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 H. Q6 x; [: [% ?# G' L4 `2 ?
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 {( E$ ~( P' y2 J4 s5 k"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2 L) b+ z" V4 H2 x5 M: U. ~
2 u& o7 }4 `5 I' w* B. G4 u
我不这样认为,
& `% B/ i) G4 J! l" U( W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_1 @( H  h2 f
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 D5 y& x3 H5 G% Y/ y) j6 O

! H7 a# j* v+ ~0 H( O3 H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0 D9 x+ L& C2 [# {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F# p1 S) C" e0 l" P2 n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1 n4 l  \+ G1 j+ j# v% I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U; e7 \' }& y( K) M# e5 D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Q4 J+ ^; b0 j; b' w. s& {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M" K( S4 V2 {4 d) S$ S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L# Z+ Z- g6 i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1 z& S, \  Y) ^! O: g% g( i- r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b& S' k3 e, a0 i! m# n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 ~# \- B; e5 u* E! t: oem1 em13 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8 P* Z- v' s# C9 n% H; }* c
. b8 y2 f" n+ d: l+ Y
5 Y: O, f' ^+ ~; }- a- K: I  q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7 \( R, P& _1 L( O. b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 B7 B" ^2 {+ D; y. V$ X6 Z
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6 u% u3 p! U& D) W6 d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9 A3 G3 u! I* T' u( r) J) T2 r( j" H' M: ?
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5 u- |* \+ U; M+ F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2 v: K5 @( R" {7 @6 S4 V5 T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
5 ]0 q7 N8 f1 W3 u( K8 C: Z5 j# n  ]2 m+ x: e+ u' g  Z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