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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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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F) \0 H" J) T$ {, G
3 M: i/ \: d; U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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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 Y, s3 B. j( G* g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 k' J% j: ~7 M+ d" _/ C( d' X& l$ }+ ?
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L& \" d) n# T% M- f
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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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s0 |% g: j) B& ^& H

2 I6 b. y& B+ S4 e/ z! ~. r0 I. R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r* s5 ?, F/ X6 ?
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 x# j$ z) M9 s- `
1 Z5 J0 p8 x8 `' t3 ?$ O, F  D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R- H" O1 h' Z" v% i( A% `, ~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y' m7 X3 {: ~9 I% s2 w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 |" d2 [/ t/ ?9 F$ {/ i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Q' r+ W$ C0 U" H+ Z( C! _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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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J. i7 ?& X4 w; D8 l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 b% `' w# T. D  A+ b/ B( M3 p! ?, k. O% [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8 j9 C4 {0 a( I. s# o4 f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F+ P0 \5 N0 q9 D; |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5 V& z7 u, N8 a. P6 O& I" r' c  U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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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r  D) A% z- |, x  l! U
$ n7 E. a" ^3 ]0 o0 n4 ]

, w$ J9 F/ a* ^, I- L7 Y1 k& v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_2 L" l) a) ^. T* C7 T7 L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m/ `) G) ^: `7 u3 U% s/ u  w" w, N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 l9 x5 \- w1 O* S3 t& J
对啊。
# y! z2 j& h. s0 a; p/ \/ H$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 s5 F3 I' p7 d7 U& M1 m% S! Z7 w# l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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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 a6 B* {3 t7 k/ N
+ g+ c* o: Z! o7 Z, a& u0 [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 }% [4 K7 G0 x6 d2 w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8 b( E5 ^/ Q6 f9 P4 p' r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e7 g- `' _( c$ v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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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 f1 o  T8 C% T2 N5 W  Z; F; K
2 U) V1 b3 L' X- Q) a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5 X" P  g/ N; L* S* T4 [" Q* x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3 N$ f( z1 d# D! M% c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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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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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s8 U8 D# u7 u' v0 X: d+ ?  u- s0 j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7 }. k0 o6 o2 g7 {7 o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 j: {7 `5 |3 a1 y: z( c+ S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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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 O0 {5 L1 W& }/ X7 S( ]
" e  p/ ^  ^4 c: V. `; C
对啊。( ]: J) j+ f/ Y& S* e4 H' Y% u$ K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7 |0 k1 c+ k, f6 v! o, _, N2 T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3 h4 n+ O2 |6 O2 k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 l& L  f* N$ A; f' I6 V8 M& e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 X  W& W$ _* _! Q. J0 P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_' N% p7 p' A% R3 O, T' ?% w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8 x. ?) w. Z( O. d" ]; w
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e( m  |1 Q) [: D8 g* s, E, }
; P8 C! S4 e% c! X  ~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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