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2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石人 于 2008-5-26 23:29 发表
  e3 l/ k3 ^" f- F這真是越扯越遠!2 2 2 2
- E4 n% p3 k: t# D% C( v$ f, S8 J

, \2 f2 ]" f/ ~* a. Z) m: T4 g9 G% L0 e6 B0 E) Z( i5 ~

; ?, k" F5 Z9 b% y, P: e+ B: j不參加不得了。

1 }5 v' J0 R% c6 W# G) B: Y不知这位朋友所指,是我说得不对,还是指我所说的与这里的主题无关?
. w0 y9 }  A: t' H' {( q) y4 k其实,我只想提醒大家,先把认识拓宽一点,再来看问题就更轻松明白了!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毫无疑问,我们的中国书协,甚至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必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不然,我们大家就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0 X, X3 o. \! k" Z9 E( s
比如果儿在这里提出的一些问题,如收参评费的合理性问题及收参评费的依据问题,因为其中的确包含了不合理因素(果儿在后面已经作了一定程度的剖析),因而就是一个值得中国书协领导层思考的问题!em131 x' F( _0 l; n$ X7 |9 x* k

0 x) X' m0 z* J& E9 \5 }- d[ 本帖最后由 浪尖上的玫瑰 于 2008-5-27 01:34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6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小看这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出现如果儿所说的那样的结果:打击书法爱好者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影响爱好者们投稿创作的正常心态——最后,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所有的投稿者,投稿的唯一动力就只是名和利,而淡化了艺术的真理性内涵——这对于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4 14:11 发表 - T2 ]! H- _) Y& X
三、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9 }5 G2 [! B- D7 `
" o2 h" t7 n& w  X$ H8 X# v2 y: O该启事可以视为中国书协向社会发出活动的要约,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应该是该要约的附件,应当和启事一起同时向社会公布。9 s4 E, J6 S% z4 l( W  ^, h; Z
( A: y3 J' J# J  @: O
书法爱好者应当在 ...

  G1 L2 A1 u7 A+ b6 W
! W( c1 e/ E6 K3 k以前,书协办展览,评委的选择就是少数领导说了算,现在进步到了“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勇敢而敏锐的果儿却能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也就是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问题,这的确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权力机构所需要解决的!
5 b2 c* p3 G5 Q. ?3 z2 @因此,再次感谢果儿!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6 23:23 发表
9 e) h" H% W9 ?6 d8 F3 T$ L/ ?
+ O; H+ D1 c* Q5 ~# G/ ?将黔大师也引来了,再大大的幽默“一下”一下em4

! j* r0 o0 s; e1 Y; L
/ w7 e2 _% t! b6 p# [1 ^5 v4 |) F; `
兄好啊!先打个招呼。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7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08 发表
# y, J! D; R8 ?% M. f- [: a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 j- z6 A" B# I" A
' \' a4 \- t4 M9 d! A1 [* h( L% P1 A! x) J  t8 k8 Q# ~
是的,果儿所言,如果某权力机构真的出现这样的问题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要努力发展法制,努力搞好法制,用法律的武器实现对社会活动的有力监督和规范!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6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公正必公开,公开必公正。1 b3 r, K4 [/ Y. W/ e' G5 d" _" |+ ]
我曾在上海的一个外企工作,与哈佛和剑桥的学子一起共事,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我从他们身上学到的宝贵的财富,我和他们一样崇尚自由和民主,敢于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 q9 S- W7 h0 v, x6 k
0 @- B2 H5 D+ Q/ o2 F1 O/ n4 E# k[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3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7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9:36 发表 / P5 |  k+ s; \/ L) Z" m8 w2 Z* N6 H
听你的同伙说你是为女士,不管你是否是女士,起码交流要有礼貌:网友耻笑我,那是人家的权利,书协耻笑我那时书协的权利,我无权干涉!他们只是在心里,我不管! 你说这样的话,有侮辱人格的嫌疑,为了公平,我 ...

9 t9 g* b; _# E% C, w这个忘记1是干啥的!怎么是个驴脾气,破口大骂女同胞,说谁是泼妇,你是个蠢驴!蠢驴!!蠢驴!!!
6 y- v! u" ?! F1 I, ^/ V; T& C要骂人,谁不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8-5-26 23:10 发表 8 w3 }- ^0 [! K8 y/ \( _# f
两天不上网,这帖子这么长了!!em11 " \0 L6 b- R+ h' {

9 u1 o' V2 X+ c. R+ b' s, x网友们都看得很清楚啊。继续关注!em1

- A- U- e9 `0 q- Z( y谢谢关注,我是抛砖引玉,让我们共同探讨。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