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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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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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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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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刘炳森,有些话已经在《好友梦见了刘炳森》一文中说了。这几天曹宝麟先生《我看刘炳森》一帖又在书坛掀起了轩然大波,如果我预料不错的话,曹评刘这件事将是2006年书坛最轰动的一件事,现在还只是个开始,好戏恐怕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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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各方观点的启发,我再谈一下我的看法。( h5 q& l5 p; ~8 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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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刘炳森的字匠气有,俗气也有,但并不是一无是处,他能够通过下苦工夫,写出自己的面貌,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够获得大众的认可,有个人努力因素,有时代因素,不是偶然的,对这一点,应该给予客观评价,不能捧得过高,也不能贬得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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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5 Q3 H& K! S: O8 d; c说到贡献,既要看客观效果,又要看主观态度。刘的隶书风靡二十年,有大量的粉丝,客观上他对书法的普及是有作用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客观效果而给他本人戴上太高的帽子,因为从主观态度上来讲,他并不是以弘扬书法艺术为目的有意地从事书法普及工作,他的贡献是个人奋斗带来的社会效果。掌权后他对书法事业有贡献吗?不能说没有,即使有,恐怕也不大,原因很简单,他主政的时间太短,而且在主政期间除反“丑书”及一些人事纠葛外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政绩印象。& i2 c! B! ]8 H' [9 z7 R-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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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反丑书,也要全面来看,首先要看他反丑书的原因和动机,如果是出于艺术观念的不同,则其反丑书尚有可以理解之处,如果以反丑书的幌子来排斥异己,则不可谅解。无论什么动机,作为一个领导应该有一个包容度,反丑书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双百方针,不能以一己好恶动用手中权力来破坏双百方针,在这方面他做的似乎不太好。3 r& W: i1 L/ S; K% }) ^* D3 Y

) h+ y; W; [' H$ ]关于他的人品问题,似乎负面的评价都来源于权力争夺过程中的不择手段上,这方面的小道消息很多,但目前为止即使在互联网上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铁证,因此在铁证出现之前,对他的人品进行否定好象还为时过早。当然如果那些小道消息属实的话,那么刘的人品应该是很糟糕的。在权力斗争之外的公众中,他的名声是很好的,在很多公众眼里,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 E6 P9 Z2 ^8 m$ O( Z4 w) I4 E8 x6 }9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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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财产问题。我个人认为,尽管他靠写字获得了巨额财产,但是以我观察,他财产的来路是正当的,他写的满街的牌匾就能证明这一点。他卖字的钱有没有上税?没有证据我不敢说,但似乎在这方面对他大做文章的人也不多。如果大家都不缴纳税款,对他却过分苛求,也没有太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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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强调一点,就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死后评价,这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问题,对毛泽东我党在他逝世后都能进行三七开的评价,刘炳森为什么不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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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7 O  D4 l6 D2 h. V8 `" z无论如何,千古以来的书法家中,以世俗功利衡量,刘是一个很成功的人,千古找不到第二个。
发表于 2006-6-2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兄的观点有些不太明朗,这算是顶风作案,先顶上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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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 z4 {) B4 ^/ p! k2 Z: T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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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曹的话作为一家之言很有价值.大家都要学习他敢说话!! N* b5 o; Q6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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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论中,不是每个人都要拿出十全十美的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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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7 ]1 Z+ Y2 e  X3 ]对刘的评价,不是一个人的事,可以带出一大片。从策略上讲,从死人身上开始比较容易。而这绝没有道德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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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 I3 ?3 R1 `4 J# q4 Y一个人死了,特别是一个人物死了,功罪任人评说,这是自然的事!有什么了不得呢?即使家人出来抗议,也没有用。你的行为影响了社会,你从社会聚敛了那么多财富,还不能让人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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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在,诽谤者自当要负法律责任的。5 h2 Q  q5 q9 k3 B

" c2 c0 p' m4 v. X  V- {- A争论在一定范围内有出入,不要大惊小怪。何怍庥回忆说,当年造原子弹,为了让大家大胆说话,充分表达观点,就规定了可以在讨论会议上骂人“放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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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有度,一定的约束之下,大鸣大放的好。一潭死水,圈子文化,没有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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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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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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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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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48 发表, }! F9 e* B0 I- N% A" i& s/ x) w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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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 N# T2 t, f/ _% `0 b% d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4 Z7 q4 W1 g5 R) b/ m  k
& z, [4 b/ ]7 y& b
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4 c- u" x; d5 x2 F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1 Y5 c8 a1 |+ ^# B  c7 y; [
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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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6-25 09:53 发表
: n6 V5 u  h3 M' b4 n: j+ D$ L; Z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K, q( u3 J, k- n2 `- d+ v" S9 A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2 U& {. d3 Z( E% y+ u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1 W; p( f+ Q& g8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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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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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57 发表) n" J$ }* |7 v+ r/ A

% W) g3 s7 p/ W2 I4 |; c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 q: G' e4 R" H9 \3 ^: F% y2 l; w* N$ R3 K! ~" [5 T2 u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 ^4 h- c  W' k7 F* O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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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A. X1 j" D! d$ \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 M$ z& n; Y7 x2 _: c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 }, \/ g$ s+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9 k! N* l9 M8 p0 J! Y$ O5 `, i. H: z
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岳飞?
5 j: P  A, h: r+ d0 {5 u呆子强调了铁证,很多人也如此说,这铁证已经成为了焦点,
3 u$ K' z* ]" n% S% |$ O我相信曹是拿不出什么铁证了,2 `# [0 C) p8 Z. R
即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是相信谁也拿不出什么铁证,
7 R% T3 O, d) F6 u$ ]( x; A4 J如刘的家人找到呆子,曹的这场官司想必是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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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6-6-25 19:42 发表- X  B* l! Y& @' Y7 h+ \$ g8 o5 D1 s& l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 U! w; i& I0 B! A$ L$ K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9 T, Z- V8 b+ q, g" t" H
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 c6 f( B, Z" W8 v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6 L' [; L& G. V; z' J( \0 C  x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 ...
  e3 x6 n# F5 s6 x
看看我写的《好友梦见了刘炳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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