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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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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7 |* t& ?  q. U* ]+ x- R8 `/ O
. K$ f' ?. g: J; ^: }( h( L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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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2 v- p& L6 A6 w( g& |) K$ z8 ~& F3 |
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 W6 R  ]" O8 U' v8 ?% F4 I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9 s/ b# Q) k% q% x) [3 ^
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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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p% v9 h- H: {& t. A' |3 `: U7 x3 W
# `" q3 a6 L8 J7 ]! T
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2 j3 G3 a+ ]$ S: O: k
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 U5 ?; {) B: p  r0 w' S5 G
+ B: j) L& Z7 d/ S  ?. o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5 K+ L' w- O) }2 a9 z( n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 U* _$ B! T0 b  v3 J. C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Q3 W- J& h$ V* ?2 ]9 S
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3 ~: v2 [8 h& `% Z& m) ]$ t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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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N6 n' Y% t& N4 O. d( ]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4 Z2 |+ Q: F0 H, Z1 r- M
4 N& ^) q. f. p3 s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4 b; v3 b7 e3 u; e* E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e& Q3 G7 _1 P0 U8 H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D8 G) G3 J* n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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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u, c* ]6 y) }5 o/ O
' T7 Q! w8 B* ]1 r6 g
7 U% E4 D& f  S9 \# w7 W; c+ @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P, l) K5 @6 ?: w. E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 m# n! r2 a$ |) p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T* d; m/ `0 J. a/ x" I) T
对啊。0 y; `& b: D9 }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1 m4 \  w" x. B5 ~+ T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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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 L9 G% b0 T- L
9 d, U! G2 W5 E3 E, a7 `+ F6 x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 ~6 n/ }3 `4 Q9 M6 j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u3 G  U! t+ q8 y, H$ H8 h: y' G) D  i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O( ^5 q: N4 z  @; n3 S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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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3 u% x4 S( y- Q/ N3 I
- k- [7 O( M" W5 T2 v0 {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 K3 R! n+ D( Q7 W. K5 `# j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d5 n+ p. e+ F; Y% s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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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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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6 m0 X% q: ~4 K" K5 n9 W
- @2 |; w( @' b/ f!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7 I+ ~0 p6 z9 c; F/ ]% v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8 I1 K7 ^* [; X/ u. d! H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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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7 Y) a4 B. ]# y' I. T3 T) k: \' h1 M
对啊。
% a: O# G+ Y7 d7 u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x7 e/ \! E; Z5 L+ g6 I  w7 x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 W5 r0 S' Q7 i6 P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 k0 ]. I' X# y, W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1 x, p! T* p' C% i! G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9 [, [; b" H( O2 X8 U" O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 E" L. K8 r5 y/ q
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9 H2 Y6 ?* ]! S* W, ~# Q; j2 Q6 q  {6 t9 E7 J+ V& `- l2 g" V1 ]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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