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甬 发表于 2008-8-14 15:46

原帖由 许三多 于 2008-8-14 15:1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同行、没同利,同样做网络,有人做的生龙活虎,有人做的成了富翁。
楼主却做的尴尬,想起来范伟说的“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em3 em3
是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3

山力:
尴尬“网”事的帖子我已经发了。
http://bbs.shufa.cn/viewthread.php?tid=89859&extra=page%3D1
“艺术杂谈版主”麻烦给下了。
留言时间: 2008-8-14 16:02:51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呵呵,真是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兄如此做法,不死也难,你既然发了我们的短信,为什么我的论坛你就不敢带上链接,你既然可以叫置顶,你为什么你先跟我沟通。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你需要的可能就是这些吧。呵呵
留言时间: 2008-8-14 17:39:50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3

山力:
    我虫甬当了两年多的版主,从来不曾在管辖的栏目中将自己的帖子置顶(专栏除外),更不会叫别人置顶。
之所以给你周总发短信,是想让你去看看,我有没有在胡说。
我不想给你的论坛做链接,是不想再替你去做广告(当然也很难免,好像已经有人去做链接了)。
另,“艺术杂谈版主”好像还没有下吧。

留言时间: 2008-8-15 0:41:23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4

周样:

私下聊天变成公开发布,呵呵,这位老兄真有能耐。哈哈哈。我现在郑重声明,此事未经我的许可发表,我有权要求书法网删除此贴关于我的任何信息。请书法网管理员查办。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4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如果不能公开短信的话,我的尴尬如何诉说?

    如果单单只是发我的一面之辞,也会显得突兀,所为也将对方的短信也公开,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周总的隐私权利方面的问题,这也是我几天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作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用“□”代替具体人名、论坛名称等)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5

周样:

应该是你想复杂吧,复杂就复杂吧,没有什么的。我还是那句话,发了就发了吧。因为我们网站的政策是按我们自己的发展要求来提出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还要感谢这位老兄如此卖力的发帖。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5

书法网管理员:

原帖由 周样 于 2008-8-15 10:26 发表 http://bbs.shufa.cn/images/common/back.gif
网站编辑先生,你怎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问呢??不过我来书法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书法网行事风格应一惯如此的。em4 对周样兄言:

周样兄是书法网的老朋友也是书法网目前在职的版主,感谢先生对书法网的厚爱和支持,有关这篇主题的处理,书法网表态如下:

一:尊重网友发表言论自由,在不涉及国家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

二:事件双方同等享有在本主题和本网站展开讨论的权利

三:网站也将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留对主题的处理权限

四:讨论过程中请遵守本网的发帖规则,比如在非广告专题内发布广告等行为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5

周样:

引用: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8-15 10:11 发表 http://bbs.shuf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又没有获得我认 ...
如果仅是发些短信交流,短信里列举了很多没有实行计划(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计划)。就可以算是打工的话,这样的工打得也真的很舒服。如果是涉及我的新论坛发帖的话,我们有出台的带薪制度,达到要求的,工资自然会发放(这个广大网友可以监督,我们第一月的带薪版主的名单很快就会公布。注:我的网站开通时间是7月28开通)

虫甬 发表于 2008-8-15 19:56

还是玩网络的,什么是创意的概念都弄不明白!
你周总在给工艺师设计茶壶样式是很轻松的劳动吗?
你不会认为,只有类似于搬搬帖子这样计件工作才是最能体现劳动价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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