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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艺公社

书法网关于“孙伯翔优惠题写小品”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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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3 13:17 发表
谁都有领先的时候,领先时被人学习.谁都有不足的地方,取长补短.

网站之间的抄袭,文章中的抄袭只存在聪明与不聪明之分.

没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的"严正声明"好想出了天大的事情!这是不是有心人故意的宣传?

...

无耻!赏你一吨大嘴把子,把你煽成跪宾!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2007_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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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跪宾??!!
哈哈哈哈哈,老痴的话太经典了!!!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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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3 01:08 发表
哈哈!

哪个网买断了书法家"宣传"的专利了呢!!!

所有的网站都是彼此彼此而已!何必这么大张旗鼓的"贼喊捉贼"!

贵宾?此贼非彼贼也
你从什么地方看出“书法家宣传的专利”,这次活动的目的是庆祝书法网成立五周年,为了回馈五年来一直支持书法网成长的网友们的,再者讲孙老用得着宣传吗,有这个必要吗,就不明白了你是如何混进书法网贵宾行列的,真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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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台 于 2007-10-3 18:33 发表
跪宾??!!
哈哈哈哈哈,老痴的话太经典了!!!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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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554a31851 于 2007-10-2 22:56 发表

   中国书法网竟干这等龌龊的事,丢人!2007_M 2007_M 2007_M 2007_M  



请保持冷静并擦亮眼睛,中国书法网到底是不是“声明”中所说的肇事者,我们不得而知。

请认真读以下的东西....




这是中国书法网发的帖子...

http://www.freehead.com/viewthread.php?tid=6614900&extra=page%3D1

[ 本帖最后由 万像堂主人 于 2007-10-3 18:52 编辑 ]
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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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作,在市场经济的年代,是一个很不错的手段,不论在娱乐圈,还是在商场,这都是必要的。现在这一手段已经被很多领域引进了。对于这件事,该怎么看,大家都需要一个态度--冷静!切莫当了某些人的吹鼓手而自鸣得意!

[ 本帖最后由 万像堂主人 于 2007-10-3 19: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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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台 于 2007-10-3 18:33 发表
跪宾??!!
哈哈哈哈哈,老痴的话太经典了!!!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嘘!可不能叫我老痴,一痴看到会不高兴的em4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 本帖最后由 554a31851 于 2007-10-3 19: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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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夜半钟声 于 2007-10-3 12:57 发表
怎么和样品“神畅”的款式不一样????
落款少了个“孙”字,还少个“引首章”??


你收到所订的作品了吗?发图上来看看,光说说可不行,恶意中伤更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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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幸被我猜中,在商业中不守规矩为了点小利不实大体,中书网这下丑大了。我第一看到中书网也搞这个我就知道要坏事了,作为一个网站很随便地就抄袭了人家的策划文案包括图片我也发现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正在观察,这里面很有戏啊!

[ 本帖最后由 夏大男孩 于 2007-10-3 19: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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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孙伯翔先生是海内公认的当代碑派大师,其作品极具艺术价值。中国书法网为回馈网友的支持,特举办此活动。在此感谢玉成此事的孙伯翔先生、孙建中先生和陈东旭版主。

一女嫁俩家,品德有问题!
不要了,我要求退货,还我300元.2007_Q 2007_Q 2007_Q 2007_N 2007_N 2007_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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