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虫甬

乡村文化的绝响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临言先生:
7 K8 }$ f: [% U, y( B2 p6 h    其实今天书界文艺界,与这样的现象也是雷同的。谁有名追谁。名人们是那个外国学说流派有名就以做学问的形式翻译过来,在业内成为翘楚着。这样的还是好的踏实的。) s2 Z1 u. `3 o6 C6 h7 w) [1 n
    民俗中追求的是实用性,为之祷告许愿还愿,那个更灵。而文艺哲追求的是名,对社会进行说明、解释、标签,看哪个貌似逻辑合理。各种现象融汇了身份地位资源之后,衍生了不为人信服的主流学说。可他们无法掩饰自己对于判断能力的苍白。大多不过是标签学说,对着空气说话。
3 ]: c6 l( w' J: r# f; @& N) D: A    呵呵,现在开始放弃那些很大很牛很流行的,开始那些细微的能提高自己判断力的实际修炼。比如,视二王为垃圾。呵呵,书者,舍不得放下的~~
% Q% f/ F: o+ }5 Z$ l. v% |! [9 R# B& o. A/ G  u* Q2 m0 K3 @
虫甬:/ O( |' M( e; V8 Q4 ^5 a- F0 N
    懂外文,视野宽是很有一些好处的,能够看得清一些舶来学问的真面目。我就曾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z; r* W9 x, x! N: E1 a- s
    对中国产生的一些事物,特别是与中华文化相关联的事物,如书法等,是不宜用一些外来的“艺术标准”进行生搬硬套的。# h) x: c! I3 H: X* D' _- G+ G

. I, |$ v5 q. @    不妨对照一下,现今那些掌握一定“技艺”的中华文化传承者,或许可以成功。如再能靠上官字,则可如鱼得水,成为现今文化体制的既得利益者。% I/ f0 C" j' G
    我以为,在现今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里,对于中华文化精神的传承而言,个体的“失败”也许比“成功”更重要。“失败”如同炼狱,可能孕育出新的生命;而成功,仅仅是个体的成功,对于整体而言,“失败”的命运无法避免,还可能造成“繁荣”的假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6-15 08:14 发表 . p3 y  f( P" _, V  M; D6 J  f6 O
    当然了,这样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感受与思考的结果。有些诡吊的是,个体与整体的存在命运其实颇相通啊! 8 c4 ], P7 Y" t& ~
临言先生:1 s  j* p0 \0 z1 a. ]
    这点,是个路线问题。一种路线,支持的是某特定人群。而牺牲另一类人群。选择不同的路线。无论多好多强大多主流,路线不同,弃如旧履。" r& @" Y# q4 c; U- G. i
细节、技法、思想都可以参照借鉴,可这种参照通常影响道路的原则性问题。主流人总是疯狂变态的攻击另一类人的。以维系本来主流价值观。有人是故作热血,有人脑残。比如书界,二王正宗流派的人~~ 来书坛二年看各类现象,近于无言了~$ n' M3 {- H& R" n) B  y/ |( I. y
    民间书法,如黄先生,感觉偏向的是自化路线,类徐生翁。对于书法以自身性情习惯为主,书法的表演性、审美形式好坏是次要的。这与书法正宗路线是不同路数啊。
! b# b" }. L; k) A+ c; |. _    民间与主流在价值观上的冲突实是民间性不能被认可的最大障碍。简单的说,主流人士掌握资源和传播力量,人家不搭理你。
7 v  T& X5 i' @: J
  @" q  f3 a0 m* g, w' Q虫甬:3 n8 y/ A( |- Y- ]3 T* P, ?
    所谓的“主流”,对书法而言,无论怎么主流,也主流不过清朝的馆阁体。如再以“主流”为棍棒,则让人厌恶了。/ o/ F/ Y# {, i7 }" p% c; k
    我与黄老先生接触时,他已年过八旬,一个人独居乡间,吟诗、写字,自得其乐。因此,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他诗词、书法的水平,而是他那种在乡村文化所浸润下而呈现出的精神状态,让我知道了中华文化其实也是很“养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1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临言 于 2008-6-15 13:19 发表 ) B9 K: u4 ]7 @  N. f' R
类似的现象在诗歌上也雷同。在小白读者们的支持下,下半身诗歌等暗黑流、符号流诗歌流行。其他诗歌形式也是被排斥在流行之外的。) {: x0 e* R% I1 [) C+ b9 ]
   今日,如图四月的季节,为了夏日的阳光,互相拥挤,疯狂生长。书法二王路线必定没 ...
# |- v0 n# z! g2 |9 e( |# r; c虫甬:6 A, G* G) U+ D! t' [
      诗就不多说了。+ h( |" z( g! H$ n! b
    记得我曾写过一则《从花瓶到痰盂》,粘贴一下省事:, H; l0 D5 v2 d& B9 K( m

