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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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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1 h: q7 u5 z6 @0 @5 n9 [/ T
7 T8 X* _+ @% ~7 o. L!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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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 W- m" U9 j, A0 v+ O1 V# `
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R% M0 R4 q# ]- k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 }" B% L0 {4 d3 e9 Q* R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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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8 x& ?$ z' j  K7 b/ J

+ c- o/ e4 r9 x" q' J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 Z+ x; c; W
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 \. @6 Q6 ]. ]$ Z% @0 B
* J" z* ~3 x% G( p8 ], G% L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9 M9 J# m5 Q/ H3 M  p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P3 f( O! ^% d) P- U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3 B0 D" I2 T. n4 \, P5 A7 |9 P
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2 x+ ^" K) g  M# f  G; W" @- K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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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Y; x4 y2 L6 C; H9 ~$ `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0 |2 D/ u* I. L9 S/ T- v
% Z2 e: a- F. o1 C" ~% y9 g* Q; r' O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S6 S) S* o) w( i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5 J+ @/ K" _* `+ G  m' g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h, \5 S% e" Z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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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g1 b* o1 V2 }/ g' s& |  s9 g7 a1 ]/ Q" s9 T1 {- [
# R0 s) `" R' _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P  u( M, U% n1 t! Z7 j/ \4 i1 U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K# ^4 T% T$ i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 ~8 a% J. g3 D
对啊。* M1 O' `8 C* E$ @1 t' H' J" d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 [% Z- {' l*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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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 v$ g4 @# {5 h5 \
& L* d1 Y/ x8 C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3 Y/ |  K4 c, q, u  ~6 ]# V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E! I: Y5 T6 @" A8 C, C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9 ~0 \+ o+ D% Y' f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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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3 p( ?6 F) H+ {; [' o

& x! i' K3 i6 n: G) b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9 }, d  n1 B/ ]1 E& [/ u' @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4 K1 B: ?. d; M  W1 A" H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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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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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 S# M% w( e4 z: @
# d  U% i3 {8 g0 z( F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2 t: [& n1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 Z# m8 K% I/ a2 f6 G: b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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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 v/ X5 Z# c" K- W/ p/ }1 G5 J2 Y+ @8 }8 d9 P  ~. Y
对啊。- z! d+ W: d. r7 w( ^9 c  C5 a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9 p. c; s( E0 V2 F! G! t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 }' n2 W5 u; a# T* w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 ^& }1 ^' T0 n9 F- z" s" y% n% y- l% @, q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9 N% @5 L: F" w# y  p6 ~
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8 }$ x  n5 R4 F. C% ^# ]0 A  r-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
& w, k: B" q! i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z2 Z% N0 T7 k, f
. e+ u8 `0 V) Q0 q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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