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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阮次山

[评批] 从“善缘艺友”到“我是达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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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兄弟,我不得不提醒一下首评,你有一点要向我学习,别去答理身后紧跟的狗群,他们就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h) U+ c8 @  [2 J. {- u
我只回帖给高手,网络垃圾你尽可视而不见.否则有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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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阮先生的层次比你高多了,我们之间的交流的目的,恐怕只有我二人明白。
1 t/ @+ n6 H5 P7 d" X" g% Z0 l. y你这只四处流浪到处碰壁的丧家玩意儿,一直跟着我,想引起我的注意?$ s2 U! [) s( X" q5 i6 v
离我远点,我对你真的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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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至于“混账”如果您觉得那就是混账而别的不是的话,那么,我比较怀疑你判断问题的能力。0 {* A+ x! f5 y, R7 \0 @% ]
还有,这样的回帖也竟然让喜鹊先生看了笑话,- h& I) @# g* U" y' ~
我觉得如果一个回帖能让别人感到开心那不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吗?关键在于一个回帖频繁地让人感到恶心,那就不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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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和尚不撞钟,钟不响也没人怨你,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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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看下来觉得达州人的行为已经被自己认识到了,这说明楼主此帖的积极作用显现了,作为一个平常书法人有这种被认可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
9 d9 i* M0 }5 w& V( r: q* F* r  X4 @" _/ N
倒是觉得有一个探着头冒了一句的蝈蝈大侠让人费解,什么“狗群”(原来你也在狗群之列,大概充其量算是一哈巴狗,所以为獒们所不齿),什么高手,借机抬升自己的成分太大,也是一个想出名想疯了的疯子,前一阵为了出名不惜得罪呆子、叫板评委(就差裸奔了)可惜被呆子痛打了落水狗,现在又满大街认兄弟,真没意思, `3 y7 \* x4 E, n6 u7 X' q
. U& @! c, R$ o3 C7 W
  建议阮先生赶走这个哈巴,以免污染视听,让“鬼有所归,乃不为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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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11-26 12:03 发表
9 t4 Q+ ^0 B! I7 n" G  o, m8 H$ ^2 X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 ...

6 [5 x9 `% N+ v您以为我是看笑话?以您的水平太不应该了?
# A' l- H2 \3 T您豢养的,不,说您豢养的,您不乐意,那位被豢养的更不乐意,您培养的和您称兄道弟的也太次了。
0 w5 {7 t: P# @- `! h  k; p我的意图您也别多想了。想多了,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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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11-26 12:03 发表
9 E& U2 A9 \/ r$ @( r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 ...
, p( i1 l( I% u0 s3 X  Y
您早这样解释,走走看看女士不就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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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3 阮次山 的帖子

那句话不是混帐话又是什么    您不采用亲自找他当面谈你的意见    而是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批判      我又为要什么亲自当面向他表达你所认为的"爱意"呢   3 a; }* Y( u- J7 [6 C5 l

. V6 L1 o8 t8 {* A4 w5 V   本来通过一个善意的劝告短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却喜欢效仿这种那给人戴高帽子拉人游街示众批判的文革做法       这种做法其实在网上流行很久了        大家或许早已经习惯了     那个达州人的"那个我是达州人"和这个相比较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您应该再看得透澈些才是     呵呵1 l0 p0 l4 n% }$ `" h  D! _7 t. J- c

$ Q' g1 P( |8 i$ c' k0 u[ 本帖最后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11-26 14: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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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鹊登录 于 2007-11-26 13:42 发表
/ X. N* D2 x2 i1 k% @
5 H, }3 a; ?% _# {/ v您早这样解释,走走看看女士不就明白了吗?
% |7 D+ W; `/ @
难道你没看我的原帖?我的原帖意思你读不明白?你们在指责我的初衷,这是我不能接受的!就像国家禁止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但你非得要说国家错了,说每个人都有随地吐痰的自由,随地吐痰多好啊!地面上整洁多单调啊!
; h! Z$ t7 ?' Z  u/ j2 i) i我们似乎缺乏对话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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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11-26 13:48 发表 4 t$ _/ F* K9 }% ^9 j* m
那句话不是混帐话又是什么    你不采用亲自找他当面谈你的意见    而是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批判      我又为要什么亲自当面向他表达你所认为的"爱意"呢   + I: B. K: @8 Q, T( w

+ i% f, \6 p: @- ^+ ]: [   本来通过一个善意的劝告短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却 ...

8 t! S. B, A& f# D8 [- X/ g$ s& H就像随地吐痰的例子一样,我要批的不是具体的一个人的随地吐痰,但最终的结果你却说随地吐痰很可爱,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你难道不该为你的言论复出代价吗?因为你支持了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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