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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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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儿是法律专家,从这个帖子中俺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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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6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7:52 发表
8 p5 Z( m. `4 L) l你只能代表你们,,还能代表人民?你唯一的主题就是:说中国书协违法了。。但你也没有拿出证据,你就是有证据,那也不是你的权利。 法律条文不是证据!
9 u) v2 y" [0 Y# b) H5 z4 J. _/ H
不要断章取义,请引用我的原文。关于中国书协的具体信息可以到各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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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启事,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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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0 果儿 的帖子

听你的同伙说你是为女士,不管你是否是女士,起码交流要有礼貌:网友耻笑我,那是人家的权利,书协耻笑我那时书协的权利,我无权干涉!他们只是在心里,我不管! 你说这样的话,有侮辱人格的嫌疑,为了公平,我得回敬你几句:没有教养,素质低下,像一个山野泼妇。 你既然质疑中国书协,,还不让别人质疑你吗?把你的口刷刷牙,讲讲卫生,不然就闭嘴!你颠三倒四在法律条文上胡搅蛮缠,拿不出证据,你感觉不无聊吗?你有证据了,在结合你的法律条文,有理有据的来分析,那才有说服力。交流,探讨不分性别,真不知道你是女士,要真的是女士:更应该学会有教养,有理有据的说话,不要强词夺理。你既然在这里质疑,就应该有证据的质疑,你提供证据是你的义务,因为你在质疑,不是你在普法。不然你就不要质疑, 你可以进行普法讲座:我肯定不听你的讲座,那是我的权利,你嘴上打着法律的旗号,其实干着违法的事情,你还不能让别人说话嘛? 都听你的,,你说了算,地球围着你转,这要看你的本事! 你心里想什么,谁都管不着,但你在这里大放厥词,别人有权利说话,宪法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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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1 果儿 的帖子

和你一个观点,就是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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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4 果儿 的帖子

这也是你质疑的目的之一:中国书协和你打官司!你真得很伟大!那样你可真的成伟人了!向你致敬! 前边你也承认了你的其中质疑的目的之一:你不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感觉加入的可能性不大,就这样颠三倒四,前后矛盾,强词夺理的思维,是不可能踏下心来练习书法的,,书法可能很糟糕 ! 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想法,很绝妙!质疑就应该心无杂念的质疑,这样的质疑不管对错与否,起码出发点是伟大的! 事情的结果怎样,你的出发点是错误的。 很简单的事情:中国书协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去咨询民政部一下就行了,事情也就解决了! 你在这里故能玄虚,,好像博学多才,天下第一的样子。你要是真心为了书法事业:你去咨询民政部,看中国书协是否登记了,是否有法人 ,把结果告诉网友就行了,网友不就都明白了吗?但也要有 民政部给你的证据公示在网上 ,因为空口无凭。你连几分钟的电话时间都不去咨询,却在这里瞎折腾,,什么意思呀 网友应该很明白的!
+ Q& P8 q' M) s1 d8 z5 I7 P. ?+ l3 }3 u# h  v/ S; t0 U  ]$ N
[ 本帖最后由 忘记1 于 2008-5-26 2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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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有心向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  t3 }8 C+ L3 U9 |1 y( C1 ~
先,有声有色;后,一盆浆糊。3 ]0 m( ^8 S5 C& ?) t9 j( d1 A# g
艺术,还是要作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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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0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是你们质疑书协,不是我质疑,你们说书协不是法人 ,你也承认了列举大量的材料,也没有敢说一大堆证据。为什么不说一大堆证据哪?是一大堆和事情不相干的法律条文,有证据吗? 你们质疑,提供证据是你们义务,我只是质疑你们没有证据的质疑是不可取的,你们言论的一切就是我和你们理论的证据。我没有说中国书协具备法人和不具备法人,我只是质疑你们:为什么没有证据,还敢质疑中国书协!明白了老兄,,我的斑主大人! 汗颜!!!!7 Y* w0 R/ `) [9 W4 g% G) v- |

' O8 [" z4 y( m4 _) b( J* v[ 本帖最后由 忘记1 于 2008-5-26 20: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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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3 果儿 的帖子

谁在无理纠缠? 怎么又起诉法院了?你不是质疑中国书协违法和不具备法人资格吗,你真是没有记忆力还是胡搅蛮缠?我质疑你的是:为什么没有证据。还敢质疑中国书协!就凭法律条文判定中国书协是否违法?尊敬的“大律师”,就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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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很生气后果很严重face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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