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朱中原

[原创]书坛“潜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浅规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my125 于 2006-10-27 12:21 发表( t' [+ I* B* L& h$ @
好文章!* n" [! M7 b% |6 f1 i% h
书法家协会是个怪胎,但也算是国情所至。

7 e( n6 [; [9 I. l' V* h6 {话也不能这么说,书法家协会毕竞比书法网先出现几十年,当时有这样一个平台给大家,对推动书法的发展还是有很大作用的。:handshak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5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1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my125 于 2006-10-27 12:21 发表
5 j2 S4 q9 U& k) A7 K5 f8 Q: E好文章!0 d  W9 [. j" y1 k( l$ t7 q
书法家协会是个怪胎,但也算是国情所至。
: g) Y8 `  M; w' p8 b6 K( a- ~
但是不可说出现了F•B分子就不要政府了吧。我认为关键是从体制和机制上下功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1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能否认书协的主流作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1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真正打破“潜规则”还有待时日,没有大的动作是不行的。但怎么去完成?由谁来完成?仰问苍穹,叩问大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6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 s' ^1 D4 o4 D' j0 d9 L, F) C% S- M社会5 ]+ o  }+ t( p- _" \2 M  \9 Z5 J; K
本就是一锅粥
9 h" `7 n& v3 c$ b- ~. r. e净土
: s3 f- G/ f1 }* `3 d3 B在我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my125 于 2006-10-27 12:21 发表
/ N' h$ l. e3 w3 {2 I好文章!
* a: W7 w. u( w* N! l0 C3 e书法家协会是个怪胎,但也算是国情所至。

( a( g4 h  j' y' X- X( O' mface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5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中原em1
5 |1 s% b8 T3 l6 m& V. ~; p9 m+ p% t! O: a$ @3 e/ d  G% {0 g' J
本文的观点正确与否暂且不说,因为学术讨论本身就应该有包容性,允许证伪和负面的批评。
+ }. c. Y9 ^% @: T至少中原的文章旗帜鲜明地展示了自己的见解和立场。而且不无切中肯綮的分析。# J: Q# l  @0 O! k9 P9 T. \
! E, `2 t6 V# B3 x+ `9 y5 z
有些人已经习惯于被奴化,眼睛揉不得沙子,耳朵里听不得逆风的声音。当思想和心灵的奴隶而不自知,这才是最可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