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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书坛十大影响人物评选】提名专帖(时间有所调整,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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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告吴冠中剽窃的标本意义
2007年07月12日 17:11
来源:大河网--天下声音
徐晓

         大河网讯 :贵州农民画家郑维江以抄袭、剽窃自己的美术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为由,将84岁的美术大师吴冠中告上法院,要求吴老在报纸上予以公开赔礼道歉。记者昨天获悉,由于管辖权问题,此案已转到了丰台法院审理。(7月7日《北京娱乐信报》《农民画家告吴冠中剽窃要求吴冠中在报纸上公开道歉》)
        吴冠中何许人也?吴是著名画家,于1942年毕业于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1946年考入法国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院研习油画,毕业后回国,先后在中央美院和中央工艺美院任教授。他志在将中西艺术结合在一起,将中国绘画艺术推向世界。去年底,其作品《长江万里图》拍出人民币3795万元天价,铸就国内油画拍卖最高纪录。因此,吴冠中被誉为中国绘画界泰斗,学贯中西的艺术大师。
   郑维江何许人也?东方美术馆艺术顾问、中国晋唐书画院顾问、中国硬笔书法协会A级会员。23岁时举办过个人书画展等等。从资历上看,这位农民也是一位在地方上小有名气和成果的青年绘画工作者。
  以上介绍透露出一些什么样的信息?说明原告与被告的名声与地位相差悬殊。吴冠中既被冠以画界泰斗、艺术大师,他的名望和地位是无法与抄袭、剽窃等挂上钩的。他的一副画以天价出售说明他的财富也是其他画家所无法望其项背的。无论从名或利来看,吴是没有抄袭与剽窃的动机的。
  但即使以上信息都真实,能否就能洗刷画界泰斗、艺术大师吴冠中“剽窃”的恶名?换言之,名气与富贵齐名的人就没有抄袭的先例吗?回答是否定的。
  一个最近的例子是韩国,位于韩国首尔的高丽大学校长李弼商被控抄袭学生论文。继前首尔大学教授黄禹锡干细胞造假事件,这一丑闻再度惊动韩国学术界和社会。李弼商在1988年至2005年期间发表的三篇论文中,被控有一半以上内容抄袭自己学生的文章。
  被称为、韩国“民族英雄”式的科学家,黄禹锡不也同样制造了干细胞造假事件吗?高丽大学校长李弼商也有着巨大的名望,他不也同样抄袭自己学生的作品。
  这几年国内各种抄袭、造假等学术F•B情况也屡屡发生,继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铭铭“抄袭事件”在社会上暴光之后,上海复旦大学教授申小龙,合肥工业大学博导杨敬安,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胡梁明等等,同样是前抄后继,抄得个不亦乐乎。不但国内抄,还抄到国际上去了。著名中文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刊登出一篇文章透露:《火安全期刊》发表主编声明,认为2005年刊登在该刊上的一篇论文剽窃自日本研究者发表于2003年的论文。剽窃论文的四名作者均为安徽一所高校某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其中一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院士竟然也卷入抄袭风波。
  如果说科学界的例子不能说明艺术界的问题,那么,搞艺术的抄袭与剽窃的例子仍然举不胜举。80年代作家郭敬明的抄袭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老作家叶辛被控抄袭即使老叶不承认也留下了说不清的嫌疑。
  美术创作中的抄袭行为也并不少见,在《美术报》第666期的第一版,一篇题名为《如此的幽篁集禽图》的文章就揭露了“十届美展”和“第六届工笔画展”中的抄袭行为。
  回到郑维江告吴冠中一案,郑在起诉书中称,他于2001年陆续创作了《白日依山尽……》和《无题》系列等美术作品,是一种“独创模式文字画”。同时,郑说他曾在2001年冬季用挂号信方式给吴冠中寄过一些包括此类“独创模式文字画”作品在内的作品照片20余幅,向吴冠中请教,但此后并未收到其回复。??然而,2007年3月,郑维江在网上看到吴冠中于2005年至2006年创作的文字画《画里阴晴》、《霸王不别姬》等作品与他的“独创模式文字画”在作品观念和手法上完全吻合。但网上宣称是吴冠中独创了此模式的文字画。
  对此,郑维江认为,吴冠中的作品已经构成了对原告作品的抄袭,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冠中就剽窃原告作品并宣称独创一事,在《美术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还事实真相。
  虽然对作品在“观念和手法上完全吻合”是否抄袭要法院来宣判其结果,我还是以为,郑维江维护自己作品权利的意识和勇气是可嘉的。它甚至具有一种标志意义:无论是什么人,也无论所面对的是什么人,作者都应有自觉维权的意识。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具有这种维权意识,中国的民主与法制才会真有希望
本贴转自书法江湖论坛 sf108.com,本贴地址:http://www.sf108.com/bbs/viewthread.php?tid=165422

