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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wssgg

敬佩田蕴章,@¥王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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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弊 也是一段历史 艺术史是人类的心灵史 记录人类心灵真实的是当时的艺术作品 难道这样的作品不值得尊重吗 在说时弊也是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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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跟 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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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柳依然:美与丑实在是泾渭分明的截然不同的两条书法道路!因此我们也决不会和你们谈融合!道不同不相与谋!
5 Z4 w  U- L& I# T) r+ ~9 K; [    说的不错。既如此,随意指责“道不同”者似乎就没道理了。你喜欢齐白石,就一定要置毕加索、凡高于死地?你搞你的二王欧颜,他弄他的秦砖汉瓦,共同发展岂不好?何况人家的二王欧颜玩得还不一定比你差!还是不要互相攻击吧。玩“丑书”的人好象并未说过不玩“丑书”人的不是啊!你的胸襟怎么就不如人家呢?* z; o) R3 g. X0 \- M2 j
     一个旁观者。说错了请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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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el 于 2006-11-22 10:45 发表, v  T1 Z* L2 i
青柳依然:美与丑实在是泾渭分明的截然不同的两条书法道路!因此我们也决不会和你们谈融合!道不同不相与谋!
: D, Y3 ]9 I, o- }  o    说的不错。既如此,随意指责“道不同”者似乎就没道理了。你喜欢齐白石,就一定要置毕加索、凡高 ...
8 R6 c7 u% u2 p0 S- o* W# w5 ?
不是吧老兄,是杨勇先挑起事端的!他是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你说的共荣共存是绝对不行的,毛主席说“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蒋总统也说了:“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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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都不要再胡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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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o:$:L:L:L;P;P: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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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蒋总统说的,是赵匡胤准备搞死李后主时说的。5 \2 `8 ~4 M0 D9 e- n- w* i6 m% Y
      此帖的点击率很高啊,可惜我不是这里的斑竹,无权加为精华帖。
: f( y! ?1 ~) S  `9 k% {      青柳兄最近做的工作很多啊,值得敬佩!/ U/ ]* {& s0 g! G5 g: i
      希望大家悠着点,别搞成书法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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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引用的!谢于兄褒奖!我可没那闲工夫陪他们玩儿,既让他们长了见识,又不说我好。专心练字喽!!!走…………………………………………………………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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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sel网友

你把关键的问题给说明白了:“玩”!我才明白,和着所谓的创新就是玩字,而传统派就是写字。所谓共同发展,怎么听着有点“东亚共荣”的味道呀?难怪青柳兄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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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勇网友,你思考了半天,还是没弄明白书法写的是什么,我6岁就知道了:写的是汉字!所谓的气,是书卷气,是正气,而不是猥琐之气。别人敢为而我们不敢为的,你可别幼稚到别人就是对的,备不住青柳兄没把你带沟里,这个“别人”倒把你带沟里了。他敢杀人,你敢吗?王镛如今写字的方法,就是革了书法的命,命都没了,哪里还有书法?所以有网友建议王去搞平面设计。我倒不管他去干什么,那是他的自由,我是反对他这么糟践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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