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6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6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薛明辉

【独家发布】米闹书法网络展(附创作心得、评价文章,跟帖赠书!)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6、您的艺术风格得到大家的认可,在以后的创作中会不会出现大的风格调整?

答:我觉得一个书家艺术风格的形成是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扬弃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大家的认可,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会形成一种压力,而且不由自主影响到今后自己书风的变化;而这种风格上的变化又分为突变和渐变两种,突变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但似乎表面上割断了与原先风格的联系,渐变稳扎稳打有章可循,但印象又不甚明显,必须有一个单位时间来前后对照,才会发现其差异。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更主张渐变,不想刻意去追求风格上的调整,事实上我采取的是一种静观其变的无为态度。虽然以行书为主,然而平时无论章草还是魏楷都坚持临习,注重多种面貌的齐头并进;尽管这几种书体在书风格调情趣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显得互不相干各自为政,但我相信随着阅历的增加和对书法理解的加深,会最终找到适合自己表现的书法语言,将自己笔下的几种趣味统以贯之。
   
nEO_IMG_P1000070.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7、您是河南青年书家的代表,您怎样评价河南的青年一代书家?

答:应该说作为河南的青年书家是非常幸运的,这里的书法环境较为优越,无论是省书协多年以来卓有成效的工作,还是各位老师对年轻作者的提携关爱,以及同行之间相重相亲的风气,都令许多外省作者艳羡不已。加之河南厚重的文化底蕴,所以年轻作者能够层层脱颖人才辈出。

首先,我觉得河南青年书家大都具有较强的创作能力,水平整齐,实力相当,多注重作品的气势和功力,在创作中溶入***;其次,他们没有从作品面目上承袭前辈书家的特点,而是上下求索纵横取法,使中原书风更趋丰富和多样,虽然很难一句话说清楚河南青年书家的整体风貌,但就好比豫菜,尽管不具备其他菜系的鲜明特点,却善于吸收别人的优点和长处,形成没有风格的风格,而又众口能调,具备多方面的优势。
与此同时,河南青年书家与外省特别是江浙一带青年作者相比,在文化素质和技法的系统化训练方面存在着不足。河南青年作者大多没有高校的专业培训,文化修养不够深厚,对书法的理解易流于表面化,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制约创作上的进一步发展;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一些年轻作者已开始这方面的补课,借鉴他人的创作方法和思维方式,在守住自己优势的同时积极吸取别人的长处为我所用。
      
nEO_IMG_P100045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9、请您对当代行草书的创作现状做一评述,您认为书坛的未来会怎样?

答:从最近草书展来看,行草书创作呈现出向多元化发展的倾向,重功力、重情趣、重装饰成为广大作者的共识。一是取法魏晋成为一大主流,由于学院派创作理念的影响和渗入,相当部分作品弥漫着浓郁的复古气息和灵动的感性色彩,但很多作品的创作方法却是十分理性的,有的甚至是通过打小稿,精心设计,而制作出近乎完美的作品效果;二是地域书风在进一步强化,行草书创作向几大类型集中靠拢,如辽宁多受聂成文先生书风影响,四川大都是脱不掉谢无量的影子,等等不一而足。

当前的行草书创作已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在我看来,今后人们会在挖掘传统方面继续探索,作品面目和形式会更加多样,特别是其他艺术种类的影响和渗透,使行草书创作更加走向多极;学院派创作方式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会引起人们的进一步关注和思考;跟风现象还将依然存在,展览的竞争会愈加激烈。由于整体水平的提高,评选也将变得越来越难。


nEO_IMG_P1000067.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9、帖学在清代以前,多是以手札、横幅等形式出现,在今天这个展览时代,您认为把帖学的小字放大可行吗?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答;将帖学的小字放大,以大件条幅书写,应该说王铎开创了成功的先河,当代如张旭光先生以及一些年轻书家都写得非常优秀,他们取得的成绩证明了二王一路的小字可以放大来写,以适应展厅时代的需要。

