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币
-
- 信誉指数
- 点
- 好友
- 回帖
- 0
- 主题
- 精华
- 阅读权限
- 60
- 注册时间
- 2009-3-19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积分
- 4063
- 点评币
-
- 学币
-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傅德锋 于 2012-3-20 10:02 编辑 . l1 o/ q3 i8 h9 Z4 ^6 e; n
% k/ L: T( l8 P9 U+ v沃兴华先生,你到底要走向何方?# ^* {0 x0 o, P& p$ b* G3 }
——观“胡、沃大展”沃兴华大字作品有感
/ _ e; [4 z; Y3 [' J* f3 P- w0 \6 i7 H+ N# \, I; l
* v1 r$ N$ q3 ]* q& Z( b傅德锋
" t" Z1 n. y7 ?4 G4 S, p/ @, C8 k" @8 r( l; Z
平心而论,我对沃兴华先生在书法理论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颇为敬服的,如果大家读过他的《民间书法艺术》《书法构成研究》《书法观止》《从临摹到创作》《书法技法通论》《书法临摹与创作分析》《沃兴华书法选》《中国书法史》等书,对他的书法理论建树应该不会持怀疑态度。甚至可以说,中国书法在进入新时期以来,在它的学科建设事业方面,沃兴华先生是一位跨不过去的重要人物。
+ \, ?6 S g9 H9 M
b5 M! M, R1 k. f
1 {& I0 x9 ~, d9 q6 P V1 }, d$ r* x在创作方面,沃兴华先生具备深厚的传统功底,他临摹的一些古代经典碑帖,形神兼备,即便是那些刻意标榜自己为“传统”的书家也很难匹敌,反映出了他作为书法家的良好的综合素养。沃兴华先生在传统的基础上,一直致力于民间书法的探索与研究,尤其注重作品的形式构成和视觉冲击力。如果沃兴华先生能够一直沿着人们所已经达成共识的传统之路走下去,凭着他深厚的理论修养和临池功底,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位传统意义上的大家式的人物。然而,他却在传统书法的创作方面,“小品式“地闪现了一下,就一转身顺着另外一条道路走了下去。' n/ m* i: @8 F$ k* i3 o. t3 i. I6 S6 J' z
. V {8 z) J) J7 @0 `
. d N" k# k- E8 f# j他的探索一路作品多以夸张变形为能事,笔下一派荒率、散乱之象。由于这类作品曾经在中青展和“流行书风展”上风行一时,再加上他和王镛、何应辉几位先生作为“流行书风展”的主持者,因此被书法界称之为“流行书风”的代表人物,甚至被称之为是“丑书”的标志性人物。8 Y3 G8 ^) S2 J* C- h" D
5 v7 m1 p$ o3 B0 t
7 k, j; t2 E9 S/ X& M# L( }% e沃兴华早年之作,雅俗共赏,还是颇能经得住推敲的。稍后多以“魏碑行书面目出现”,书风一变,用笔虽较粗糙,但线条尚能做到质朴厚实,结构采用横势夸张,显得散漫而且随意。当后来“民间书风”热兴起,他接触到了敦煌遗书之后,一下子为其吸引,感觉找到了确立自我风格的突破口,书风变得愈加疏放、荒率。
3 u. ^& Q& F% h; x- _- ^, N7 O1 I Z
$ ~3 H$ N! `- g: n' o$ [0 l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对傅山“四宁四毋”的误读和“书法史上的‘丑书’都是时代精神的表现”、“由工求不工”(《论丑书》,载2002年2月20日《书法导报》)之艺术思想观念引导下,认为 “丑到极致就是美到极致”。其实,这恰恰是对古人书论的一种曲解。也是当下书坛,一些人为了很快确立自己的风格面目,进一步控制书坛话语权,或者断章取义,或者有意歪曲古人之理论,经过一番酝酿,炮制出一套适合自己的说教,以作为自己的理论武器,为自己的创作辩护。正如刘熙载《艺概.书概》所言:“俗书非务为妍美,则托丑拙。美丑不同,其为人之见一也。”他们有意弃民间书法之精华于不顾,而偏要取民间书法之糟粕,夸张变形,勉强组合,以丑为美,极力造作。且追随者众多,成为无可争议的“丑书”代表人物。他的这种“惊世骇俗”的创作实践,与他作为博导和理论家的身份颇不符合。
7 w0 X' [ X& d8 |
/ k6 T+ x: m$ i. Q0 A5 _; r8 D$ ?8 {0 g
对于 “民间书法”,我们应当搞清楚,如果对此不加以分析、鉴别和提纯和雅化,而是直接取来便为我所用,以民间书法原生态的那些不成熟的用笔和结体作为自己的“创新”手段,以为别人未曾搞过的东西就是新的,认为自己从此找到了创新的钥匙,我以为这未免是草率的,是急功近利之举。因为它毕竟太缺乏那种艺术的共性,便很难进入主流书风进而融入上层建筑。而且对中国书法的整体之构建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贡献。这恐怕也是沃兴华先生作为博导、作为引领时风的代表性书家所应该深入思考的方面。- a4 P2 B0 X% q+ I( _' T
