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巴人

中国书法的首要任务是继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等见识的绝非凡人,传统真的很重要,非常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中国书法的首要任务是继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1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有思想呵!!!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6-8-23 23:44 发表' j# R1 t3 x5 U# D) ^2 {8 h- {
这是一个关于当代书法历史定位的话题,是一个很好的选题。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只是还为诉诸笔端。必须回答这样几个问题:
" b7 {( i* K. {4 |2 i8 G1当代书法处在一个怎样的历史时期?  [' N4 i% C* `, x% Z  n' v
2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一个历史时期?$ d  a4 \$ |7 ?) D: O+ u
3这个时期的特 ...

/ \8 U: r, A" @4 H) W7 r9 ^: _9 b先生有思想呵!!!Sample TextSample Tex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越崎 于 2006-8-29 09:16 发表. w8 L$ L. L, `. ^) V2 Y7 _
恐龙灭绝了,人们说巨蜥是他的后裔
* [  L( q$ D+ J/ ]0 Y) R+ F
恐龙何等强大,巨蜥什么玩意,怎能相提并论.有寓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统书法如果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就说明传统书法被判了死刑 就说明传统书法实用性书写的时代结束 在大的趋势下只能保持书写性的同时突出其艺术性同时保持书法审美的传统精神 使其成为一门艺术形式溶入时代的洪流 以后怎么走向有历代的原始文本可以解读 我认为只能一浪一浪的推进 说是文化***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只能我们的书法艺术成为强盛的一方 我们的书法审美观才能影响外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想 国画没有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为什么书法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如果申请得到认可 就说明中国传统书法 是实用书写的原始文本  如果申请得到认可 也就是中国传统实用书法以退出历史舞台 这是大趋势 但艺术书法提取实用书写的原始文本保持其书写性 强化其艺术表现性 使书法成为国画并列的一种艺术形式 也只能这样如果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心保护  那就是判中国传统书法是实用书写的原始文本的死刑 我真是这样想的 历史的大趋势只能 顺 以后多少年 有这些书写文本在那是以后的走向 我想恐龙变成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2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脱离了汉字就没有书法
) r. C/ {& f0 C. ?只要汉字存在,书法的实用功能就永远不会消失
/ r3 o. t9 h2 @传统的书法美名没有被时代所抛弃,依然受到了最广泛的尊崇
& q9 V) x% U) p* G  f* s抛弃传统的最终抛弃的是自己
) s+ W4 f; m& r, x艺术书法、流行书风、学员派书法以及“丑书”等等可以是一种尝试,但终不会成为书法的主流
0 L& u, B0 g5 ^: k; |" o; N6 ?喇叭裤、吊带衫、露脐装等等都曾流行一时,但很快都成了过眼烟云。染了黄头发、涂了兰眼圈也改变不了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本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于继承-----7 D9 e  Z" E" g) f0 ?. x
. x0 P  d& P* ~. ?  L* w% O
严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承完美、摒弃丑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2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