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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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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8 n' N' k9 R# K4 Q4 p; }
/ m1 Y/ j$ M4 v$ c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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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 d: ]" c, y4 L. k" _- O
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 ^; d3 i: p" y! c3 r9 T1 G  X0 v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 h5 J0 |6 G. U% m8 `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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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J% c0 A' _& c, l1 l! Z- ^6 M

3 ?: e. ]" v0 g/ t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 N+ `* E3 t- x/ B& c* j' t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 {0 t2 x7 {4 O2 T. q  P) O/ @% E# [6 }8 T& X6 @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J; p- ^( q2 G6 ?7 N. m. h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 t/ ?% [( M: [$ K5 L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5 O  S8 W9 T/ h: z& _- w8 J' N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 j% `* [0 y( A$ _. u) e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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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q1 H, E* @$ |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0 i0 @- p; {2 e" F" ]

9 T( s; P  P) q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Z1 F& r; _+ Y/ ~& r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5 O' X  u. k& q' S9 v8 x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B! b, z( _) k% o, y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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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7 N( w% N+ z7 L! d
( K& x. \4 m* }

; e8 p' i& B3 R3 w&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G% W- g$ v9 ~8 t% w( D$ v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 j4 h7 B' b9 K' f' S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 M- Y# J2 h6 F9 l: s9 k
对啊。
9 q, v3 Z2 y0 u0 x: D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8 n: @4 ^. z8 s5 ~+ U8 D0 b4 Q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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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 K$ w6 t: r7 J. W8 ]: Q$ B

2 J$ R, z- k! c% p& U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2 k7 b: X& d+ j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5 ?2 r5 A, C' q' ]$ V: V  \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7 ^# _6 q  g2 ]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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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2 ^, t+ Z0 M$ ?* L
0 l  }3 A" c/ P+ h  q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6 Q- }$ n7 X& f+ ]- X, C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8 H# r8 P) X: m- J- U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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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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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O0 a0 f, Y. z* H# i
* T, ?( H" m/ h! z  ^4 a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w  J/ D, f& s6 M+ Y) N0 L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 R) q1 k1 ]2 R- `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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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 ^2 v, N4 U* f: e
9 P# C4 A  ]; G9 L对啊。' `7 L& W. |2 t3 j& O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2 B9 v% o6 K9 `- E( x5 b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2 x( K% q& Z' n9 r) f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 O% b) S! z/ d/ G. t  r- b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 z- J1 C0 y% }' |! C/ V5 p4 w6 M
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 L9 |- P$ b, K' ~: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2 d2 {& V" D. K4 X0 n4 y4 U) q, ^! @( H
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c4 m4 C6 R* R3 o
) ^( o4 z  M  |* C  c0 O( [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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