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听话,删了你的骂人的帖子,别让我为难,好吗?
听人劝,吃饱饭,改天请你小子喝酒!
字疯子的所有话语,建议马上存照。
孙老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人的IP地址请有关部门查实。
楼上的副版主,你有这样的朋友,我真个刮目相看!
对抱石斋文澍 (石双樑) 的作为深表理解,为书法网牵线搭桥,辛苦奔波,生意作成了还挺火,个人什么好处也没落着,辛苦费\茶水钱不见踪影,能不窝火憋气吗,于是又找别家网站再开分号。
这事书法网确有不到之处,事前应该对石双樑有所承诺并及时兑现,那样可能就不会发生后来这些事。
生意就是生意,不能因为是孙老的学生,就误解他完全是为老师做宣传,个人不要好处费 原帖由 繁體字 于 2007-10-5 09:4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字疯子的所有话语,建议马上存照。
孙老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人的IP地址请有关部门查实。
楼上的副版主,你有这样的朋友,我真个刮目相看!
繁体字,你小子想放屁就干干脆脆的放,别打嘴里出臭气! 原帖由 字疯子 于 2007-10-5 10: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繁体字,你小子想放屁就干干脆脆的放,别打嘴里出臭气!
你在公众场合辱骂孙老,已经触犯了法律。
谁放屁,大家清楚。
我不和你争论,没有意义。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7-10-5 09:4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所有兄弟们都听披褐堂兄的劝,为了网站....也为了我们自己的环境
多谢宫兄。
如果真的对骂开来,长此以往,网将不网。 原帖由 繁體字 于 2007-10-5 09:4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的副版主,你有这样的朋友,我真个刮目相看!
你话讲的不对,我是商人,我的朋友中上至市领导下至获罪囚犯什么人都有.我心存善意,你想干吗?!em21 原帖由 554a31851 于 2007-10-5 10:0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话讲的不对,我是商人,我的朋友中上至市领导下至获罪囚犯什么人都有.我心存善意,你想干吗?!em21
请问你如何评价字疯子?
回复 #154 繁體字 的帖子
孙老才是最大的受伤害者(我与孙老没有任何关系,只从旁观者角度说话)。以孙老一出手在天津南开区买四套房子的经济实力和4000一平尺的价位,是不会看重那每份300元的签字费的,何况去掉书费和书法网的开支(没有佣金也要有邮寄费?)。孙老一是为宣传作品集,一是为广大书法爱好者。
孙老追究不追究骂人者,是孙老的事情。谩骂孙老者该不该道歉,也是骂人者个人的事情。但大家都不希望看到坏结果。 原帖由 披褐堂 于 2007-10-5 10:1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孙老才是最大的受伤害者(我与孙老没有任何关系,只从旁观者角度说话)。
以孙老一出手在天津南开区买四套房子的经济实力和4000一平尺的价位,是不会看重那每份300元的签字费的,何况去掉书费和书法网的开支( ...
我也不认识孙老,但是孙老的人格魅力和艺术造诣有目共睹,我尊重,我喜欢,我景仰,我佩服。 原帖由 超级SUV 于 2007-10-5 09:5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对抱石斋文澍 (石双樑) 的作为深表理解,为书法网牵线搭桥,辛苦奔波,生意作成了还挺火,个人什么好处也没落着,辛苦费\茶水钱不见踪影,能不窝火憋气吗,于是又找别家网站再开分号。
这事书法网确有不到之处, ...
原来如此,难怪石兄自己都说书法网:"办事如此小气.",一痴把该给人家的好处给人家,不就完了嘛,好吗,折腾这么大动静,不就是俩好处费么,给他,中书网都许下了,你也甭个别了。
[ 本帖最后由 天下有情 于 2007-10-5 10:2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