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石
发表于 2010-5-5 01:29
本帖最后由 金沙石 于 2010-5-5 11:44 编辑
脱帽致敬。小楷真的有味道。书论也绝不是“妇人”之见。
船山居士
发表于 2010-5-5 07:50
本帖最后由 船山居士 于 2010-5-5 07:52 编辑
朋友们好,第一次和你们有文化的人见面,就是和我先生打嘴架,真不好意思。其实,我是不肯的
,我怕人家拿我当悍妇。我不敢说我是个举案齐眉的好妻子,但我对我的先生是敬爱在心、在行的。这
次我出手和我先生打嘴架,我是有点心疼的。先生说,让他的疼成为大家的乐,是好事,先生说是好事
,我也只好勉力之行了。我只请大家不要在意我说的没文化,我没有读过书,信口的话,大家不必当真
(摘自流浪客夫妻夜话)
我见过弟妹一面,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好像比流浪客还高一个档次{:1_206:}
fshj456
发表于 2010-5-5 08:18
真人不露相呀,就是太谦虚了。
月下更夫
发表于 2010-5-5 10:10
观兄夜话,如见易安明诚,东篱把酒,暗香盈袖。
兄是大智慧、大性情之人。
人文奥运
发表于 2010-5-5 10:17
恩,小楷与草书最佳,试问润格?
抱一堂主
发表于 2010-5-5 11:16
谦虚太过!
船山居士
发表于 2010-5-5 11:27
经明晖坛主这么一编辑,此帖又高了一个档次!赞!!em1
张兆伟
发表于 2010-5-5 12:50
欣赏好作品!!!!!!!!!!
容载堂主人
发表于 2010-5-5 13:34
2007_BN
容载堂主人
发表于 2010-5-5 13:34
2007_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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