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8749|回复: 2

郑志刚近作:张海反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1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李丰原 于 2012-7-11 12:43 编辑
5 a( N- U9 L' [0 G# N$ B; h" B( D) X# b9 z7 j  T

按:本文乃美术批评家郑志刚为《粮油市场报》“志刚说粮”专栏而作。

                  张海

                                       郑志刚

8 K" H0 l7 r! f3 G

张海反了,在北宋庆历三年(1043)。连年饥荒、民不聊生,再也忍受不了官府和地主的压迫剥削,只有揭竿而起,干他娘的。对不起啊陛下,大伙儿真不是故意的,实在是没法活了。

5 O/ f1 g/ V3 V" |4 Z2 G

" m/ ?9 \+ \$ [6 R0 s    咱明白了,张海是个农民起义领袖。他和一个叫郭邈山的,手下各有一支人马,大小斗争的磨练,均已具相当实力。1043年,两人汇师商山(今陕西商洛),高擎义旗,过关斩将,所向披靡。关于此次起义,欧阳修作了简评:“天下之忧,恐自此始。”(《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00《论京西贼事札子》)六一居士果然眼毒,张海他们果真闹大了。. v  L7 T3 Z! N2 W/ a9 q

0 Z5 F6 U: H& e" o) w  I5 ]    都说当官的草包多,张海算是见识了。起义军攻入金州(今陕西安康),知州王茂先吓得两股战战,自动打开城门,任由军资兵器库被夺。还有更可爱的,到顺阳县(今湖北老河口)时,县令李正己同志,竟然用令人热血沸腾的欢庆鼓乐,把张海他们迎入县城。好酒好菜招待不说,还将县署厅堂拾掇停当,供义军安歇。写到这里,我的耳边禁不住响起了那熟悉的“快把咱亲人迎进来,咿儿呀儿来吧哟;热腾腾油糕哎咳哎咳哟,摆上桌哎咳哎咳哟,滚滚的米酒快给亲人喝,咿儿呀儿来吧哟。”
$ o5 S2 I" U2 p/ k6 ~9 r
" S) e6 q+ c1 f6 W! p    张海们的势头老猛了。纵横驰骋在京西路地区(今陕西、河南、湖北交界一带),开府库,以钱帛赈济贫民。如此大规模的起义,几欲摇撼东京。只听铁面无私的黑老包描述道:“张海一岁之内……京西十余郡,幅员数千里,官吏逃窜……以至江淮州县,无不震惊。”(《包拯集》卷2《论李用和捉获张海乞依赏格酬奖》)这样一来,中国宋朝的第四代皇帝,宋仁宗赵祯,再也坐不住了。重赏募勇,剑指义军。终于,寡不敌众,庆历三年年底,豪气干云的张海,倒在血泊之中。! q- J+ t+ [$ e8 A4 m; y
! e" g( g- @8 b! |
    分析起来,张海之所以起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吃不饱肚子。粮食吃不到嘴里,那就只有玩命了,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而事实上,赵宋王朝在推动农业生产方面,下过不少功夫。比如966年,赵匡胤下诏:“有能广植桑枣、垦辟荒田者,止输旧租;县令、佐能招徕劝课,致户口增羡、野无旷土者,议赏。”(《宋史》卷173《食货志》)太宗赵炅时,曾令各地方推举一名有熟练技术的农民为农师,参与指导农事,为农师者可免赋役。始于1069年的王安石变法,诸如农田水利法、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及免役法等,都有促农增产的作用。此外,为解决南北作物品种之不同,以便“参植以防水旱”,有司“诏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麦、黍、豆种者,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亦令就水广种粳稻,并免其租。”(《宋史》卷173《食货志》)麦豆南移可以套种,充分利用地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v4 [6 G& e. S) Y: q+ [+ n; X

, g8 h/ }1 A) Q3 r    政策有心而执行不力,老百姓的嘴巴还是没能糊住。为了重点解决吃的问题,粮食的问题,张海和他的弟兄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一个张海倒下了,千千万万个张海爬起来,无休无止,不消不歇,只要“进口”的事情得不到圆满答案。张海事件,足堪当政者鉴。
5 I( o' b1 }' X( V  X+ g  m) s4 T7 o7 J/ R
    张海啊,您战死了,却也“沾史”了,昂首挺胸地写进了中国通史。看吧,您的血没有白流,千秋万代,历史献上的祭品您吃不完。
发表于 2012-7-1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