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2


虫甬:这样吧,下午我再注册另一个曾用过的“山力”网名,比较适合做搬运工作哈!
留言时间: 2008-8-1 11:00:45□□:
好的,谢谢
留言时间: 2008-8-1 11:45:32
虫甬:    此论坛如何才可以退出,重新换名注册?
    不会玩哈!
留言时间: 2008-8-1 15:27:36□□:    鼠标放在你的注册名上就可以出现下拉菜单,然后选相应的项目即可
留言时间: 2008-8-1 15:41:45


[ 本帖最后由 虫甬 于 2008-8-13 16:04 编辑 ]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2

山力:
    我先到书法类论坛里搬一些帖子,可有具体要求?
留言时间: 2008-8-1 15:57:26□□:    没有什么要求的,现在是起步阶段,有一定质量当然更好
留言时间: 2008-8-1 15:59:17□□:    已经把兄设置为【□□□□】版主
留言时间: 2008-8-1 16:13:51
山力:    我看了一下论坛的一些具体栏目的设置,心里有些疑问?    如“书法论坛”,中的“论坛”通常给我们的印象是综合性的,包括“杂谈”部分。而下面注释的文字却是:“篆、隶、楷、草、行各体临摹,创作交流区”,这样是否会引起误解?
留言时间: 2008-8-1 16:37:03□□:    那是整个论坛,我们这里是一个栏目,这个不太一样,不过栏目可以随时增加的,按需要增加就可以了
    谢谢!
留言时间: 2008-8-1 17:21:03

[ 本帖最后由 虫甬 于 2008-8-13 16:05 编辑 ]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3


山力:
    我想知道论坛的灌水期有多长?
      我打算先从书法类做起,分批将一些近年活跃在论坛的写手的部分帖子(尽可能是好的)搬过来;
      不知在“艺术杂谈”的栏目下是否可以再开一个子栏目,类似于“□□□□”,给他们开好专栏,我努力写一些“某某印象”之类的短评文字;
      过了灌水期后,我再到各大书法论坛里发短信,努力邀请他们加盟。
      短信的目的有二:
      一是让他们知道有这样一个有着全新经营理念的论坛,对他们很重视,想邀请他们加盟;
      二是让他们知道在新论坛里发帖是有稿酬的(我想知道,□兄先前讲的“帖子有稿酬”的具体内容,到时好作说明)。
       我想有了这两点是很可以吸引一些有实力的年轻写手的。
       不知□兄有何高见?
留言时间: 2008-8-2 5:38:53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6

山力:
    论坛的功能好像还不有待完善,刚刚发个千字的帖子也提示:字数超过10000字符。而无法操作。
留言时间: 2008-8-2 16:20:04

□□:
这两天就会出台规则了,到时就可以看到了。
留言时间: 2008-8-2 18:36:10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7

山力:
    我看到“□□□□”(“撷英”有人才的撷英与帖子的撷英两方面的含意)的子栏目已经开好了。
      我先拟出第一批准备引进的人员名单给□总过目一下,看看是否合适?
□□□□□□□□□□□□□□□□□□□□等(我对这些人有印象,且能找到他们的帖子)。先将他们的栏目做好,过一段时间等网站正式公布后,我再给他们发短信邀请,只要他们不明确表示拒绝就不妨留着,等他们有兴趣时可能就会光临了哈。
    另:
    昨夜,□□□□□□□□□□□□□□□□□□□□人生在世,如此狼狈,使我做事常有不能力不从心之处,不知几时才能改变这种状况?
       所以,有什么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还请□总明确指出,我好尽力改正!
留言时间: 2008-8-3 9:50:39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7