维江勇敢的迈出了这一步,足见其勇气!为了他的勇气我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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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文浏,虽还不是大家,但他的一篇文章《落选了》,道出了他的迷茫和诚恳!他身在一个小县城而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可见超常努力,我推选他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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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
崔自强
王镛
李刚田
孙伯翔
李国胜
刘正成
陈绍基
张海
陈新亚
郑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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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崔志强

王镛

陈绍基

李刚田

刘正成

萧风

孙伯翔

李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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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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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郑维江

郑维江
       这个从2007年3月就开始以状告绘画大师吴冠中而引起书画艺术界强烈关注的人物直到今天此案还在中院审理中.就是这个郑维江先后让吴冠中先生居然搬来了故宫博物院副院长.中国美协水天中.清华大学老教授刘巨德.等学术界重量级人物.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贵州电视台.贵阳电视台.<人民日报>.加拿大<乔报><明报>以及国内数十家主流媒体.数百家网络媒体的的多次报道使其成了2007年艺术界的一个新闻焦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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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郑维江   再说说这个人   
        至于其他原本在书法界位高权重的人就不多说了.看到这么多人提到郑维江.我就再说几句.
        郑维江在2007年由于多方主流媒体的强烈关注.他的影响不单在中国书画界是大众关注的焦点.由于大众媒体的介入.可能在圈外的影响都是2007年艺术界无人能比的.从某重意义上讲他的举动已经给人们树立了一面旗帜.就象徐晓的文章说的那样."他具有一种标本意义".在看到不明现象出现时为捍卫自己的荣誉,敢于直面大师.在遭受拒绝得不到具体说法的情况下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这决不是一种无事生非的行为.要知道在一个身处低层一线的人.做这样的事需要多大的勇气?不是万不得已谁吃了饭没事干无事生非.况且你还必须得拿出起码让一部分人认同的东西.没有一点依据谁敢?所以我反对有些人片面地说他炒作.告官并不是你想告就告的?不然说他炒作的人自己想想?你去告吴冠中试试?你怎么告?
       在后来一审结果出来后在遭受中国法院<中国法院网>的不实报道时他又一次强烈抗议中国法院<中国法院网>.在多次交涉中他终于赢了.中国法院<中国法院网>终于不得不公开向他赔礼道歉.这一看是简单的道歉意义其实并不简单.由于他的强烈抗议让很多人看到了在铁的事实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哪怕是手握着法律的中国法院<中国法院网>.只要你敢于维护自己.你甚至有可能修正有些歪风?
     连接:<中国法院网>已公开向郑维江道歉
地址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80044&fromuid=29442


[ 本帖最后由 心语 于 2007-12-4 1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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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镛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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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占个座,稍后细说
1“何豪”
这只是个代名词,我要说的是那些枪手,用枪手的人和那些被枪手占了获奖和入展位置的“窦娥”
2:刘正成
从主宰书坛到主宰自己的变化,缔造中青展,推出中青书家,很多人得到他的恩蕙,却反过来。。。书法水深哪!打造《中国书法全集》,可载书史。
3王镛
真正有实力的人,我看文化,要全而厚,书、画、印就这三样,你还说啥?!啥也不说了,到这份上了,还熬夜搞创作,让人学呀,手还有点浮肿,贯彻了可染先生的:你有才,你更要加倍勤奋!


[ 本帖最后由 望收天 于 2007-12-5 21: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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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杨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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