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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阮次山

解读“何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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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5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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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m28 em28 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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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中书协很失望。
2 A  ~4 q5 |9 P. H! W* N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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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em4 em4 em4 em4 em4 ; |8 p& y1 D% Z
中国书协与国际接轨了
7 J) ^* V7 S. U; `  r+ [死刑判决改无期徒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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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nlh425 于 2007-11-24 19:47 发表 + D. O9 w& n2 j) `& Y: U
何豪无辜!/ i9 j$ E' B$ c+ k" `* B  l4 N
近几天来,何豪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8 B  R( [" e( G: q9 p! P其实,何豪绝对无辜。/ g0 v/ O2 s% m+ u6 m0 X5 Z
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各种展览既能检验自己学习书法的过程,也是书法爱好者获得中国书协会员条件之一。但现在的实际情况令人担忧。包括 ...
0 Z8 x: e! v9 I5 N
( T" q+ ^/ E5 Q% a

4 y' }5 q# ?! N1 B" r* e你是何某人的亲戚?或者什么关系?7 `: u' y& r. u4 h+ ?6 |

& Q' R6 E) k& E4 N1 @7 a你准备把中国书法家协会办成中国书法爱好者协会?4 H) j6 [# `' ]* }9 x& P
! F) c+ x5 O+ C1 }
为虎作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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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呢?欲盖弥彰?抑或瞒天过海?,够高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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