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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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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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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Q3 @# U" x+ r( v# j9 m( m

1 }0 ]8 M4 l3 m1 W( c% u7 I" b对于刘炳森,有些话已经在《好友梦见了刘炳森》一文中说了。这几天曹宝麟先生《我看刘炳森》一帖又在书坛掀起了轩然大波,如果我预料不错的话,曹评刘这件事将是2006年书坛最轰动的一件事,现在还只是个开始,好戏恐怕还在后头。- Y1 [/ R1 `* P. u9 {6 J$ w

" y( w4 t+ c9 e% J受各方观点的启发,我再谈一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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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 ~' k/ v6 y' M1 {/ m在我看来,刘炳森的字匠气有,俗气也有,但并不是一无是处,他能够通过下苦工夫,写出自己的面貌,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够获得大众的认可,有个人努力因素,有时代因素,不是偶然的,对这一点,应该给予客观评价,不能捧得过高,也不能贬得一无是处。: H$ H/ }. `( g& Y5 ^& T

9 r7 o: x# d6 `7 C# E( P说到贡献,既要看客观效果,又要看主观态度。刘的隶书风靡二十年,有大量的粉丝,客观上他对书法的普及是有作用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客观效果而给他本人戴上太高的帽子,因为从主观态度上来讲,他并不是以弘扬书法艺术为目的有意地从事书法普及工作,他的贡献是个人奋斗带来的社会效果。掌权后他对书法事业有贡献吗?不能说没有,即使有,恐怕也不大,原因很简单,他主政的时间太短,而且在主政期间除反“丑书”及一些人事纠葛外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政绩印象。0 @; s: I%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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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反丑书,也要全面来看,首先要看他反丑书的原因和动机,如果是出于艺术观念的不同,则其反丑书尚有可以理解之处,如果以反丑书的幌子来排斥异己,则不可谅解。无论什么动机,作为一个领导应该有一个包容度,反丑书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双百方针,不能以一己好恶动用手中权力来破坏双百方针,在这方面他做的似乎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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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的人品问题,似乎负面的评价都来源于权力争夺过程中的不择手段上,这方面的小道消息很多,但目前为止即使在互联网上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铁证,因此在铁证出现之前,对他的人品进行否定好象还为时过早。当然如果那些小道消息属实的话,那么刘的人品应该是很糟糕的。在权力斗争之外的公众中,他的名声是很好的,在很多公众眼里,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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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2 B" r  v( G( Y/ t4 n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财产问题。我个人认为,尽管他靠写字获得了巨额财产,但是以我观察,他财产的来路是正当的,他写的满街的牌匾就能证明这一点。他卖字的钱有没有上税?没有证据我不敢说,但似乎在这方面对他大做文章的人也不多。如果大家都不缴纳税款,对他却过分苛求,也没有太大意思。# ^2 e% ^- P6 T6 W. X6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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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强调一点,就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死后评价,这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问题,对毛泽东我党在他逝世后都能进行三七开的评价,刘炳森为什么不能评价?" s7 |- e) ^% f: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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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千古以来的书法家中,以世俗功利衡量,刘是一个很成功的人,千古找不到第二个。
发表于 2006-6-2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兄的观点有些不太明朗,这算是顶风作案,先顶上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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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7 N0 f+ M4 w! {9 ?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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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曹的话作为一家之言很有价值.大家都要学习他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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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c) N) X- i8 X1 \' f' H/ e在争论中,不是每个人都要拿出十全十美的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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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刘的评价,不是一个人的事,可以带出一大片。从策略上讲,从死人身上开始比较容易。而这绝没有道德障碍。' Z1 r- V( h6 V2 @# I5 [
# ~' S: g) K0 d3 ~$ J* u' B0 B, O
一个人死了,特别是一个人物死了,功罪任人评说,这是自然的事!有什么了不得呢?即使家人出来抗议,也没有用。你的行为影响了社会,你从社会聚敛了那么多财富,还不能让人说几句?
3 F4 U; ^  }1 d: k
4 x7 M7 k" n, W: {7 L4 G( a有法律在,诽谤者自当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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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4 V# G5 l) J5 j6 m" g- i争论在一定范围内有出入,不要大惊小怪。何怍庥回忆说,当年造原子弹,为了让大家大胆说话,充分表达观点,就规定了可以在讨论会议上骂人“放狗屁”!" }* \9 V2 d. @. U5 X-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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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有度,一定的约束之下,大鸣大放的好。一潭死水,圈子文化,没有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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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 r" t# X8 d  Q8 @$ F$ a- r- B) u& l; V
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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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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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48 发表( x$ A" r- C3 W$ q) x3 e" H: A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b) K0 A6 @* S0 y- F

# R; Q8 b* j: s" l- q1 `' m' u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4 c: u5 _( Q5 u0 Z1 w" v: z- b/ D# K: g2 e% `  W- r% m- p
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 R) D! E' E: d2 {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  N. f9 [: a7 y/ a. C
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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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6-25 09:53 发表+ z1 p* ^* q6 a' G5 T$ r. I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5 \1 H% b- v( O' Z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 u' b4 t9 r$ t7 N  H$ I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 _& ^. |& o2 L' w& g" H/ U8 a7 w; _/ p* c; k4 [  \  d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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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57 发表
. X9 }/ r  f% z) ]3 w& U
( o9 H" `; L% F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9 q& M: s* b: G; a- @8 U( U/ r. F, O8 q: V0 C7 V9 b/ [1 {/ A/ M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 Q7 @' f9 m7 {4 u3 K. U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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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g0 `) [8 i% Q% K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0 M" |: a7 O8 d7 }
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0 E1 [5 x( v( H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9 y8 g( {6 x- Y+ i" N/ {' n* a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岳飞?9 m: R+ V! t1 ?# D+ a3 @3 Z. d% W
呆子强调了铁证,很多人也如此说,这铁证已经成为了焦点,2 w# S4 ]$ d  |! U
我相信曹是拿不出什么铁证了,
0 O4 G( k% y2 j即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是相信谁也拿不出什么铁证,
, ?9 o5 m/ ~/ `- E$ I- q如刘的家人找到呆子,曹的这场官司想必是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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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6-6-25 19:42 发表
! I6 P+ E% [9 H" o4 l  t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8 L- l% }& F  W" [' m( x& p& U: ?; {$ E$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 W+ F4 C0 R! o4 v4 I6 ^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2 z& c& d; E$ h; V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 U- K1 ~& w% @" X5 O. Q" k* m' k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 ...

1 D3 v% ~5 j- _看看我写的《好友梦见了刘炳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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