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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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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 }# [2 g* |6 @
5 O2 d0 g: C3 R9 R# W)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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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 s. u  H6 J: I: J3 t$ @8 s' S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5 y6 m# L; n# ^+ M: i0 [7 I. d. H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 F& Z* X5 q% W2 C# V3 F2 m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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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k- S! h8 A% @# L) S# X$ T

) F$ x" `- \# \: Q- S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4 g7 U8 u' g1 b0 _8 l  \4 ]- c* e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 I2 f; U8 S' O/ w- {
" c/ @1 e5 X9 w3 {/ ?7 n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t! f; a$ b) T5 {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 m# C% x. [2 M+ r/ ]0 ~4 W$ e! F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s' ?1 R% E5 E1 m5 }; U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 c8 L- h9 V; }& G3 y2 m& U6 P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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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T+ y6 ]  u; X: b6 l! H6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 m0 ]7 m& m0 o/ F: h- J5 D! \' d% O4 p% n: h8 ~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4 W2 \/ G- n' m5 x, l# t, r3 s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k- ~* m( q* J- T# T6 ?: X% E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y" s( f, F1 C#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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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6 i# o2 i! z& F" Z6 I' y% u. [

% g- K) y( h9 h& z2 z$ l/ G# g
* h  P, y0 E. d) E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3 n1 m* Z" F* q3 y4 {! l9 ]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4 p% d4 `: {6 I7 {( H7 z$ E5 v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8 H1 b9 V5 i8 D2 P0 K# X对啊。
4 o8 v8 v( i% Z! V' Q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5 Z( s9 e% v0 l( c# J, q5 |" R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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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1 N& u) ^) H; x; k& z! {1 P- b/ P! R3 h! }( L/ U( y5 [& O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s6 E0 a( {' f( F+ U* O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r$ d& z% d+ |3 {; `3 m* l; C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K8 X$ ]. E% j, e3 g9 V" r$ X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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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5 [9 J& O& g% ~" F4 ?% }
/ z9 r1 c' K, I8 r, P& ]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 E2 L) q8 e0 B7 ]3 @. S%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8 D0 a+ M7 T; r# B* ~0 Y' g2 K( ^7 H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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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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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P( f6 [7 X% w
' Y1 K+ G; {: o- g" [2 a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M9 e+ Y! `$ C% b6 e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5 G: H& `! A4 T6 h% q0 N, F& }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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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3 Z( j7 `" ]9 [* a9 [- m" N$ s+ h
! I. U, {! ^+ V% m: p4 Y8 u
对啊。: u. y- {) j9 T& O. w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 Y6 T- G0 A0 y3 S& P0 s3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f& ?( M( Z7 z% b! G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 V2 x8 n) H, ~& b- V' L: p' L$ O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7 Z) q+ K0 I: Z" C9 ?) P' ~  r
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 }- {8 D* |# P+ T  P. P! n' H%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
) X% w$ x: X/ `# s1 d# i0 t2 X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k6 f2 H% }8 a: _% s0 ?' B
' K6 b. \; U1 Y; \1 P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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