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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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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 s: P- ~5 a8 F, p! u3 D3 l7 I( m: I& Q: c9 {2 ~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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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_7 V% P: S8 u9 B! e9 {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 _7 w# V; H$ h) d( v
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7 k2 U- C! Z: ^8 U7 ]+ E/ A2 C0 U
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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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 [& m+ i- ?2 I, ]

) x! p2 P* t5 p0 A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 v+ e9 p0 E. r4 h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 X& L; h1 S# l6 W

8 e( q8 B0 x! V) M8 ?0 v1 v" a3 V8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5 z8 h; u  `; i/ D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2 S" K1 Z5 O5 y. _$ I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 u$ g+ ]0 p& w- ], U' a8 q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8 k# j! `  R) A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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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n+ e% x1 J/ I& ]( L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6 I8 U$ f% S/ Z& k' L7 L- Z* e
7 W( X4 t' k* _2 d2 z2 d# @! t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N, A* A* S% S4 z5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R" z- _' @2 ]$ P. Q6 S# L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y3 U" R/ c# u; G/ g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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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8 P3 r( _/ G- k

) |( k1 f. h! S& h
, T. C5 `$ k1 t6 ^  [( Z( i/ X. d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P" H% w- a" r5 F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0 i/ c8 _! y" i  `  S; ]! d0 U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9 t/ {. o& p6 g对啊。$ w( e3 c4 C2 p; ?9 ~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 G& j9 u& l7 o1 X- k" [6 a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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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 `% a! h1 t$ D1 a: z& s& r9 P5 n
6 l3 D7 `$ x5 q9 z: h3 f, O+ Q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8 A- }, Q$ [. h7 f% j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y" v/ I9 g/ }  a& y* |7 G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n) a% p% R& T, e7 I  o& O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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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 q% k, T; @$ t+ G8 s) ]
5 C4 ^2 ~/ k; r5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9 q: R  [+ N! ?" J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a  E$ v' P* l2 j1 Q* H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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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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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2 E' i4 a/ [5 G; i2 w7 k$ @2 {- \0 N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a) I; a3 P2 E/ y! |' u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0 q2 S, }1 |& O9 r  s- E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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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 N0 J; P* `6 e' B- d
' B0 i4 ~* Z/ E& H' h( P对啊。
1 D4 L# E- _/ Z2 Q: v- i9 b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l0 F0 `4 ^5 c* G# T: d& H+ T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 o4 g- y# R6 |) |9 a+ u+ e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A0 {$ G  G/ O# o; z" J5 r
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 W) O$ s3 G1 R" ~2 Y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2 y3 j% X$ H/ Q7 r5 x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4 }4 Q) z/ T0 k0 c1 x
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o- P1 f( o& N. ?

. V3 z6 h6 B9 Z& P, ?9 W[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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