2 W1 z1 _; q" i0 m1 S, x
) p& i, I2 O! i2 q; e历史上的一些民间手艺和一些结体怪异的书体,尽管当时被人们视作为一种新鲜,但最终难以避免被时间淘汰的命运。因为它与人们的主流审美格格不入。艺术风格固然需要多样并存、多元发展,但这种风格本身一定要经得住推敲和考验才行。而沃兴华先生后来乃至现在的某些创作,做作与刻意无处不在,情绪化的笔墨宣泄和个性张扬,似乎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性的制约,成为一种特殊身份支撑下的“我要怎样我便怎样”的任情使性的一厢情愿式的游戏行为。把敦煌遗书的不成熟的一面进一步强调化、夸张化,并把它当做一种风格追求,作为一种探索可能无可非议,但如果把它当做一种普遍意义上的书风,以自己特殊的身份对此进行不乏强制性的推广,则与时代书坛领军人物的身份不相吻合,也有负大家对他们寄予的厚望!正如尹吉男在《独自叩门.风格与嘴脸》一书当中所指出的:“在艺术界,不知有多少人为片面追求风格反而没有风格,只是顽固地保留下来一副嘴脸”……7 c7 u8 i5 U) M5 T
2 g) B& i* ?- l# m3 y: Y3 X% v A; m7 b' B+ k: z1 p$ j
回望当年的“流行书风提名展”,沃兴华先生及其他一些作者,固执地将丑陋当作朴拙,把矫揉当作天真,把安排当作支离,把空洞当简约……以夸张的形式代替真正的风格,以表面的宣泄代替内在的涵咏,以强烈的感官刺激欲达到“惊诸凡夫”之目的。这与书法艺术适情达意、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之根本特质背道而驰。其中一些作品,则根本不能称之为是书法作品,充其量,只是将匠气、俗气与小气集于一体的笔墨游戏之产物,如果将其称之为艺术垃圾也是毫不为过的。这也是当代书坛的一大特色,只要拥有了耀眼的头衔和光鲜的身份与地位,哪怕是胡来一下,也会有人将其喻之为“神来之笔”,当做不可多得的墨宝,大肆追捧。
" O/ v0 M( ^: i& J7 D3 S( D1 E! n! G; o& s8 m3 w1 m9 i: @# U1 `& \
# a P; |8 f0 A; U& ]$ c8 ^这其实是一种艺术的倒退甚至是堕落,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欺世行为,说白了也是一种自欺。目前书法界,这种行为绝非沃兴华先生所独有,而是早已形成了一种不良风气。权利的争夺(包括协会职位之争、话语权力之争等多个方面)与对金钱的崇拜,使得很多人的艺术追求异化为某种特殊的处世手段,只要能在社会上掀起一股风浪即可,至于是否真正可行,是否会对中国书法的健康发展形成不利影响,则不是他们考虑的关键。" ?! r! z3 P! g1 ~. `( H, H: {
" m! M) d% f+ a. E- o+ _) f
: w# C' ]3 _) a2 D4 c6 ?为了推广他的《怎样写斗方》,沃兴华先生曾多次宣称:“首先,以前流行的条幅作品或横幅作品现在必须减少它们的高度和宽度,变成方形才能进入千家万户,以前几十字上百的作品形式太烦琐,现在写字数作品才适应现代住宅讲究整体性的大效果的布置要求。其次书法作品要进入展厅,挂在墙上,要在数万件作品中脱颖而出,必须一气势夺人,......以最夸张的形式,给人以最强烈的视觉冲击。”(《论:“丑书”》)这种惟实用、惟功利、惟目的的论调,严重丧失了艺术家应有的艺术真诚曲解了书法艺术的审美愉悦功能。平心而论,一个书法家要面对市场选择,不做一些具体的考虑,固然不合时宜,但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当人们对喧嚣纷乱的生活环境感到无可名状的烦躁和疲倦之时,他们需要的可能不是如沃兴华先生所炮制的这种狂涂乱抹满纸恶札的丑怪之作,此时此刻,不仅正需要张旭怀素那样的既遵从古法又激情四射的大草作品,也需要二王、赵孟頫那样的雍正典雅的精美之作,更需要像弘一法师那样的“一切动乱到此结束”的禅书。试观在近期举办的“胡、沃大展”当中沃兴华先生的几件大字作品,或墨液四溅,满眼脏乱,或空洞虚无,莫名其妙。如此之作,又有谁愿意挂在居室之中“和自己的眼球作对呢?又有谁跟自己那追寻真善美的心灵过意不去而自找罪受呢?”(此处为引用,出处不详,向作者致歉!)恕我眼拙,我从沃兴华先生的这几件作品当中实在看不出到底美在哪里。(请读者参照附图)1 c# l2 H! Q# Q/ l5 j& s# v
+ Y, X6 u7 \ l0 L2 g& O
: I$ \9 i! r' b( O% O- _; n
作为一代博导、一代书坛领军人物的沃兴华先生,其目前的创作实践和他自己的理论倡导若有互为合辙处,便是以“民间书风”阐释而对“丑书”的大力弘扬,而他曾经所倡导的对书法美的追求,则很难从他目前的创作实践当中找到。这就使我们不得不对他发出这样的追问:“沃兴华先生,你到底要走向何方?!”; g8 q" u" d0 L) Y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