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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辩论会】九月之辩:书法审美标准的讨论(一则微博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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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孙晓云所说的书法有法,讲的是如何书法的方法之道。不是对坏的评解之法。我认为孙晓云的书法有法建立在书写之工具上,特别是桌子。在高桌面出现之后,以孙晓云的论点推论下去,王羲之当时书法条件变了。其法也应该变。书法的历史也确实在变,再也不用以绞笔为主。

孙晓云讲的是中国古书法之法,没有延展到现在。从这个意义讲,赵孟()的用笔千年不变也不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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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这是一个有想法的作者,我们先不必从好坏以及所谓的传统书法角度去衡量它,关键他这种构成的意义对于书法是一种另类的解读,而这种解读在很多时候可以作为一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书法语境,说构成也好,说书法也罢可以见仁见智,正面的意义终归大于负面。
我投票的是第二项,顺便说一下投票,观点过于分化,选不选边站都很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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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贵网累死人啊,总有一个书画街的流氓帖遮挡你,删也删不去!恼人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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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1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只有干部才能把字写好,作品才能值钱。所以,不当干部,永远也别想把字写好;不是干部,你永远也不要指望你的字会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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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指望写字能变现钱,你别写了,真的。有写字的时间,你不如去做点小生意,直接来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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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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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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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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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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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俗不可耐。不懂汉字。不懂笔法。这样的字最好不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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