6 Z, E" ^' C/ _; `) d1 C) Z                          从花瓶到痰盂9 t. [  t* ?6 q' Y

. b/ @. L8 K% e" `; r# v      早先的诗歌,像一尊的花瓶,诗人们都努力为她捧上高雅、美好、尊贵的事物,受众也仰视她。后来,诗人们不满意了,要求革命,将它弄到低处,把脖子喊粗,把肚子搞大,于是成呕吐物、排泄物的最佳去处,人们也将它看成痰盂。从花瓶到痰盂,大概是始作俑者所料不及的。
8 X) {& Z/ \6 \1 U' i      而如今,书法的丑陋一点也不少。
& K1 s: e0 N/ a      一些人因为急着要出名,而自身的书法功力与创造力却严重匮乏,于是打出“创新”、“实验”的旗号,照搬西方现代派的创作方法,对书法进行了阉割、丑化等破坏性行为,生产出一批稀奇古怪、面目可憎的所谓“现代派书法作品”。他们或许以傅山的“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的艺术主张为座右铭。殊不知,傅山生活在明末清初,他将对当时社会的强烈不满情绪外化到书法创作上,而他本人不仅是位反清志士,还是位良医,身上有着很深厚的中华文化积淀和书法功底,因而能够较好地实践自己的艺术主张。而如今的有些书者,既没有多少中华文化积淀,也没有较好的书法功底,口号成了遮羞布,致使书法审美标准模糊……6 K' q8 D. v( j$ w4 T3 A

" q% e9 g- r$ W+ P% P  b      如今各级的书法家协会,成了书坛中最黑的部分,种种官场陋习在这里都很有表现,真让人不齿。+ B" o$ v! M# r. d# Q
    还有那些书法刊物,也很让人失望。前一段时间在《中国书法》、《书法导报》上以大篇幅对所谓“天下第三”的草书,进行的肉麻吹捧,让人哭笑不得。 3 k% M% Q) S9 h; _
      等等,等等…………
- L# T' \8 E( x* j9 R
. i7 ~  ]! O: @$ B2 K: I      从花瓶到痰盂,难道书法也是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东西的消失,只能让人徒呼奈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是书法,现在是轰轰烈烈;将来如何,谁又能说得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m5 em5 em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黄延午先生,多做实事,试目以待,传统的还是会得到承认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9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一向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现在有些脱离,但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一个更好的状态出现!em1 em1 em1 em11 em11 em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卫列 于 2008-6-19 09:47 发表
  P' S# y9 g) G8 b$ g2 F3 D2 s即便是书法,现在是轰轰烈烈;将来如何,谁又能说得清?

0 I1 ~2 o! f/ k4 N9 }4 k虽说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但有一部分根本性的东西还是可能在认真、严肃的探讨中明晰起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cjajsj 于 2008-6-19 11:47 发表
) w; c! j) `0 N4 w8 u& B1 H学习黄延午先生,多做实事,试目以待,传统的还是会得到承认的。
- y# R2 c1 \0 Q6 I" D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