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丁剑

我劝张公重抖擞,效法崔公请人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9-29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识各有长短,以平常心对待吧。
, w# N  z4 i* s" `2 K& V: q  Y0 P; Q0 z    * F" i5 L% w- Z/ c( [
  个人短见,心得先生的作品可能离国展还有距离em4 em6 2007_C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9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丁剑 的帖子

既然是口水,也只能哑口无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2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您是前辈!有什么话想说就说!但我记得您也说过不要口水的斗嘴,只要是对书法、书坛有益的观点甚至反驳,我都接受并回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9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抖擞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9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2 w* C/ `  y9 v9 C老兄!有时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同!我与您求同存异!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9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丁剑 的帖子

如果动不动,即指责别人的提问质疑是纠缠,反驳是口水的斗嘴,无异于不让别人讲话。
4 n9 K7 u& B' J4 _有无意义,要看对谁而言,世界上什么事情是有意义的,什么事情是毫无意义的,谁又能做出独断?
3 ]; y% R5 Z0 m) L: Q0 Y9 O+ s3 X好了,这可能又有口水之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9-29 17:14 发表 " K8 K5 g( N1 ~3 V' W; X' o" V

( q4 l' N! X9 C) \: i0 `老兄!有时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同!我与您求同存异!em13 em13

. P+ P- o- j, K4 k同意这种观点,任何人都应“求同存异”,或“存同求异”;随着论辩的深入,“异”可能变“同”,“同”可能变“异”。这就是“双赢”,就是共同进步,论坛的目的也就达到了。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9-29 18:01 发表 : H, i- p# Z8 K$ _4 F

" D! N) u- Q9 Y, \同意这种观点,任何人都应“求同存异”,或“存同求异”;随着论辩的深入,“异”可能变“同”,“同”可能变“异”。这就是“双赢”,就是共同进步,论坛的目的也就达到了。em13 em13

- }9 p  e5 A- _- g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9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江西心得 的帖子

无论刘正成先生是否说过这种话,你怎么好如此诋毁刘正成先生,难不成什么***的罪名也是你这等小人所为?刘先生已经退休,虽然没有销声匿迹,但无缘无故还的被你揪出来诋毁,你真是可恨,难道是刘先生在任期间没有看中你的书法巨作?这位郭心需要担当一些诽谤方面得罪过了,只是不知道你的本意是否就是如此,话从嘴出,德由心生,可怜的东西,好好学学怎么做人吧。
* s- l( v: Y' m; M7 [. m* i. U" o8 p 说什么中国书法网及老齐如何如何,你这是一种什么行为,你的要求高亮、置顶纯粹是一种自私狭隘的小农阶级意识的纯粹表现,好帖子自然会有人看、有人回,这种不自重的行径只会让人更加藐视你......+ m2 P5 b8 F; R! ?" ]; C
   这是丁总关于九届国展的贴子,我因为看不惯你姓郭的德行说了几句义愤的话,请丁总原谅,实在抱歉,这就走了,请丁总不要删、编,仅此一次,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