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chillystone

向抱朴散人开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6-2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题外话——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5:58 发表
) B  L  K. Z6 v呵呵,不错的帖!曹操欣赏骂自己的陈琳,武则天欣赏骂自己的骆宾王。我们要学学这种雅量。
8 @0 k6 l# }8 U% d) w( M+ _
1 ?6 O, E$ L% X' P2 t昨天看中央台的《讲述》节目,说一个女医生为了良心,将自己工作的医院用假仪器坑害病人的事揭露出来!我就想到了曹保 ...
/ C6 _1 Q$ H) u+ d! V% A# n
那位医生名字叫“晓兰”,多美的名字,多美的事迹,母亲也间接因此故去,这竟然没有给书坛的人们任何启发,文人-书法家-说话的,良心都让狗给吃了/ x4 w! o, I+ o2 U
我不想说曹宝麟的做法如何,我只是觉得书坛多几个像曹宝麟、孙宝晶、抱朴散人这样的哥们那真就天下无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6-25 16:56 发表! N2 W# Y1 Q) z0 `8 X6 M
2 ~- _* w. B: x: O
那位医生名字叫“晓兰”,多美的名字,多美的事迹,母亲也间接因此故去,这竟然没有给书坛的人们任何启发,文人-书法家-说话的,良心都让狗给吃了
0 o1 T; t" B; u" _3 [3 {. z' m我不想说曹宝麟的做法如何,我只是觉得书坛多几个像曹宝麟、 ...

, _4 K/ T0 _. a: w9 F0 d:)反对
/ b0 e+ {5 A  b1 @* _毛贼你没有灭他,毛贼长成大贼大贼又占山为王你又不敢也灭不了他。占山为王的贼死了,......出来哼哼唧唧的,还不知效果如何?7 w( f8 [- A1 M( f
现在还有贼吗(活着的-毛贼-大贼-占山为王的贼)?
6 t. q7 J! K; U; q: B. z......去杀去剿啊!何必等他死了,世也欺了名也盗了再来拨乱反正呢?8 M) ^$ T3 |5 z8 I. i
警察遍地是,小头也不少吧: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对不住楼主,散人的一句批评竟使你如此失去理智!! E- A7 R! F* B6 i/ b0 I
罪过,罪过!万一气伤了身子均是散人之过也。% l; Y% B5 t2 q" i9 w
如此看来你还不是那种最可恶的人,只是因为无知!
! N& h8 u9 O+ ^: O8 ?现引一段江湖高人的一句话作结:
8 R) \/ p' _* o+ T& g* K4 @3 {: E6 S5 j: L! P) X; ?9 O4 x/ P7 G
为以故的刘柄森先生一叹,因为为不通之人所赏,耻也!........." f; d& A" S! o* B  Q- E4 k. u
也为你这位刘炳森粉丝可惜,因为赏不通之人,陋也!.........0 C9 F5 F1 O% J4 h

# ^' _* J1 N$ {2 N5 Y) i
+ N! S/ L7 |/ q
3 z; I8 A- V( ?4 h8 p2 x: c+ m
/ p* j5 w0 N+ S' ~3 U( a:L:L:L:L:L:L:L:L:L:L:L:L:L:L:L:L:L:L:L:L:L:L:L:L: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6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考证

据考证,曹、刘两家在两千多年前就是对头,宿怨难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6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观点上的对立我赞成公开探讨

大家不要相互贬低,我觉得曹在刘过世之后如此评价其人有失公允。我知道刘为了弘扬书法艺术和报答师父培养恩德,投入了大量的个人资金,仅此一点试问现在还有几人能做得到?0 S- t% F7 o! _. K7 k2 d% G3 s
刘的书法应该从纯艺术和泛文化两个视角论之。艺术本身就是很难界定好坏的东西,众口赞誉不一定流传千古,特行独立不名于当世者不见得以后不会大红大紫。刘先生以隶书名世,好坏自有历史做出评判,也不是某个人说了算。
' F* O0 d. z8 G# d+ Y- Y  z% F再者我们中国人向来对于死去的人是抱有宽容态度的。我觉得在人家死后还要兴师问罪,大力讨伐,未免有些过于残忍了吧!什么东西一旦和政治撤上关系,怎么就都变味了呢?先生何罪?死后遭此笞罚?活着的人敢于坦称无愧于人,无愧于己者又有几人呢?何苦对于一个死去的人如此耿耿于怀呢?大惑不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6 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老兄,一开始看到曹的评论我也大吃一惊,曹怎可如此说一个已入土的人?
4 G+ I1 v' B+ K5 v( ~/ v你这一观点也代表了网上大多数书法爱好者的想法,3 E) U' [+ ]$ I- ^/ V9 v$ u
可往深处想,书坛近几年的血雨腥风并不象我等想的那么轻松简单,
* K9 L3 `4 m: ~! ]各大网站的高手也纷纷参与评论,你的这一问题他们已经作了比较透彻的解释,
4 @- J0 v$ j0 F7 N" i! S% [建议你还是多去看看,学习学习再作结论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5:58 发表
, O3 d5 }' ?, E1 R; N呵呵,不错的帖!曹操欣赏骂自己的陈琳,武则天欣赏骂自己的骆宾王。我们要学学这种雅量。
) f+ s& B8 f: T$ C) t3 a4 U% ~% s1 j8 h6 U, o' B' y  w
昨天看中央台的《讲述》节目,说一个女医生为了良心,将自己工作的医院用假仪器坑害病人的事揭露出来!我就想到了曹保 ...

, b) c- E6 ]$ m9 {, o3 P劝架是好,所以前面你说我“私心杂念”我也不再多说什么了。
, ~" [5 V2 Z* v1 z0 e& h: `, S" A) l* c8 C; @9 m
不过人家一方是真金,一方是枭雄,任何一方和本贴挂不上钩,所以这雅量大概是
. M7 {) D6 J9 N; v学不来吧。不过我等要退出时会告诉老兄为什么我耻与报朴散人在此为伍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5:58 发表% O( z8 ~- p0 v: r

7 Y  A3 ^2 H) [8 I/ d一个刘炳森,有没有骗人,是不是历史的误会,社会的功罪、艺术的得失都要还其本来面目的。

  |0 Q3 a. T; V4 m1 v7 v5 o同意你的这个看法,不过最好大家把事实什么都列出来,单口相声就不知其准确与否
' ]# K9 v) U+ f1 [1 |) I. s; Q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6-25 16:56 发表: t( u7 o4 \. G8 ]* P) B2 S

1 K6 w- i/ C% l8 H. b6 n' F我不想说曹宝麟的做法如何,我只是觉得书坛多几个像曹宝麟、孙宝晶、抱朴散人这样的哥们那真就天下无贼了……
% R3 e; Y6 O- z7 p
不敢苟同,一有争论疑问就立马抨击甚至直奔人身而去,这根本就希望是一言堂,文" p  g6 N' j( o* C
革呢!更何况如果评论不需要什么证据,那信口雌黄好了(一如报朴散人强给我带刘
" |4 h3 A+ L% G/ j0 p. N% \子刘孙利益相关人的帽子),这社会只会变乱不会变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