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
发表于 2007-10-3 05:42
em6 em6 em6
yanyun
发表于 2007-10-3 06:25
2007_A 2007_A 2007_A
王小丫
发表于 2007-10-3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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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情
发表于 2007-10-3 09:10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3 01:0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
哪个网买断了书法家"宣传"的专利了呢!!!
所有的网站都是彼此彼此而已!何必这么大张旗鼓的"贼喊捉贼"!
的确,其他网站可以做"宣传",但是抄袭别人的活动策划,甚至直接一字不拉的盗用其原创文字与图片,就不仅仅是道德的不齿,而是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中书网都已在收到律师警告后低头认错并纠正,你这位贵宾是真的缺乏基本是非分辨能力,还是故做糊涂想把水搅浑呢?大家一看就明白.2007_F
书艺公社
发表于 2007-10-3 10:03
原帖由 WUWEI 于 2007-10-3 01:0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
哪个网买断了书法家"宣传"的专利了呢!!!
所有的网站都是彼此彼此而已!何必这么大张旗鼓的"贼喊捉贼"!
对于作为网站贵宾的先生,说出“大张旗鼓的"贼喊捉贼"!”这样的话,网站深表遗憾!还请先生在发言时自重和检点!
网站也在此警告其他一些想利用本事件来转嫁炒作自己名声等不可告人目的者,请自重,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请自负!
书艺公社
发表于 2007-10-3 10:04
书法网保真措施之一:
王羲之书法
发表于 2007-10-3 12:00
对于书法网与中书网就"孙伯翔优惠题写小品"一事出现纷争,我对此深表痛心.
我就此向中书网管理层了解情况,他们说:中国书法网举办此事征得孙先生公子的许可,所提供的孙先生作品均为真品,否则可以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此事的原委是当时书法网在联系孙老的时候,中国书法网的一个版主也正好去孙先生家,跟孙伯翔先生的公子(孙建中)商量共同做成此事,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才做的。当时考虑统一图片文字才用了同样的。
我恳切希望此事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兵戎相见.谢谢.
[ 本帖最后由 王羲之书法 于 2007-10-3 12:48 编辑 ]
王羲之书法
发表于 2007-10-3 12:13
刚才得知,中国书法网已与孙建中先生电话联系,他也感到意外,已答应协商解决!
夜半钟声
发表于 2007-10-3 12:57
怎么和样品“神畅”的款式不一样????
落款少了个“孙”字,还少个“引首章”??
WUWEI
发表于 2007-10-3 13:17
谁都有领先的时候,领先时被人学习.谁都有不足的地方,取长补短.
网站之间的抄袭,文章中的抄袭只存在聪明与不聪明之分.
没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的"严正声明"好想出了天大的事情!这是不是有心人故意的宣传?
我不属于哪个网站,看到的"抄袭"自然多些.一些完全可以通过网与网间高层沟通就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用"阶级斗争"的方式来解决.
要做大网站就要增大肚量,别听到些刺耳的不同意见,动不动就由老总跳出来"鞭撻".
:)谁是靠您成名的?而您又是靠谁"成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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