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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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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石人 于 2008-5-26 23:29 发表
" P7 V  E7 D5 z  v- [! `4 H2 q# Q! B這真是越扯越遠!2 2 2 2
- |) W% L- X1 b% n& j$ ^
! O0 v" f& S4 A3 _" Q& \/ Q- u( X  P
5 X7 V& t# ~; u" l# y

: M  s4 ^, p! S* V1 ?! b: B不參加不得了。

" N: [/ p; A. q! J; K: Z" m5 p不知这位朋友所指,是我说得不对,还是指我所说的与这里的主题无关?9 }! M7 _' e; w) Y
其实,我只想提醒大家,先把认识拓宽一点,再来看问题就更轻松明白了!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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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毫无疑问,我们的中国书协,甚至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必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不然,我们大家就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3 y. \: I. X7 X
比如果儿在这里提出的一些问题,如收参评费的合理性问题及收参评费的依据问题,因为其中的确包含了不合理因素(果儿在后面已经作了一定程度的剖析),因而就是一个值得中国书协领导层思考的问题!em13
0 c( O8 @; E" u2 H2 L& S! U9 H* W% W" p5 f2 r
[ 本帖最后由 浪尖上的玫瑰 于 2008-5-27 0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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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小看这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出现如果儿所说的那样的结果:打击书法爱好者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影响爱好者们投稿创作的正常心态——最后,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所有的投稿者,投稿的唯一动力就只是名和利,而淡化了艺术的真理性内涵——这对于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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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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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4 14:11 发表   m$ g/ i, d! O, B4 h0 ~& O# R6 X- m  t
三、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 ^8 R: i& |6 {3 }
. S: l) z. F# u, F该启事可以视为中国书协向社会发出活动的要约,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应该是该要约的附件,应当和启事一起同时向社会公布。
1 `! n0 j0 j  ^; T! |
; h8 C+ D- F/ c* x书法爱好者应当在 ...
1 ~- ?, e; ~6 n) ?6 V  ?6 d

) M4 I: v7 {9 p4 j+ Z以前,书协办展览,评委的选择就是少数领导说了算,现在进步到了“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勇敢而敏锐的果儿却能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也就是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问题,这的确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权力机构所需要解决的!6 X/ W! E/ p7 z! L
因此,再次感谢果儿!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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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6 23:23 发表 7 {% |, Q( [/ {" r: Z0 v/ c
/ G* ]& y( |) [6 s: ^. y
将黔大师也引来了,再大大的幽默“一下”一下em4

! f: T% o5 l6 E" F* W9 Y- t( ^! D' X$ P6 f4 v0 Y. m& C% z

3 q8 R9 @7 C7 `$ f# P. W# e兄好啊!先打个招呼。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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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08 发表
! C* n+ Q& p" r2 T. o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4 l" R, ~1 K% U6 [& O: |
* W' y; S1 @. l6 ]
0 x4 H  m! J5 i是的,果儿所言,如果某权力机构真的出现这样的问题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要努力发展法制,努力搞好法制,用法律的武器实现对社会活动的有力监督和规范!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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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6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公正必公开,公开必公正。
( q8 ]0 o2 p/ }9 H我曾在上海的一个外企工作,与哈佛和剑桥的学子一起共事,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我从他们身上学到的宝贵的财富,我和他们一样崇尚自由和民主,敢于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3 [* g/ _: C" f1 w
5 z2 w9 i; T+ v: F0 A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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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9:36 发表
- M- d6 [, T) \+ i8 @听你的同伙说你是为女士,不管你是否是女士,起码交流要有礼貌:网友耻笑我,那是人家的权利,书协耻笑我那时书协的权利,我无权干涉!他们只是在心里,我不管! 你说这样的话,有侮辱人格的嫌疑,为了公平,我 ...

% n: f$ q& c2 k* j# S. w4 u这个忘记1是干啥的!怎么是个驴脾气,破口大骂女同胞,说谁是泼妇,你是个蠢驴!蠢驴!!蠢驴!!!( w$ {7 K; J. O8 B9 Q6 ?4 S# m
要骂人,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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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8-5-26 23:10 发表
6 ]# K* v1 F% O4 ^7 I两天不上网,这帖子这么长了!!em11
7 i7 G! U2 O: ~, r/ h, i
1 p) u3 {7 W% S# v1 B2 H# d, K网友们都看得很清楚啊。继续关注!em1

6 a, d3 A* H% ~谢谢关注,我是抛砖引玉,让我们共同探讨。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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