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大男孩 发表于 2007-10-4 17:16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4 14:2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儿子还不了解他的母亲和父亲有没有登记结婚,就去谴责他父亲与另一个女人结亲的行为,
岂不可悲?!

是要维护利益,但要看有没有完全占有这个利益!


下一次打比喻不要用“你”,多用一些第 ...
你也就这点水平,就这一点你都不能忍受了,何况人家还有经济利益呢!我也告诉你,你不是刚结婚吗?才几个月就有儿子啦?这是在中国,可不是在美国。你原来是未婚先育不成?你也就这点德行!呵呵!

夏大男孩 发表于 2007-10-4 17:28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4 14:2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与本网站没有任何恩怨,我希望所有的书法网站都很繁荣强大,只有这样书友们才有更大的挥洒空间和学习的场所。鉴于此,我希望尽早的删除这个漏洞百出的声明,以免无知者效仿。...
这话说的也是言不由衷。说什么叫没有任何恩怨?什么又叫希望所有的书法网站都很繁荣强大网站如何繁荣强大?你给他们开工资吗?你知道他们如何运作的吗?光你希望就行啦?就像你是学医的,你说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没病,那还要你干嘛?

我的立场是网站之间应该宽容以待、彼此要互相尊重,钱是可以赚的,但不要因为赚钱就违反了商业道德,希望彼此妥善处理好这一事件,该道歉的道歉,该谅解的谅解!彼此坦诚以待,事情到现在,希望中书网也能就此事作出正面回应,正面而积极地对待,大度和谅解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抱石斋文澍 发表于 2007-10-4 18:20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3 13:1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谁都有领先的时候,领先时被人学习.谁都有不足的地方,取长补短.

网站之间的抄袭,文章中的抄袭只存在聪明与不聪明之分.

没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的"严正声明"好想出了天大的事情!这是不是有心人故意的宣传?

...
孙伯翔是大家的孙伯翔,因为他是当代的大师.此次活动我是第一个拥有的,题字和作品集,而不是书法网,书法网如果这样,就这一回了,不可有下次.一痴这次你这样声明是不负责的,起码不仁.你这100本已经超了.就应该截止.难道我发的是伪作,那你就不义气了.湖说了.我找的你,为了你,你如此就...........可以看书法网津门一行,有我吗.其他网也是真的,你只是负责你就可以了.王石说"登一次喜马拉雅山,就认识一个人."我说:共一次事情就了解了一个人."你思考一下吧!!!

抱石斋文澍 发表于 2007-10-4 18:22

这次我老师孙伯翔先生是网落的大红人了em13 em14 意外达到了宣传我老师的最大效果了.......

抱石斋文澍 发表于 2007-10-4 18:24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4 14:0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说中书网已经触犯法律了,但书法网此次活动做得也不够细致严密,让他人有机可乘了,因为这是书法网五周年特别活动之一,书法网应该对自己这种好的创举加以严格的保护,应该事先与老孙立约规定此次活动 ...
em13 em13 em1 em1 em1 em14 em14

抱石斋文澍 发表于 2007-10-4 18:26

要学会包容,要大气

抱石斋文澍 发表于 2007-10-4 18:28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3 01:0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

哪个网买断了书法家"宣传"的专利了呢!!!

所有的网站都是彼此彼此而已!何必这么大张旗鼓的"贼喊捉贼"!
哪家也不可能买断了,孙伯是大家的,不是一家的,回报的是爱护关心他的face18 大家

夏大男孩 发表于 2007-10-4 18:51

原帖由 抱石斋文澍 于 2007-10-4 18:2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孙伯翔是大家的孙伯翔,因为他是当代的大师.此次活动我是第一个拥有的,题字和作品集,而不是书法网,书法网如果这样,就这一回了,不可有下次.一痴这次你这样声明是不负责的,起码不仁.你这100本已经超了.就应该截止 ...
愿闻其详?
我看这里面还别有洞天啊!

竟庐 发表于 2007-10-4 19:29

原帖由 抱石斋文澍 于 2007-10-4 18:2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哪家也不可能买断了,孙伯是大家的,不是一家的,回报的是爱护关心他的face18 大家

抱石斋说得好,不愧是师出名门~~
本来是惠及广大网友的一件大好事,完全没必要兴师动众,搞得不愉快,相信也是孙老及广大热爱书法网络的朋友不愿意看到的~

中书网做孙老活动的来龙去脉,相信大家看了下面这个帖就清楚了:
http://www.freehead.com/viewthread.php?tid=6614730&extra=page%3D1&page=1



顺祝一痴兄及书法网的网友国庆快乐!!


                                                                                                                      中国书法网竟庐上

陈学高 发表于 2007-10-4 19:30

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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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书法网关于“孙伯翔优惠题写小品”的严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