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老柴

就帖系书法研究展-访王镛先生〔添加作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0-28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高度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9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展出一定会精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0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有点像音乐比赛,限制题材,便于评判功力优劣.

弹钢琴的,不管弱什么琴的,多半不用自己作曲.搞书法的则不行.书法家必须是创作力很强的艺术家,而且必须在形式上有很强的创造力.

用这种限制来搞展览(不是比赛),我觉得可能是一种尝试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1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师鼎堂主 于 2006-10-24 21:07 发表
中国书法院系列研究展之一
  
                                         渊 源 与 流 变   ——“二王”与帖系书法研究展
                                                           征 稿 启 事
   对于 ...



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1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看法

中国书法院此举,对抑制当今书坛某些浮躁之风,将会产生一定的引领作用.

当大力支持并积极响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3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例举的选择临习的范本中,
是不是再加一个"孙过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