读的书多了,《民法》、《经济法》、《商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宪法》.我国的法律是互相关联的,希望老先生能对我国的法律进行全面的了解,有"学问"的人,一般是要先学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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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1:52 发表 % l2 E% y4 \  z- K: w& z* {
& [7 o2 D2 U  b! U
老先生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很不理解,我在这里不想回复,恐有冒犯。我希望当事人中国书协的发言人来回答我提出的上述问题。我的上述问题没有答案,老先生的分析就没有意义。

; D8 h9 h; p$ ?3 Z& b  b& E% m你认为中国书协发言人有回答你的可能吗?因为我对法律法规很不理解,您理解的深透,所以老夫建议你作为利益被侵害者的当事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厅起诉它,立案后,他们就不得不回答你了。: r6 j6 E! B  o, Q# x
em13 em13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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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2:23 发表
0 g2 T; V2 e5 i+ a( N' q  D  d8 c: s4 B2 R7 l0 m& o
看来你要读的书多了,《民法》、《经济法》、《商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宪法》.我国的法律是互相关联的,希望老先生能对我国的法律进行全面的了解,有"学问"的人,一般是要先学再问.
, i% m2 e2 @$ e8 X8 ~: I1 W2 ^
那我就慢慢学,先学了再请教你。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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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2:15 发表
; p* }5 y6 |- y+ d& ?1 u2 d! `( X% t6 C
老先生是否听说这样一句话:上帝要让一个人死亡,就先让一个人疯狂。
; ~# B# k. r) f+ U$ C2 Z, S这是他们最后的疯狂。
, I8 @* F& [/ n9 x* K, o
早年读历史的时候好象听说过,依稀记得,“将欲取之,必先与之”,魏桓子利用“欲擒故纵”的策略,打败了骄横的知伯。正应了西方的一句谚语:”上帝要让一个人死亡,就先使他疯狂。”4 E$ k* ^+ C7 h  k* p
可在这里用不上啊,文不对题啊。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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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12:47 发表
0 g9 v" ?- k1 @9 \& n1 Y; l3 U, ?
你认为中国书协发言人有回答你的可能吗?因为我对法律法规很不理解,您理解的深透,所以老夫建议你作为利益被侵害者的当事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厅起诉它,立案后,他们就不得不回答你了。7 k: y1 T) a0 @' E. q2 W$ X  U
em13 em13 em13
. h. t7 R" h) c% n& S$ R1 z
征稿启事上没有公章就没有被告,你可以去告谁?你怎么证明你在参加的是中国书协举办的展览?钱寄给谁了?作品又寄给谁了?如何证明是中国书协拿了你钱又拿了你作品?以新人展为例,启事上要求将评审费汇到私人名下、将作品根据公布的地址寄到各省书协。请问的那两个是什么人?他们能代表中国书协吗?会计法允许这样做吗?他们一共收到了多少钱?你与他们又是什么关系?启事要求参赛者将作品寄给各省书协,启事上提供的地址是各省书协的注册地址吗?收件人与省书协是什么关系?他们有省书协的委托书吗?
2 t$ \3 n0 h; ?( t7 s参加这样的活动,参赛者的利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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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3:18 发表 ' ~. E' g' X# L' l" u
. a6 U0 J& N, v: G' O1 K( n
征稿启事上没有公章就没有被告,你可以去告谁?你怎么证明你在参加的是中国书协举办的展览?钱寄给谁了?作品又寄给谁了?如何证明是中国书协拿了你钱又拿了你作品?以新人展为例,启事上要求将评审费汇到私人 ...
7 U$ P/ l3 W+ @8 M
是啊,局外人没法告它;参加展览落选的人,都认为它是有资格的,并不因为她在展览启事上没加盖公章而消退了投稿热情,甘愿接受他的条款,没有利益被侵犯人的诉讼请求,那他永远不回答你,照样我行我素,你的视点又能计奈它何!- G" d# D3 z' q) O/ v& V* X3 B
我感到您好像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对着一座大山呐喊:“山啊!你身上的那棵树长得不是地方啊!得让它挪挪窝!”山理都不理。
1 R5 l$ w2 }' v4 Q' J" N/ a- y 如果你上展览收评审费办公室里责问收费的人:“你们是什么人!有什么资格收费,你们代表书协吗!”他们得把你哄出来,甚至报警。
6 L0 F5 _+ z2 L( N/ e4 I) J年轻人啊!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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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儿:0 H1 E. p6 F' Y* L: J* t  e! _# W" G
  你的视点,已经不仅仅是瞄准中国书协与国展,同时也把目光盯在了中国文联、中宣部、文化部、民政部等中央有关领导机关,其本质是全盘否定20年来在中宣部,中国文联、其中也包括文化部领导的各艺术领域的有关展览、评奖活动,你把这些活动成果比作“皇帝的新装”,而你就是那个说实话的孩子,而且言辞激烈,气势咄咄逼人!似乎中国文化艺术界从中央领导机关到具体业务部门都是法盲,他们都在干着骗人的勾当!那些数以万计的参展者、得奖者也是一些愚昧无知的人!惟独你是最清醒并精通于法律的。你试图挥舞法律的利剑,改变这个骗人的组合,并重新设计构建你理想中的、符合所谓法制的文艺大厦!你认为你这种观点能得到党和人民的支持吗?9 a/ e- `% j! o
   对党领导下的文艺工作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善意的批评都是应该的,但不能持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态度。我再次诚心诚意地劝导果儿,一定要冷静下来,重新端正自己的视点。
  l5 Q* ]; Y/ A6 |  U- B  不要以为我给你泼冷水,这是我对您的爱护!em13 em13 em13

; F' u' W# ~4 ~, g+ @  e7 Z& C8 C& o
( N  s+ \; B* y0 c3 D, O5 L[ 本帖最后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23: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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