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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虫甬

尴尬“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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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三多 于 2008-8-14 15:18 发表 9 A% F, T* ^) |3 I8 F! j2 c
有同行、没同利,同样做网络,有人做的生龙活虎,有人做的成了富翁。$ t3 Z; i# G+ L+ _
楼主却做的尴尬,想起来范伟说的“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1 r/ E% X9 k: n  Cem3 em3

! l: e# L) T, d是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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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I# G$ d6 N: Z8 I- G: j
尴尬“网”事的帖子我已经发了。

4 s" v; V/ i& g- ?4 G7 o2 |http://bbs.shufa.cn/viewthread.php?tid=89859&extra=page%3D10 N; d8 \3 @1 z
艺术杂谈版主”麻烦给下了。3 z0 |- c$ P% L
留言时间: 2008-8-14 16: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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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8 A$ e3 y' G( U, b0 e& p$ C& I3 a( O    呵呵,真是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兄如此做法,不死也难,你既然发了我们的短信,为什么我的论坛你就不敢带上链接,你既然可以叫置顶,你为什么你先跟我沟通。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你需要的可能就是这些吧。呵呵
- ]7 J; o+ A2 U; `( `: j, g% C3 L
留言时间: 2008-8-14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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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5 q- F+ @  V6 p, G
    我虫甬当了两年多的版主,从来不曾在管辖的栏目中将自己的帖子置顶(专栏除外),更不会叫别人置顶。

- X8 P" k; P% w$ I0 d  O5 p& u之所以给你周总发短信,是想让你去看看,我有没有在胡说。
5 A2 X; ?/ s4 }9 j
我不想给你的论坛做链接,是不想再替你去做广告(当然也很难免,好像已经有人去做链接了)。

$ S1 d/ a2 G3 e, ^2 @2 n" j: X另,“艺术杂谈版主”好像还没有下吧。
. P, x1 E1 Z6 X# [7 ?* `  a9 G9 f

7 a* l/ ^4 C  W5 K! L0 w9 Y1 w6 _
留言时间: 2008-8-15 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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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 i/ B- `; l2 j: {1 ^
: d- ^2 W( |! k6 H私下聊天变成公开发布,呵呵,这位老兄真有能耐。哈哈哈。我现在郑重声明,此事未经我的许可发表,我有权要求书法网删除此贴关于我的任何信息。请书法网管理员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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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 [9 ]+ n5 D$ B5 _, i4 l& q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1 a( y9 Z8 s* k; r9 ]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 [  M: m; U- S# ]0 q* u- I" O' R' @6 M) S1 R: V$ D+ t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如果不能公开短信的话,我的尴尬如何诉说?
' \5 d1 O0 O  [; s
) \2 A- i8 i: g
    如果单单只是发我的一面之辞,也会显得突兀,所为也将对方的短信也公开,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 S( Q. \6 `4 }- z' S( A; g
  (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周总的隐私权利方面的问题,这也是我几天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作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用“□”代替具体人名、论坛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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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1 E8 \+ i  q/ B: n
, i$ {/ o# K: W1 F6 Q& p应该是你想复杂吧,复杂就复杂吧,没有什么的。我还是那句话,发了就发了吧。因为我们网站的政策是按我们自己的发展要求来提出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还要感谢这位老兄如此卖力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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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网管理员:! j$ I  t6 i4 `1 Q  p  X
; q1 j! ~' \, O8 n: [/ a) \+ f
原帖由 周样 于 2008-8-15 10:26 发表
2 x8 m6 G( A9 u. G网站编辑先生,你怎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问呢??不过我来书法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书法网行事风格应一惯如此的。em4
对周样兄言:
. `: W$ C: A( ~
/ w. m5 S9 j) Y% {  F9 p8 I3 D* p周样兄是书法网的老朋友也是书法网目前在职的版主,感谢先生对书法网的厚爱和支持,有关这篇主题的处理,书法网表态如下:( x0 @: ~4 Y, I( S6 @/ S3 `
! m( z( L2 H$ Q; {$ x" Y" g
一:尊重网友发表言论自由,在不涉及国家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
8 T! k0 M9 w5 @' m2 P' ~) _0 o5 S9 I0 K# w$ U! b/ r) A% L! c9 ]
二:事件双方同等享有在本主题和本网站展开讨论的权利5 W3 R1 |% x' `5 E5 J' Q

+ Y8 B, [' c/ i' o三:网站也将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留对主题的处理权限
( B. u% L& J$ [2 v  x% b* u5 _0 [% \5 z+ I0 k8 g
四:讨论过程中请遵守本网的发帖规则,比如在非广告专题内发布广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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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c: f/ ^; {% @2 R5 a

; d" W7 `) H8 }: X# x引用: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8-15 10:11 发表 2 e. X: ^. p/ z- \9 [

; m& R% }8 c' j3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
; ?+ J* \/ X* ^2 @' H, F/ V5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2 x2 `  P; j0 {$ ~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4 Y; F7 b8 T% V; H8 O
  B( }4 ^; N* o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又没有获得我认 ...

% w: ]5 }) V' k+ {& g) P/ u/ W5 H6 B. Y如果仅是发些短信交流,短信里列举了很多没有实行计划(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计划)。就可以算是打工的话,这样的工打得也真的很舒服。如果是涉及我的新论坛发帖的话,我们有出台的带薪制度,达到要求的,工资自然会发放(这个广大网友可以监督,我们第一月的带薪版主的名单很快就会公布。注:我的网站开通时间是7月28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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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玩网络的,什么是创意的概念都弄不明白!& A: D& }9 {+ x
你周总在给工艺师设计茶壶样式是很轻松的劳动吗?
+ s7 i: P2 a- t& b3 M! ]你不会认为,只有类似于搬搬帖子这样计件工作才是最能体现劳动价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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