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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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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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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W% o" m- s4 j#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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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刘炳森,有些话已经在《好友梦见了刘炳森》一文中说了。这几天曹宝麟先生《我看刘炳森》一帖又在书坛掀起了轩然大波,如果我预料不错的话,曹评刘这件事将是2006年书坛最轰动的一件事,现在还只是个开始,好戏恐怕还在后头。2 ]4 P# U7 p& h8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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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各方观点的启发,我再谈一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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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刘炳森的字匠气有,俗气也有,但并不是一无是处,他能够通过下苦工夫,写出自己的面貌,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够获得大众的认可,有个人努力因素,有时代因素,不是偶然的,对这一点,应该给予客观评价,不能捧得过高,也不能贬得一无是处。- i' z& w' @$ `3 J' ]6 Z(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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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贡献,既要看客观效果,又要看主观态度。刘的隶书风靡二十年,有大量的粉丝,客观上他对书法的普及是有作用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客观效果而给他本人戴上太高的帽子,因为从主观态度上来讲,他并不是以弘扬书法艺术为目的有意地从事书法普及工作,他的贡献是个人奋斗带来的社会效果。掌权后他对书法事业有贡献吗?不能说没有,即使有,恐怕也不大,原因很简单,他主政的时间太短,而且在主政期间除反“丑书”及一些人事纠葛外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政绩印象。) J& _# i: c; A% I

- {- g0 B* `  _& W+ U6 |7 J至于反丑书,也要全面来看,首先要看他反丑书的原因和动机,如果是出于艺术观念的不同,则其反丑书尚有可以理解之处,如果以反丑书的幌子来排斥异己,则不可谅解。无论什么动机,作为一个领导应该有一个包容度,反丑书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双百方针,不能以一己好恶动用手中权力来破坏双百方针,在这方面他做的似乎不太好。$ u  L& Z7 t. E% z%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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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的人品问题,似乎负面的评价都来源于权力争夺过程中的不择手段上,这方面的小道消息很多,但目前为止即使在互联网上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铁证,因此在铁证出现之前,对他的人品进行否定好象还为时过早。当然如果那些小道消息属实的话,那么刘的人品应该是很糟糕的。在权力斗争之外的公众中,他的名声是很好的,在很多公众眼里,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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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财产问题。我个人认为,尽管他靠写字获得了巨额财产,但是以我观察,他财产的来路是正当的,他写的满街的牌匾就能证明这一点。他卖字的钱有没有上税?没有证据我不敢说,但似乎在这方面对他大做文章的人也不多。如果大家都不缴纳税款,对他却过分苛求,也没有太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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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R9 U# _& I  O我最后强调一点,就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死后评价,这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问题,对毛泽东我党在他逝世后都能进行三七开的评价,刘炳森为什么不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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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千古以来的书法家中,以世俗功利衡量,刘是一个很成功的人,千古找不到第二个。
发表于 2006-6-2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兄的观点有些不太明朗,这算是顶风作案,先顶上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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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4 ]. I& Y9 u; @) E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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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曹的话作为一家之言很有价值.大家都要学习他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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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论中,不是每个人都要拿出十全十美的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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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E4 X6 b- ^( ~对刘的评价,不是一个人的事,可以带出一大片。从策略上讲,从死人身上开始比较容易。而这绝没有道德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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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8 c+ k9 o* d一个人死了,特别是一个人物死了,功罪任人评说,这是自然的事!有什么了不得呢?即使家人出来抗议,也没有用。你的行为影响了社会,你从社会聚敛了那么多财富,还不能让人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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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在,诽谤者自当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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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在一定范围内有出入,不要大惊小怪。何怍庥回忆说,当年造原子弹,为了让大家大胆说话,充分表达观点,就规定了可以在讨论会议上骂人“放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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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a, w; B, ~6 e' T# f: z7 o凡事有度,一定的约束之下,大鸣大放的好。一潭死水,圈子文化,没有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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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 ^) W" R# V4 v5 y7 n" }7 h

8 k  Q+ w! T- n4 C$ Q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n- o2 {: |% G+ t

% x$ L, A2 c) G. r( ~6 |0 u' q. A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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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48 发表. o2 q  n5 z9 `: a' g' d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 U* X& j: v7 u" q7 W, p1 E- U6 X, Q8 C7 X9 E: ~. U" m3 f. ^( E8 Y
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J: V* Q& |  s1 \) W

) `: C2 w7 b0 ]0 u7 Q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 K3 ^/ i+ h7 q$ c4 S+ p3 _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 H( ~& o5 Q+ v
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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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6-25 09:53 发表- j/ i" @' c4 s/ |: e& e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 B  ~  O' @; o" v! G/ J- F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5 p6 _& e  S; ]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x9 X- [9 Q( D+ q( L) P
, O0 {- O. O2 g" P8 j* Q( d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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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57 发表0 a' D" j! p+ F# k# S) S- K

2 |$ F  J4 W% O+ K$ b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9 i) K2 G' W0 w1 M
# S  F% Z. ~. k7 C" _7 U* {- W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2 {: u, e# K" j' O8 i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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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I/ P4 o/ Y% t# s% R% c% u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2 n* {  m9 l* {) |# O
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 ^" F+ t2 Q, h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1 a! a$ v1 b8 y+ U0 e  f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岳飞?$ I% f' i' l9 p* r6 ?2 O( P" f
呆子强调了铁证,很多人也如此说,这铁证已经成为了焦点,
2 C/ e( ?- B1 F0 }5 o: d! {  ?2 u# ^+ Y7 o我相信曹是拿不出什么铁证了,
* u9 C6 v" _$ G' @5 Q$ R: \/ S即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是相信谁也拿不出什么铁证,
- ^8 x. W0 W6 }) u6 v2 T如刘的家人找到呆子,曹的这场官司想必是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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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6-6-25 19:42 发表
8 |- J9 D0 i7 ?2 P3 X  K0 F# o# G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 {# w6 ~7 T' K' f+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 j3 E- o9 t: a/ P; M$ C& m  x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0 @$ D9 p: T4 D. f7 i" c. Q$ T0 f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n4 O; k  g/ C( l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 ...

- L0 H' n1 A9 L* i" X看看我写的《好友梦见了刘炳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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