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网站编辑

【公社辩论会】五月辩题:“现代书法”是书法吗?※是→←不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书法的定义是什么?

什么才是书法?
那些所谓的现代书法,真的能够叫书法吗?
书法的传统性,是其灵魂,可以丢弃么?丢弃了灵魂的“书法”,能叫书法吗?
作秀而已。
图名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尝螃蟹得美味广而告之者与吃蜘蛛苦而不言之人都值得人们尊敬,他们的探索利己利人.而面对千年国粹却固执标新立异,出名也不长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诸位的发言,觉得都是按各自的理解展开了,思路是活跃了,从诸位的发言中,我注意到其实大家对什么的现代书法还有许多疑义和理解上的差异,其实这本身就是这很值得探讨的话题,为什么大家对现代书法存在理解上的各自为政?
这说明了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7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现代书法的界定

现代书法是不是书法要进行判断,首先要界定什么是现代书法.现在我要发表以下我个人的看法(只代表我一己之见):愚以为只要是现代有成就的书法家的作品都是现代书法.大多数人眼中的现代书法也部能一概而论,我以为只要具备书法的极大要素,并由现代人来书写都应算现代书法,象那些似画非画,并以毛笔做为工具的而不具备书法要素的就不能算是书法.我认为现代书法是书法!!!!而且是应该发扬光大的书法,是代表现代气息的主流书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7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宁愿把所谓现代书法划归美术中的平面构成名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韦言 于 2007-5-7 22:08 发表
我宁愿把所谓现代书法划归美术中的平面构成名下...




我倾向这种说法。林子大了什么都会有,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什么都有可能出现。比如有人身体不适非要吃黄泥巴才舒服一样。反正已经存在了。就让它存在吧。究竟命运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8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笔墨情怀 于 2007-5-7 21:33 发表
现代书法是不是书法要进行判断,首先要界定什么是现代书法.现在我要发表以下我个人的看法(只代表我一己之见):愚以为只要是现代有成就的书法家的作品都是现代书法.大多数人眼中的现代书法也部能一概而论,我以为只 ... [/qu
按照先生的观点,我想问的是,现代的书法不也是现代人书写的吗?那么,这些现代人书写的书法是叫书法呢?还是叫现代书法呢?书法和现代书法还有什么区别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现代书法”已经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了,那么,我们的讨论就应该建立在既有的概念判断上,这样才有对话和讨论的基础,否则就会陷入概念之争,那是无意义的。
既有的问题是现在的已经成为现实的那部分“现代书法”是不是书法。
我认为不是,我认为它是以书法异化的产物,因为它的核心审美元素已经不是书法的审美元素了。
就像曾经和冯兄讨论的线条是不是书法最本质的构成一样,如果承认了现代书法是书法,那么书法显然被延展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书法可能就不再是原来的书法了,那么我们就得重新考虑书法的基本构成了,比如,汉字是不是必须的?又比如真草隶篆可能不适用了,因为你无法用它来界定邵岩的现代书法究竟是真书还是草书,……等等。
所以,是重构还是分裂,我选择分裂,我认为到了需要将现代书法从书法中分裂出去的时候了,
即现代书法可能独立构成一门新的艺术形式,这样既有利于书法的发展,也有利于现代书法的发展。

[ 本帖最后由 网站编辑 于 2007-5-9 00:14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书法"其实----------就是"美术字":源头是魏碑摩崖,文革时以"大字报"现世,盛极一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8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必做过多的争论,一切让时间去抉择,是优秀的终会被保存下来并继续发扬光大。我们只要积极地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就对了。em2 em2 em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