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百度的一个提问查询,回答如下:
现在知道有两个证了?
再教你一点法律知识
有了律师资格证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段时间
就可以拿律师执业证
回复 #78 天生灭呆子 的帖子
"东北人,好吹个牛!"这话最好不要说!就事论事好吗?自尊自重是你唯一的选择! 看一看,这就是张海部下的整人伎俩惊心动魄吧
不过想把呆子我弄倒
没有那么容易
呵呵!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2:59 发表
看一看,这就是张海部下的整人伎俩
惊心动魄吧
不过想把呆子我弄倒
没有那么容易
呵呵!
请问:在书法协会范围内,是否中国书协所有会员都属张海部下范畴? 第十四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2:56 发表
现在知道有两个证了?
再教你一点法律知识
有了律师资格证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段时间
就可以拿律师执业证
这是律师界的常识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2:42 发表
律师资格证我有
2003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拿到
本人专门办理各类证件、执照,品质一流(跟真的一样),价格实惠,还可以给您再打折,请尽快联系! 另外绝对保守买主秘密(打死我也不说) 现在已经没有以前的那种单独的律师资格证了,都是统一取得司法资格,可以从事律师职业.
以前的律师资格证可以是法学专业专科参加考虑,现在司法资格考虑都要求本科学历,因此,你必须取得本科学历才能参加司法考试的.
看下下面的规定就清楚了:
司法部关于废止《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决定
2001年7月12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司法部决定:废止司法部于2000年7月26日颁布施行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 原帖由 天生灭呆子 于 2007-3-5 13:04 发表
第十四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还没完呐
真是奔呐
你说的这条我一点都没有违反
05年我为书法家毕红文讨奖金,分文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