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江
发表于 2007-4-2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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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风堂
发表于 2007-4-27 09:24
大展既是一次作品的大检阅,同时也是一种消费意识,因为参赛的选手都是付出了创作***.也缴了参赛费了.这样必然会产生权益的关系,我早在2年前,南京印社的社刊<印说>上关于5届篆刻展的感想中就曾提及了大赛的维权意识,时至今日,终于提到日程上来了.可喜.
yanyun
发表于 2007-4-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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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口人
发表于 2007-4-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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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姝
发表于 2007-4-2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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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心得
发表于 2007-4-27 11:27
三位说的不仅好,而且全面,重点入选作品上注明各自欣赏评委的姓名,我认为有创意,可以同时让大家也知道评委们的各自眼光.他们评大家时,大家也可以在内心给他们打个分.
陈东旭
发表于 2007-4-27 15:35
讲的好em2
卖炭翁
发表于 2007-4-27 15:46
有点意思啊
潇翰
发表于 2007-4-27 15:49
三位辛苦!em1 em1 em11 em11
吴洪伟(远望)
发表于 2007-4-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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