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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阮次山

[评批] 从“善缘艺友”到“我是达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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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兄弟,我不得不提醒一下首评,你有一点要向我学习,别去答理身后紧跟的狗群,他们就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5 a: F" A  p3 R; R我只回帖给高手,网络垃圾你尽可视而不见.否则有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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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阮先生的层次比你高多了,我们之间的交流的目的,恐怕只有我二人明白。
. g* ?3 x: Z- d' b+ ]6 s你这只四处流浪到处碰壁的丧家玩意儿,一直跟着我,想引起我的注意?3 z3 B6 b0 ?6 n
离我远点,我对你真的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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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至于“混账”如果您觉得那就是混账而别的不是的话,那么,我比较怀疑你判断问题的能力。3 m( W3 o4 G8 I
还有,这样的回帖也竟然让喜鹊先生看了笑话,
$ m* q5 }9 o4 j我觉得如果一个回帖能让别人感到开心那不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吗?关键在于一个回帖频繁地让人感到恶心,那就不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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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和尚不撞钟,钟不响也没人怨你,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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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看下来觉得达州人的行为已经被自己认识到了,这说明楼主此帖的积极作用显现了,作为一个平常书法人有这种被认可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
7 L$ c) X3 b8 e: j" @
( [# ?6 d/ ?% e+ A6 Z1 w: \* z倒是觉得有一个探着头冒了一句的蝈蝈大侠让人费解,什么“狗群”(原来你也在狗群之列,大概充其量算是一哈巴狗,所以为獒们所不齿),什么高手,借机抬升自己的成分太大,也是一个想出名想疯了的疯子,前一阵为了出名不惜得罪呆子、叫板评委(就差裸奔了)可惜被呆子痛打了落水狗,现在又满大街认兄弟,真没意思1 ~) l7 }" y4 o! J
& w) l# }. S, d1 Q% v8 @- e
  建议阮先生赶走这个哈巴,以免污染视听,让“鬼有所归,乃不为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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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11-26 12:03 发表 8 }# v0 r8 H' u7 t6 [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 ...

) a$ v: X' ^* N# F: z) r5 D您以为我是看笑话?以您的水平太不应该了?0 A( q% e$ B* x! w3 ]5 Q
您豢养的,不,说您豢养的,您不乐意,那位被豢养的更不乐意,您培养的和您称兄道弟的也太次了。8 G- }, q  i2 o. [! H" z, S7 J
我的意图您也别多想了。想多了,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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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11-26 12:03 发表
% I$ P8 _6 {% ~: l0 M+ z* B3 c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 ...
; V8 u* f+ J4 v: E0 @1 e
您早这样解释,走走看看女士不就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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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3 阮次山 的帖子

那句话不是混帐话又是什么    您不采用亲自找他当面谈你的意见    而是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批判      我又为要什么亲自当面向他表达你所认为的"爱意"呢   : y5 m+ s/ G9 A& q6 w3 J" A6 h0 F6 p: h

! a2 k6 {# H" P, ], I( B& V/ Y   本来通过一个善意的劝告短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却喜欢效仿这种那给人戴高帽子拉人游街示众批判的文革做法       这种做法其实在网上流行很久了        大家或许早已经习惯了     那个达州人的"那个我是达州人"和这个相比较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您应该再看得透澈些才是     呵呵. i6 i+ }7 G3 T' }' e+ r$ t
( d7 @/ R5 M/ I, n! N: X) i2 j' Z
[ 本帖最后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11-26 14: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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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鹊登录 于 2007-11-26 13:42 发表
' @% E) N; c+ y9 @5 ^- }5 y8 A& n( Y8 Z+ k4 ^& B1 h( l* X
您早这样解释,走走看看女士不就明白了吗?

0 x. a0 y0 i7 ~; s7 J难道你没看我的原帖?我的原帖意思你读不明白?你们在指责我的初衷,这是我不能接受的!就像国家禁止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但你非得要说国家错了,说每个人都有随地吐痰的自由,随地吐痰多好啊!地面上整洁多单调啊!) Z8 K% O8 F( `+ I
我们似乎缺乏对话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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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11-26 13:48 发表
2 \4 \. X. f$ x那句话不是混帐话又是什么    你不采用亲自找他当面谈你的意见    而是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批判      我又为要什么亲自当面向他表达你所认为的"爱意"呢   
4 ?" D. q: I) g. U& F2 r5 S' M. F" B1 S7 _; A9 q9 \
   本来通过一个善意的劝告短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却 ...
& d" y4 h. R9 Z9 ^
就像随地吐痰的例子一样,我要批的不是具体的一个人的随地吐痰,但最终的结果你却说随地吐痰很可爱,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你难道不该为你的言论复出代价吗?因为你支持了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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