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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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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8 g* S2 `/ P: A9 r& h7 i

4 A- |/ F& Y4 g# _/ x! g* U" T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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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 Q- U% T) |1 `
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3 F. R5 ]7 Z& @* m2 _8 V5 |, P0 j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2 T: q: h: P$ E+ N+ R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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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c8 n, U5 b; ]- l3 e
0 q. J) H, c6 O- n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9 ^/ ~$ O" L& B) ^: J8 ~) F  Y
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 ^: ]  Q7 q2 {1 Q8 R
" p6 I0 `/ D4 d, D+ d  O; r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t+ ~5 ]' s0 C5 C: G. Z; B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6 V" l% M0 s* `: h+ x0 S( h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c3 _; ~/ r$ ]
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 e7 B# B- Y4 O% g6 p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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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P  u7 C% N* d/ [# X% |* z' t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T5 z$ |% I" Q* T
. N& v& n! r. K) J7 X1 U/ N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t: h3 o! f7 W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g% V  c, G% ~+ `% I2 L) c, Y2 p1 Y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C0 J: i8 i* s4 b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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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 P  G! Q. \2 s+ Y+ ^
8 T4 l9 v( M, d2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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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f  u+ R$ ^, u) M# Q- s! J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9 H9 }2 M$ E) h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6 t9 a( ~$ e; v2 E0 T% u1 b4 ^
对啊。. h0 t: q# g: t& [3 J1 y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7 o) p0 T' O( f& F6 H% c+ L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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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 C# K7 v4 P' c1 X2 ]) O# H) \4 W5 E8 t2 f4 @5 R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U: z: \* A4 A  A# Z' Z  U# G) j; l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p" I& I  `# r: S* x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X. X" b% j4 s3 Z, Y% Z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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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3 Z% Y/ h- T- C

8 E, c! c" }" h  }# b% V5 q+ `'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0 h( l# n: d; ^/ E8 O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P5 J/ i3 `2 J; ~. X! c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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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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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 e. k3 v) q# L5 O* B. e3 J6 C! N* Y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h+ j4 ?/ B( n3 {; T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 n, z, W& S- J8 E, R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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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6 ~+ r. ?# ^" A$ @1 ]' o" w
, }# {3 J$ f7 R' o! x
对啊。: |7 h4 b# G1 w  c( h! N- Z0 |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v8 H5 {$ c- ^6 K, D  N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8 m- j/ u, ?% i+ C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0 R8 \5 c* v/ b0 |# M
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U9 Z9 [7 {) ~! f' t: n
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_# g  u& n+ \2 [  w% o% y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
1 T2 K% H+ \; {' w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c. g# G4 H7 d: q3 J$ Z5 _+ s
0 t6 Y8 x3 X" h# y. K" o+ D! [2 R2 E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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