□□:
    名单里除了□□□意义不是很大以外,其他设置应该没有问题,但有些是腕,不一定会光临我米左右的起步小网的。兄如果信得过我,就把这里当作事业的另一个起点吧,我现在正在组建网站的专业团队,兄可能也可以看出来了。但因为刚起步几天而已,我们不能要求太高。兄的困难我很理解,兄就放手干吧,有什么就跟我提就是了。但事是干出来的。希望兄抓紧。兄最好申请一个QQ号。这样我可以把兄拉进工作群里。这样你就不会觉得是孤军奋战了。
                                          留言时间: 2008-8-3 10:51:11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8


山力:
    谢谢□总的信任!
      活跃在书法网络中的“腕”,说白了也算不上什么真腕,但要邀请他们到一个新开张的小网站来还是很有难度的。因此可以先将主要的目标放在一些有实力的年轻写手身上。
       我想,将他们的帖子搬到□□□□栏目,当然没有问题,但要单独开辟专栏,可能事先还要征得他们本人的同意才妥当。不妨以一种更为恰当的方式将他们吸引过来,再谈开辟专栏之事为宜。
       □总看这样如何?
       我先在本网论坛里做出一系列探讨的专题,如《书法·浪漫》、《“旧”文化启蒙运动》(主要探讨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传承方面问题)、《人人心中都有一幅画》(主要探讨国画创作方面的问题)、《也说“国家不幸诗人幸”》(主要谈诗歌创作方面的问题)、《也说旧体诗》(主要谈旧体诗创作方面的问题)等帖子,再将这系列的专题转贴到各大书法类论坛里(在帖子的标题处标明“□□□□□论坛专帖、有稿酬”的字样,再在帖子的结尾处统一粘贴上我们论坛有稿酬的游戏规则)邀请广大网友参与探讨,然后,我再给一些近年来活跃在书法类论坛里的写手发短信,邀请他们参与专题的探讨,顺便提出让他们到我们论坛来的邀请(这样可以避开拉人的嫌疑)。
       这样是否更妥当?
    另:
       明天我上班时,请人帮我申请一个QQ号。
       早上,老婆从店里结账回来后,一直闷闷不乐,整个下午都占据着电脑玩游戏(也不好催她起身),使我都无法上网,所以现在才给□总回短信。
       抱歉了!
留言时间: 2008-8-3 19:06:56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9


□□:
    谢谢,版主制度已经出来了,虽然不是很完善,但总要实行的。边干边改吧。对原发性的帖子,我们有另外规定。以后兄出去介绍我们网站时,他的全称应该是:□□□□□网(http://www.□□□□□ )
留言时间: 2008-8-3 22:53:14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09


山力:
    刚刚我认真拜读了“带薪版主”的公告,感觉比先前在书画论坛里的那个更具体、务实且更具有可操作性。如果我们的论坛有□□网那样的规模就好了,但目前我们的网站只是一个刚刚起步的小网,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版主们无论怎样努力,都难以取得较好的业绩。
    如果把论坛比作一个商店的话,栏目就像货柜、主题帖就像陈列的商品,而版主则像店里的伙计。目前,我们的网站只是一个开在偏僻之地的小卖部,货物无多,顾客寥寥。如何将买卖做大?一方面是要做好店内的工作;二是要做好店外宣传推广工作,两手都要硬才行。让我暂时先做一位推着挂有本店的幌子、装有本店的一些特色货物的流动小车到各大书法网站里去叫卖的伙计如何?
    刚刚我申请了一个QQ,号码是:1007605585。
    另,
      有一件事犹豫了很久(我与□兄的短信交流也近四个月了,对我目前的生存状况□兄或许也有一些了解了),虽然明知有些荒唐,但也只能厚着脸皮开口了:不知□兄能否以预付半年工资之类的方式,借我一笔款,解我燃眉之急,则不胜感激!
                                                               虫甬顿首
留言时间: 2008-8-4 16:13:11

虫甬 发表于 2008-8-13 16:10


□□:
    谢谢,当务之急很多,我们现在就是要建立一个团队,对外,对内的团队。来反正这个事。关于薪水的事,我跟网管会的同道商量后给兄回答吧,兄不要急哈。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尴尬“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