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苏莹

君子如壶墨如思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书法,有人毕生用功未见起色,而有人时间短暂却刮目相看。考其原因,与学书的方法不无关系。宋人云:“夫法者书之正路也。正则直,直则易,易则至,至则妙”。当然,***不可能与生具来,用漫长的岁月去摸索,代价实在太大。最理想之举,当然是找准老师,方可迅速登堂入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法乎上,得之乎上。法不正,只是虚积岁月,用功徒然。王羲之少学卫夫人,后见李斯、曹喜、钟繇等名书,始知学卫夫人徒费年月,遂改本师。苏轼在书法上,如果没有恩师欧阳修的指导,恐怕也难以大成。黄山谷书法要不是东坡领进门,成为千古楷模也许是空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书法的一切规矩、技巧,都是实现书法之“道”的工具,但如缺少娴熟的技巧,付出越大,离“道”的目的反而会越远,个中的辩证法。苦心历练精熟之功的笔墨实践,其直接意义和归宿,只为一个永恒的体验:技进乎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处山居悟,
缘何墨客忧。
谁经风雨后,
翰墨写千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各位老师、同好拜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9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一次总结;

只是一次交流;

只是一次分享;

只是一次获得学习的机会;

只是……




因为“神马都是浮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届中国千字文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    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书法报社


        南北朝时期,梁武帝命姑孰才子周兴嗣集王(羲之)字1000个,在马鞍山采石矶一夜编撰蒙学第一教材、中华文化之经典《千字文》。在《千字文》的流传过程中,历代名家多有染翰,如智永、怀素、宋徽宗、赵孟頫、文征明等。他们的作品流传广泛,书体和风格各异,可谓千字千姿,既留下了墨宝,也传播了《千字文》。今天,马鞍山人将以古为新,古为今用,以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的形式谱写新的诗篇。为弘扬国学文化,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与书法报社将于2011年3月~2011年8月隆重举办“首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本届艺术节有一项重大活动——全国千字文书法大展。为此特向全国书法艺术家及广大书法爱好者征集书法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  办
        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书法报社
承  办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
        当涂县人民政府
执行承办
        马鞍山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安徽千字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大展组委会
组委会由主、承办方相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主任由马鞍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盛厚林和书法报社社长、总编辑舟恒划担任。
三、大展评委会
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全国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委会主任由一位中国书协副主席担任。
四、征稿对象
全国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为千字文或千字文节选或李白描写马鞍山的诗词。
(2)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6尺,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3)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4)每位作者限投稿2件以内,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注明“千字文大展作品”),请勿重复投稿。
(5)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6)征稿时间:自本公告见报见网之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审
由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于2011年7月在《书法报》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评审地点:马鞍山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税前);
二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税前);
三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税前);
入展作品200件。
入选作品300件。
八、展览及颁奖
与千字文书法艺术节同步举行首届全国千字文书法大展展览及颁奖仪式。
九、编辑出版
编辑出版《首届全国千字文书法大展作品集》,收入特邀、获奖、入展、入选作品,与千字文书法艺术节同步发行。
十、作者待遇
(1)获奖及入展、入选作品由千字文碑帖陈列馆馆藏,并选刻100件获奖和入展作品进入千字文碑林,供参观游赏;
(2)向获奖、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1册;
(3)获奖作品在《书法报》上刊发;入展、入选作品全部在书法艺术网、千字文书法网刊发;
(4)特邀大展评委及获奖作者参加千字文书法艺术节;
(5)获奖证书、作品集、奖金除在展览现场颁发外,其余未到场者将在开幕式后2个月内寄达作者。
十一、收稿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路雨山区文体局    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组委会收
联系人:关玉卫
邮编:243002           
电话:0555—2218898(传真)           
0555—2200298              0555—2211298

首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组委会
2011年3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艺在身,一贫如洗,若问何故,难舍脸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知道金银珠宝值钱,当然了,也有一些知道字画值钱,但大多数总是会问:这破纸怎么就值这么多钱?在他们眼里,花这么多钱买张纸太傻了不可思议,喜欢的是宝,不喜欢的是草,所以,还是不要跟普通老百姓谈艺术品投资,跟他们说,我是书画贩子,直接明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赚钱了,偷着乐,不用谢我;如果,你赔了,别骂我,天下没有只赚不赔的行当。。。
1005080914198a4e2b597daad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