然而小字写大也确实不易,除了笔法上需要转换,在对大幅作品的章法把握以及控制笔的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文雅与大气之间的关系,帖学小字多蕴藉含蓄,注重线条点画的质感和精到,一旦写大,很容易在气势上撑不起来,力度也会受到影响,所以这时候点画和结体的到位尤为重要,不能为求气势而失之粗野,亦不可因追求帖味的纯正而流于文弱,关键要把握好这个度;二是理性设计和***书写的关系,大幅作品创作前适当设计章法布局亦有必要,然而过分地安排设计便难免会侧重工艺化,使艺术创作成为一种照图施工,而书法的魅力更多的在于挥运之际的性情流露;正因为大,两者兼顾就显得更难,因而,如何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写出神采来,是需要我们动一番心思的。
            
nEO_IMG_P1000057.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10、前段时间,书法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您的赝品,您对此怎么看?您对中国的书法市场的观点是什么?

答:赝品的出现在书法市场上古已有之,尤其那些仿名家的伪作,更是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古玩市场、画廊甚至拍卖会,本不足为奇,然而现在中青年书家的作品也有人假冒应该算是新生事物了,于是有朋友向我祝贺,说有赝品说明字开始值钱了,是好事;但负面影响也接踵而至,首先是对书家作品市场的冲击,由于赝品以低价倾销,鱼目混珠,真品反而卖不出去了,其次对收藏家的利益也是一种侵害,赝品虽然表面上与真品酷似,但其实从功力到内涵都相差甚远,第三对书法本身有不良影响,有的竟然对着书家的赝品研究评论,在舆论上引起误导。

中国的书法市场刚刚起步没几年,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尽管当前书法创作的热潮不减,但能够拥有市场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一些写得很好的优秀作者,作品往往价格较低,名气较大尤其在书协担任职务的书家,不管创作水平是不是很高,然而价格不菲且卖得很好。如果从艺术品价值观方面讲,这当然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但细想里面也包含其合理的因素,除了官本位思想,中国人历来讲究“字因人贵”,由于作者的名气和地位,其作品便拥有相当的附加值也属正常。我更担心的倒是那些江湖大侠们,动辄世界什么协会理事,或天下什么第一笔,虽龙飞凤舞啥也不是,但特舍得要价,加之一些外行媒体的胡捧瞎炒以及收藏者本身对书法知之甚少,使本来就不成熟的书法市场更显混乱,我觉得这是书法市场最大的危害。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引导呵护书法市场向健康方向发展。
         
nEO_IMG_P1000068.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11、在您的书法人生中,一定有许多难忘的人或者值得回忆的事情,可以与广大读者分享吗?

答:有人说,人生有两大幸福,一是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二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共同生活,能得其一,即不枉此生。我由一个业余书法爱好者而走上专业岗位,得益于我命中几位贵人的提携帮助。我原来只是一名普通工人,因在六届全国展获奖得以调至焦作矿务局工会,任专职美工;后来市领导又把我的工作从煤矿转到市文联,其间省书协也亲自出面为我协调各种关系,给予众多关照。就书法改变命运这方面讲我应该是非常幸运的。


通过书法,我结识了许多知心的朋友,感受到人间友情的温暖;书法也带给我无穷的欢乐,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而丰富;书法又使我找到了寄托人生价值的舞台,能够领略和体会染毫挥笔时的自信。书法虽然只是小道,但一花一世界,里面也有着奥妙无穷,也蕴涵着浩瀚大千,值得我们用毕生的精力去探索、去体验、去回味
      
nEO_IMG_P1000072.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米闹书法网络展  ●         
魏碑组合总.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米闹书法网络展  ●         
nEO_IMG_魏碑组合.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米闹书法网络展  ●         
nEO_IMG_魏碑组合2.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米闹书法网络展  ●         
nEO_IMG_魏碑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