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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冯印强 于 2007-4-14 20:14 发表
: C# {# O; r: q/ t) r R2 T% D" y
0 Q5 s$ p6 Y9 F4 {谢谢指导!不过我还真的不知道"分类"的深层意义是什么?而且,任何一篇文章,都不愿意故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同时有承担砸自己脚的勇气。这也是起码的学术精神吧!" G( H2 i( m, X/ [( x
至于这篇小文,可能极其拙劣,但也是发自我 ... , v, p2 [% G9 [/ k' D7 t) x& A
把文化挤压成是书法一个属性的做法将会首先遭遇一个难题:什么是文化?是古往今来之文化积淀,抑或现代人提取精炼之所谓文化精粹?是应然性文化,还是实然性文化?是动态的文化还静态的文化?……可以肯定是,无论是何种说法,都会因为企图将无论是从形式还是内涵都较书法广博精深的多的“文化”反掖于书法之下,而捉肘见襟,为方家所笑,为大众所不齿。诚如一些学者所言“只见书法的意义系统被不断的注入,而很少被剔除些什么。”. ^- y+ j9 G( j+ O& l1 k
, y0 L3 V, F) U; X1 ~' y7 F* }: r* {试想,书法岂能承担生命之轻?2 `" z$ D" Y1 n;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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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易分类的盲动,亦会带来一个恶果。人类之所以分类,不在于人类之认识可以借助分类而得到穷尽。反之,人类因其认识常遭遇晦暗之阴影,不得已而为耳。易言之,分类在于客观之需求、之必要。另外,分类常令人的思维趋于滞化、凝固,终不得摆脱。如果违反这样的潜在规则,那么所谓什么分类、什么概念,无论其多么冠冕堂皇,最后无疑是亏损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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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眼间,大家会发现,这样的文章,成就的仅楼主一人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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